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贸交流有关资料及观点综述(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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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海峡两岸经贸关系问题的研究,以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台湾校友蔡名相先生的提议,武汉大学港澳台经济研究中心建立了“海峡两岸经贸关系问题研究课题组”,特聘刘涤源教授、蔡名相先生为顾问,刘光杰教授主持课题研究,参加人员有杨胜刚、吴传清、程明高、余序洲、陈健、金黎、刘峻等。本文系该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由余序洲、吴传清、杨胜刚、程明高等人执笔。

原文出处:
经济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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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湾当局关于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政策及其演变

      (一)台湾当局关于两岸变化的政治定位及其变化

      两岸关系的定位问题是台湾当局各项政策的基础。蒋氏父子时代,台湾当局坚持“一个中国”,并自认为是中国唯一的合法代表,视中共为“乱匪”,因而才有“动员戡乱”政策、“反攻大陆”政策、“汉贼不两立”政策,以及不作“中央民意机构”换届选举等维持“法统”延续的政策。李登辉主政以来,推行了一系列不同于蒋氏父子的新政策,如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全面改选“中央民意代表”、修改“宪法”、开展“务实外交”和谋求“双重承认”、参与联合国等等。同时,其两岸关系的政治定位也表现出阶段性变化。

      第一阶段,“一个中国”。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去世, 李登辉当天即宣誓继任“总统”,随后又被推为国民党代理主席。作为第一位台籍“总统”,李登辉在继任之初,不仅继承了蒋经国的权力地位,也继承了蒋经国时期的内外政策,两岸关系定位问题,则延袭了蒋经国的“一个中国”主张。

      1988年2月, 李登辉在继任后的首次记者招待会中表示:“中华民国的国策,就是只有一个中国的政策,而没有两个中国政策”(注:见《中央日报》(台北),1988—02—23。)。同年7月, 李在接见韩国记者时称:“蒋故总统对中共的基本立场是坚持对中共政权的‘三不政策’,亦即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关于这一点,本人的立场与蒋故总统完全一致”。“‘三不政策’仍是我们对中共政权的基本立场,不会有所改变”。(注:见《中央日报》(台北),1988—02—23。)在这种态度下,国民党“十三大”未对蒋经国时期的各项内外政策作出带有根本性的调整,大陆政策仍维持了蒋经国生前所确定的反共、反“台独”的基本立场和原则,强调“以国家安全为前提”,“将中共与中国分别界限”,“将大陆同胞与中共政权分别对待”,坚持“敌我意识”,坚持“三不政策”,拒绝“一国两制”,高唱“民主、自由、均富统一中国”即“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注:见国民党“十三大”,《现阶段大陆政策案》。)。

      第二阶段,“一国两府”。1988年3月, 国民党籍“增额立委”林钰祥在“立法院”质询时,提出了一个“一国两府”构想,主张参照东西德关系,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两个对等政府”为两岸关系定位。当时“行政院长”俞国华、“外交部长”连战、“法务部长”萧天赞等纷纷以不同程度的肯定,表示“此意见可以作外交及大陆政策研究的参考”(注:见《联合报》(台北),1989—04—22。)。但由于该构想具有极大的“突破性”,直接牵涉到“是否承认中共政权的存在”、“是否要宣布停止动员戡乱时期”、“是否应重建正常的台湾新宪政体制”等一连串重大问题,因而在国民党内部引起很大反响,李登辉也未公开对此表示意见。

      直到1990年5月6日,李登辉才发表了对两岸谈判的看法,称:“愿意同中共进行政府的对话,对话必须在一个中国、政府对政府和双方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我们愿意谈判,但是不能由两个政党进行谈判,因为国家的统一不仅仅是两个组织,一个国家,两个政府这是现实”(注:见《中央日报》(台北),1990—05—16。)。紧接着,李在就职演说中正式使用了“中共当局”的提法,并表示“愿意以对等地位建立双方沟通管道”(注:见《联合报》(台北),1990—05—21。)。1990年10至11月间,由李登辉亲自主导,台湾当局相继成立了“总统府国家统一委员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三个机构,随之弱化了国民党中央的“大陆工作指导小组”功能,有意使大陆政策和两岸事务脱离党的系统而置于“政府”系统之下。可见李登辉不仅接受了“一国两府”构想,而且在实际操作上也在按“一国两府”架构来规划处理两岸关系。

      第三个阶段:“一国两体”。1991年2月,在李登辉的主导下, “国统会”制定并公布了“国家统一纲领”。这份作为大陆政策最高指导原则的文件规定:“海峡两岸应在理性、和平、对等、互惠的前提下”开展交流,以“交流促进了解,以互惠化解敌意”,在互惠中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还规定了交流互惠阶段“两岸应摒除敌对状态,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并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在国际间相互尊重,互不排斥”(注:见《国家统一纲领》(台湾)。)。从两岸关系定位角度看,“国统纲领”所使用的“一个中国”原则、“对等”前提、“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三个提法,实际是主张两岸为“一个中国”下的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之关系。

      4月底,李登辉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时期”, 同时表示:“大陆地区现在为中共所控制,这是我们应该面对的事实。在‘国家统一纲领’中,我们曾经明确指出,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海峡两岸应在交流互惠中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故我们今后将视中共为控制大陆地区的政治实体,我们称它为大陆或中共当局”(注:见《中央日报》(台北),1991—05—01。)。从而正式承认了“中共政权控制大陆”的事实,而且宣布,承认“中共政权”是“政治实体”,改变了以往“叛乱团体”的定位。

      8月,李登辉以德国统一为例, 进一步阐释了两岸关系定位问题。李称:“两岸统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德国统一的过程看,双方首先经由交流互动,在人民之间建立了某种程度的共识,并且在国际社会上形成对等的政治实体”,“德国的统一经验显示,两个政府进行统一并不容易,对等的政治实体架构必须先确立”(注:见《中国时报》(台北),1991—08—24。)。进而要求大陆方面也要承认台湾是一个对等的政治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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