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东南亚爆发金融危机以来,台湾当局调整了对东南亚的经贸战略,推出了第二次“南向政策”。在金融危机和“南向政策”的影响下,台湾与东南亚经贸关系发展的前景引人关注。 一、台湾与东南亚经贸关系的现状 历史上,台湾与东南亚有着密切的经贸往来。早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台湾厂商就在马来西亚和泰国投资设厂。不过,台湾与东南亚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则是在80年代中期以后,尤其是1987年台湾放宽外汇管制后。 8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对东南亚的经贸往来以直接投资为主导。随着台湾对东南亚投资的消长变化,这一时期双边经贸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7~1991年),台湾资本大量涌入东南亚国家,先是集中在泰国,后扩展至马来西亚、印尼以及越南。这一时期,台湾在东南亚国家的直接投资累计达83.71亿美元,年均投资额为16.74亿美元,台湾迅速跃居这些国家吸收外资排行榜的前列。同时,双边贸易额从51.65亿美元增至127.8亿美元,增长1.5倍。第二阶段(1992~1993年),由于台湾资本转向祖国大陆,它们在东南亚国家的投资骤然下降。这两年累计投资额为25.83亿美元,年均为12.92亿美元。双边贸易在前几年投资带动下仍迅速扩大,从146.15亿美元增至163.07美元。第三阶段(1994年起),台湾当局正式实施“南向政策”,以推动东南亚经贸往来来遏制两岸关系迅速发展的态势。台湾当局高层人士频繁访问东南亚国家,同时每年邀请约300位东南亚官员和议员访台。双边签署多项经贸合作和投资保障协定,官方和民间的经贸会议定期举行。随之,台湾在东南亚的投资再度掀起高潮,1994~1996年累计投资额高达128.13亿美元,年均为42.71亿美元,占历年来台湾在东南亚投资总额的40%以上。在台湾当局推动下兴建了越南柴同工业区、印尼棉兰工业区和巴淡工业区、菲律宾苏比克湾工业区。到1996年中,台资银行在东南亚国家设立的分支机构已达19家。 由于“南向政策”的政治目的并未实现,台湾当局从1997年起,开始重新检讨和调整“南向政策”,对东南亚国家的投资与贸易由此出现减缓的趋势。去年5月,台湾当局提出“加强东南亚及澳、新地区经贸工作纲领”,把“南向政策”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并把柬埔寨、老挝、缅甸等新兴市场国家也包括在内。但到7月因台柬关系恶化,台湾即把柬埔寨从“南向政策”的新兴市场名单中剔除。同时,由于东南亚一些国家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鼓励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加上当地劳工成本上升,台湾在这些国家的投资设厂明显减少,在马来西亚还出现了43家台资企业因亏损而关闭的事件。此外,台湾在东南亚国家的工业区建设进展受阻。原来由台湾当局推动兴建的四个工业区,只保留了越南和菲律宾的两个,对另两个工业区的贷款则暂缓。尤其是去年7月东南亚国家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各国的投资经营环境急剧恶化,台湾与东南亚的经贸关系受到较大冲击,据台湾工商总会的调查,在与东南亚国家有贸易往来的台商中,有84.4%的台商面临营运困难;在东南亚国家直接投资的台商中,有76%的台商饱受冲击。 二、台湾第二次“南向政策”的具体措施 台湾自1994年实施“南向政策”以来,实际进展并不顺利。去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台湾当局再度推动“南向政策”的实施。这次“南向政策”以援助各国度过金融危机为名,推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与措施。 1.以官方性质和金融援助为主导 与1994年台湾当局提出“南向政策”时主要是鼓励制造业厂商去投资的民间企业行为不同,这次是针对所发生的金融危机而以官方性质的金融援助为主导。早在去年7月金融危机刚刚爆发时,台湾“中央银行”就与东南亚一些国家接触商议签署金融紧急援助协定。今年1月1日,台湾“副总统”连战访问新加坡。1月11日起,由台湾“经建会”主任江丙坤率领的多达80余人的“东南亚投资贸易考察团”,携12亿美元低息贷款赴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1月12日台湾“行政院”院长萧万长访问菲律宾,19日访问印尼,4月25日访问马来西亚。2月台湾当局初步订出“支援东南亚方案”,3月正式推出“加强对东南亚经贸合作行动方案”,其具体措施包括:(1)缓解台商的融资困难。台湾“中央银行”决定对台湾银行每家海外分支机构提供转存款2000万美元,建议将华侨信保基金的资本额由目前的10亿新台币提高至30亿新台币;(2)促进双边贸易。台湾输出入银行将扩大办理出口融资、海外投资和融资业务,并由官方开发基金继续提供专款,对需经常进口大宗农工原料的公营企业或大型私营企业,可采取先付汇再取货的方式;(3)加强和推动对东南亚投资。设立专门机构,评估各国较佳的产业部门或行业,进行购并或参与投资,尽快与相关国家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协议;(4)增进国际金融合作。与各国签订“回购协议”,参与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的金融援助计划;(5)扩大其他双边经贸合作,逐年扩大国际合作基金规模至200亿新台币。此外,台湾当局还提出“促进对东南亚地区出口专案输出保险”计划,由银行提供1000亿新台币供出口厂商对东南亚出口损失时理赔之用。
2.鼓励台商将投资重点放在收购和兼并东南亚当地企业上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东南亚国家的大量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台湾的第二次“南向政策”的重点之一,就是鼓励台商收购和兼并这些当地企业。台湾“中央银行”曾表示将动用12.2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以低利率贷款方式专门支持台商收购东南亚企业,并鼓励台湾金融业积极参与收购与投资东南亚银行业。今年3月,台湾决定成立“东南亚投资公司”,计划筹资200亿新台币,投资东南亚国家的上市、未上市及其它类型的产业公司。除了投资股市外,还将进行创业投资,并以此为核心,吸引台湾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策略联盟。随之,台商开始投资于马来西亚股票市场。台湾上市公司新燕纺织投资468万马元收购马来西亚辛建文公司26%的股权。另一家台湾中华开发机构RHB集团签约设立投资基金,主要投资马来西亚高科技领域。台湾的华隆集团在马来西亚的公司已获准在吉隆坡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这家公司在当地已投资35.48亿马元,雇员达9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