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的有效考核体系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创建SCI的实践探索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刚,男,经济师,曾就读于南开大学数学系数理统计专业,获理学士;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获MBA学位;1996年6月至今应聘调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为党政及企业领导完成若干调查研究报告,有多篇文章公开发表或获奖。 宋颖怡,女,会计师,任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经管处会计,总经理室秘书,开发区物业公司经理助理。

原文出处:
南开管理评论

内容提要:

在转型时期,国有企业在制度创新上表现为竭力从两种体制的不和谐共存中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而往往忽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最终要求,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国企亏损现象严重。为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采取了“双轨”经营模式,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渡模式,并相应地创建了一套在满足开发区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以资本经营为重点、成本管理为核心,追求自身利润的、符合国际规范和我国企业改革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SCI。SCI实施了三年,为总公司的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字号:

      大量事实表明,无论是国有企业的改造、发展,还是加强管理,都与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和企业领导班子的状况密切相关。许多企业亏损、破产,除了部分因为政策、宏观经济等原因外,主要是由于监督乏力而出现的人祸造成的。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的有效考核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所要求的形成国有企业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关键,对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能够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增强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使企业经营者用好权力,有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是以土地开发、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为主营业务,以建立和完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为特殊职能,向着资本经营方向发展的大型国有控股公司。总公司在创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SCI(System of Comprehensive Indicators for Performance Appraisal的前三个大写字母)的过程中,对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做了有益的尝试。

      一、转型时期国有控股公司的制度创新

      在转型时期,我国将存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磨合,不可避免地出现国有企业旧的行为规范尚未退出、新的行为规范又未形成的复杂局面,企业在制度创新上表现为竭力从两种体制的不和谐共存中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而往往忽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最终要求。处于双重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其行为目标有三个:一是完成国家计划任务;二是企业利润最大化;三是员工收入最大化;而不是完全按照市场供需追求经济效益。其行为大致表现为行政方式和市场方式并存,企业开始摆脱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经营自主权开始萌芽,同时企业又依赖“婆婆”,“一只眼睛看官场,一只眼睛看市场”,不能够自觉地去承担一个经济法人所肩负的经济责任,企业法人财产权虚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取向不尽一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在激励与约束上产生矛盾,出现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描述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为了降低企业制度创新成本,总公司采取了“双轨”经营方式作为一种过渡模式,即在国有控股公司中公益性国有独资公司或带有难以克服的旧体制痕迹的国有公司,按对旧有体制改良后的体制运行;非国有企业或能够在短期内市场化的国有企业按非国有企业运营机制运行,可采取包括联合、兼并、出售、破产、承包、租赁、托管等在内的各种不违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形式。前一种运营机制可喻为“Ⅰ轨道”,后一种运营机制喻为“Ⅱ轨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要适时地抛弃双轨经营模式,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轨道”。

      总公司把所属子公司按“双轨”经营模式进行分类,在“Ⅰ轨道”上运行的企业是有关水、电、气、热、市政、绿化、公交等公益性国有子公司,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成本管理为核心,力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基本作用是功能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市场标准评价其经济效益,按政府标准评价其社会效益,第一位的作用是为所在及相关行业提供可持续的竞争能力,其盈利性排在次等;对宜于公司化改造的国有企业和宜于民营化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如有关房产、实业、物业等方面的子公司放在“Ⅱ轨道”上运行,以资本经营为核心,追求利润最大化,承担市场竞争风险。进行公司化改造的国有企业必须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内可形成多元化产权主体并存的格局。宜于实行民营化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可通过拍卖、兼并、合资、租赁、破产等多种方式民营化,这些企业具有经营规模小、竞争程度高、市场需求变化快、总公司对其控制力低、经营风险大、企业的重要性和关联程度小等特征。实行“双规”经营模式的作用在于:第一,可以使旧体制中的剩余能量在“Ⅰ轨道”上得到释放,不至于去阻挡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妨碍部分企业公司化和民营化,同时,也可以把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过激因素消化在“Ⅱ轨道”上;第二,既提高了国有控股公司经济效益,又满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社会效益;第三,暂时弱化国有企业“政企不分、产权不清”的难点,搁置争议,腾出主要精力用于总公司资本经营,壮大企业实力,随着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来化解上述难点;第四,有利于“Ⅰ轨道”上的企业依照市场导向进行改革发展,实现资源配置的结构优化和规模经济;第五,增强总公司的造血机能,大力提高“Ⅱ轨道”的经济效益,把部分盈利用于弥补国有资产因承担社会公益功能而带来的损失,闯出一条国有控股公司生存发展的运营模式。

      二、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有效考核体系的新路子

      总公司与各子公司必须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与之相适应的是总公司接受开发区管委会对其资本经营的考核。同时,总公司也要加强对子公司经营效绩的考评,建立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经营者业绩的有效考核体系。这套体系要能够起到充分调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防止国有资产被侵蚀,减弱“内部人控制”的作用,在操作上要科学、易行、有实效,降低机制运行的成本费用。在继承的前提下,经开发区内外许多专家和实际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1996 年制定和实施了SCI,其目的在于建立一套在满足开发区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以资本经营为重点、成本管理为核心、追求自身利润的、符合国际规范和我国企业改革方向的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使总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所需的各种信息,为评价经营状况与业绩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加强成员企业成本意识,约束和激励并举,使成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增强生存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及发展潜力,使其经营活动符合总公司的期望和要求,向预期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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