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区级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寻求区级经济资源最大产出效益的最佳配置方式。区级经济资源包括财政收入、土地、物业、人才、科技、信息等。区级政府发展经济的核心任务就是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让现有资源和引进资源在市场为主的作用下,发挥最佳经济效益,同时政府通过提供充足的公共货物(即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治安、环保、福利等),在追求效率的基础上维护社会的公平,促进辖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香港在发展经济方面做得很成功,综合起来,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政府发展经济奉行“把饼做大”的指导思想:经济效率优先,兼顾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繁荣,让资本家赚大钱,草根阶层也过得去。 第二,建立充分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体系,保持为数众多、平等竞争的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企业结构,确保经济的活力。 第三,重视经济立法,不断形成和完善自由公平竞争的法制经济体系,为市场主体运作提供法律保障,使经济运行活而不乱,效率较高。 第四,针对市场失灵和低效,政府不断完善经济政策,从实行“完全不干预”政策,到逐渐加大干预力度,演变成现在的“积极不干预”政策,即政府对经济实行适当的宏观调控。 第五,充足的财政储备以及实行“盈余财政”政策使得政府具有提供公共货物,在效率基础上维护公平,以及防范、抵御经济风波的足够的宏观调控经济实力。 第六,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使香港能有效地从世界市场调集各种资源,形成亚太地区贸易、金融、航运、信息和旅游五大中心。 香港从一个资源极度贫乏地区,发展到现在拥有资本、运输、旅游、资讯等经济资源非常丰富的发达地区。深圳在资源上也不富足,这点与香港有共同之处。十多年的发展中,深圳充分利用了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和中央给经济特区特殊政策的资源优势,并逐渐形成了进行第二次创业的新的优势,那就是体制、人才和资本资源的优势。深圳区级经济发展也应从深圳现有资源格局出发,再结合各城区特点,在优化资源和引进资源上下工夫。 鉴于区级城区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限制,区级政府进行经济管理只能“抓大放小”。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政府的行为应该以满足辖区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目的,以增加财政收入壮大财政积累为中心,抓发展辖区经济和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有决定性意义的“大”,而从具体国有企业纷繁芜杂的微观经济管理的“小”中摆脱出来。为此,区级政府在经济管理中应抓“大”,即在经济运行中区级政府要抓的主要工作是: 一、遵循分税制基本原则,确定市区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分税制是按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建立的。实行分税制,不是按企业隶属关系,而是按辖区属地征税原则划分收入的范围,这样各级政府面对辖区内的一切企业,不管是否隶属自己,不论是市属、区属企业还是三资、私营企业,都一样提供服务,都一样照章纳税取得财税收入,从根本上打破诸侯经济和部门垄断,实现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同时在市场基础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进一步优化城区资源配置。因此建议市政府按照分税制的市场基础原则,两权对称原则、集分协调原则、市场统一原则、法律规范原则,以及市、区政府各自承担的公共货物(公共工程、公益事业、环保和治安等)的比重优化确定分配规则,划分和调整市、区政府的事权、财权和管理权,并通过市人大立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明确规范市、区政府的职能权限,充分发挥市、区积极性,共同发展城市经济。 二、培植辖区财源税源,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区级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与中央、省、市一级政府宏观调控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调控手段较少,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区一级没有税率、汇率、利率和土地、物资审批权等多种调控手段,调控力度相对较小。然而,由于区级政府相对市政府而言,更贴近社会基层和市场,因此,它的调控又非常重要。政府针对市场运行过程中的失灵现象,要实施有效的调控,必须有强大的宏观调控手段——财力,而要开发引进人才、科技、信息资源,也必须有强大的财力作基础。按照香港的经验,政府在这些方面做得较为出色,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一直实行“盈余财政”政策。 结合深圳特区的特点,笔者认为区级政府应注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辖区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协调服务,促进辖区经济全面发展。分税制打破所有制属性关系,按属地原则征收财税,要求各级政府转变经济工作的重点,从发展辖区经济、培植税源角度出发,以增加财政收入、壮大财政积累为中心,按照“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八字方针,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区级经济管理的规划、机构、制度和办法,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区经济管理体系。为切实加大政府促进区级经济发展的力度,实施服务型管理,可借鉴香港政府支持促进经济发展的三层次服务管理模式:第一层是由政府经济部门(经济局、工商局、财经事务局等)制定把握政策履行服务性的管制职能;第二层是由政府任命首脑并且按照有关法例运作的半官方机构(如香港贸发局和生产力促进局等类似内地事业单位的机构)为企业服务并执行不便政府出面的行为;第三层是由企业组成商会等行业组织,反映企业意图、影响政府决策、组织交流培训,实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