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彦生 天津大学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教授 天津大学台湾研究所副所长 梁永郭 河北工业大学马列部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东南学术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199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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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我国台湾地区经过60年代、70年代和90年代三次经济结构调整,出现了快速而又比较稳定的新发展。在进入21世纪之际,台湾已将高科技产业作为未来经济结构的主导趋势。然而,在台湾经济中也存在着大量的被誉为台湾经济发展“功臣”的中小企业。研究台湾中小企业的社会作用及其发展原因,对认识中小企业以及在我国大陆发展中小企业、优化中小企业和制定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都有着许多有益的启迪。

      台湾地区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断随着岛内经济状况变化而变化。1979年规定为工业的实收资本额在2000万元新台币以下,商业和服务业的营业额在新台币2000万元以下;到1995年则分别调整为8000万元新台币以下。据此,到1997年台湾中小企业已突破了102万家, 占台湾企业总数的97%以上。大体平均20人左右就有一家中小企业和一个老板,这是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很少见的。庞大的中小企业群是台湾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推动力量,在台湾社会生活和经济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1994—1997年对全球的46 个国家和地区调查,台湾地区经济竞争力所以能处在第11—23位之间,这“是靠97%以上的中小企业胼手胝足, 默默耕耘出来的。 ”(注:台湾《联合报》1995年9月7日第11版。)

      第一, 台湾中小企业产值和销售额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1996年,台湾大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工商业资产总额的63%,但全年创造的产值只占全部工商业总产值的48%;中小企业资产总额只占36%,但却占全年创造生产产值的52%。1997年,中小企业的销售额约占台湾企业总销售额的三分之一,上缴的税收占营业税的44%以上,成为台湾地区的“利税大户”。(注:王健民:《台湾经济发展中的中小企业》载《经济日报》1998年9月13日。)

      第二,中小企业是外贸出口和创汇的主力军。在台湾经济中,被重点扶持并在岛内经济占优势的是大型企业,这就迫使中小企业发展要面向岛外。85%的中小企业产品销往国际市场,其直接出口额占台湾出口额的65%以上,商品出口收入占台湾企业收入的75%。中小企业商品出口获得的外汇成为台湾外贸顺差和雄厚外汇储备的重要力量。(注:李家泉主编:《台湾经济部览》 338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1997年台湾外汇储备高达835亿美元(《工商时报》1999年1月12日报道,到1998年底台湾外汇储备已达903亿多美元),经营项目顺差达107亿美元,外债却只有1亿美元。 雄厚的外汇储备是台湾地区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受到较少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中中小企业功不可没。

      第三,中小企业是解决社会就业的主渠道。由于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因而大多数中小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吸收了大批就业者。50—60年代在中小企业中就业的人数占总就业人口的85%,70—80年代占70%,1997年的统计则是78%。中小企业还吸收了大量的非熟练工人,包括女性劳动力,从而扩大了就业面。中小企业对社会劳动力的容纳和吸收,客观上起到保障社会稳定作用。它们的存在、发展及其对就业者的满足,缩小了个人收入方面过分悬殊的差距,减少了由于财富悬殊可能引起的社会摩擦,避免了社会动荡,保证了社会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注:吴献斌:《台湾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及原因》,载《经济管理》1998年2期。)从中小企业的经营内容和发展方向看, 台湾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集中在第三产业。60%中小企业从事商业,仅有14%中小企业从事工业,而且后者比例还在递减。(注:王健民:《台湾经济发展中的中小企业》载《经济日报》1998年9月13日。 )这说明中小企业越来越集中在第三产业,使第三产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这符合现代经济的发展趋势。

      中小企业在台湾的繁荣,首先得益于自身特点和优势。它们一般规模较小,经营灵活,生产成本较低且应变弹性和适应性较强,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有较高生产效率和较强的生存能力。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台湾当局采取鼓励、扶持中小企业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了生命力。

      第一,用法律手段保证中小企业的发展。台湾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和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条文。如《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中小企业成立的条件、主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能、中小企业的融资、税收等。这些法律条文的实施,使中小企业发展纳入了法律轨道。

      第二,设立专门管理中小企业的机构。“行政院”设立了中小企业咨询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审议并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经济部”设有中小企业处,负责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融通、互助合作等事宜。中小企业处内部又设立了“马上解决问题中心”,协助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人力、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问题。近两年来,这个中心受理案件1700件,协助解决率达80%以上。各个县市政府作为中小企业的主管机关,均设有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半官方的台湾“中国生产力中心”也具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职能。它主要帮助中小企业改善内部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创新和开发能力。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下连贯、左右交织的相当完备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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