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贸交流有关资料及观点综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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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海峡两岸经贸关系问题的研究,以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台湾校友蔡名相先生的提议,武汉大学港澳台经济研究中心建立了“海峡两岸经贸关系问题研究课题组”,特聘刘涤源教授、蔡名相先生为顾问,刘光杰教授主持课题研究,参加人员有杨胜刚、吴传清、程明高、余序洲、陈健、金黎、刘峻等。本文系该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由余序洲、吴传清、杨胜刚、程明高等人执笔。

原文出处:
经济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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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陆关于对台经贸交流的政策及其演变

      自从海峡两岸交往恢复以来,经贸交流始终是两岸交流的主轴。随着两岸交流的发展和深入,给两岸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极大地促进了两岸经济的合作,带动了两岸经贸的繁荣和发展,从近10多年的两岸交流发展轨迹分析,可以看到在影响两岸经贸交流的诸多要素中,起主要作用的还是经济政策要素。两岸经贸交流已形成了一种外在压力,渗透到两地各自的经济体系之中,成为各自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岸经济建立了相当高的依赖关系(注:《中央日报》(台北)1996—08—19。)。在今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尽管双方还会存在较大的政治分歧,但有理由相信两岸的经贸交流决不会退回到1979年以前的状态。制定一个稳定的对台经贸交流政策,对维持两岸经济繁荣、加快祖国统一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两岸交流的政策选择过程

      1.一个中国立场的提出

      1949年以后,海峡两岸便进入“军事对峙,政治对立”状态,海峡上空局势紧张,国际上一些反华势力妄想借此实施其分裂中国的意图,在国际上挑起一系列争端。为维护国家主权完整,国共双方和海峡两岸中国人民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一个中国的主张。1958年10月26日,毛泽东主席亲自起草了《再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对台军事上打而不攻,政治上“举行谈判,实现和平解决”的方针(注:田海蓝:《国共两党反对“两个中国”的历史回眸》,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6(6)。)。

      在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上,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成为大陆从此之后处理台湾问题的根本原则和出发点。

      2.新时期处理台湾问题的新思路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叶剑英委员会长发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告台湾同胞书》,建议两岸尽快实现通航、通邮、通商,此后叶剑英委员长又详细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即著名的“叶九条”)。与此同时,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宣布大陆不再坚持解放台湾,而代之以和平统一,提出了以“一国两制”的设想处理台湾问题的六条原则(即“邓六条”)。“叶九条”和“邓六条”的提出打破了两岸军事政治上的僵局,提出新时期两岸不应以政治分歧阻碍两岸正常的交往,成为新时期大陆对台交往的政策基石。“共同开发,共同发展”成为两岸经贸交流的基础。

      继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布之后,大陆有关部门即提出了“三通四流”的交流目标(即通邮、通商、通航,加强经济、文化、体育和科技交流)。在目标实施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上、组织上的保障,从此开始了两岸以单向、间接为主导的经贸交流新时期。

      (二)“一国两制”构想下的大陆对台经贸交流政策

      海峡两岸在结束长期的敌对状态之后,经贸交流得以迅速发展,但由于双方在意识形态上的分歧,特别是台湾方面顽固坚持其固有的立场,对于大陆加强两岸交流的呼吁采取了“三不原则”,致使交流在初期阶段发展缓慢。由于大陆在对台交流中采取了务实的态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并且极力推动实施。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政策上保持较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终于使得两岸交流得以排除种种障碍而发展壮大起来。

      1.初期以贸易为主的两岸经贸交流政策

      经济在地区间的交流,主要有贸易交流和资本交流两种。贸易交流是经济交流中的最基本形式。当贸易交流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产生了资本交流,而资本交流反过来又会促进和带动贸易交流的扩大。在两岸恢复经济交流之初,大陆方面就制订了明确的对台经济目标,并指示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两岸交注的具体措施。在1979—1981年的三年间,大陆交通部、邮电部、国家民航总局、国家医药管理局、外贸部、中央气象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分别宣布了本部门为落实两岸交流目标,尽早实现三通的部门办法和措施。同时呼两岸有关部门就早日实现“三通”的具体事宜进行当面磋商。

      与此同时,大陆还制订了专门的政策法规,以吸引和鼓励台胞加强与大陆的经济联系,参与大陆经济建设。1983年4月, 颁布了大陆第一部对台经贸交流的行政法规——《关于台胞到经济特区投资的特别优惠办法》。为台胞在大陆投资企业提供30%的内销市场,对土地使用费、税费等实行优惠减免。

      正是由于大陆在两岸开放交流之初,从实际出发,单方面对台湾地区实行经济开放,同时又在政策上给予特别的优惠,使得两岸经济交流在单向流动这种模式上迅速发展起来。丰厚的利益回报,加上明确的政策保护,对海峡彼岸企业界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刺激了两岸贸易的迅速发展。大陆强大的政策推动,对两岸交流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2.两岸经贸交流扩张时期,对台经济政策逐渐完善

      1984年在大陆经济发展中是具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年,这一年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布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重点由农村推向城市,在沿海地区设立了14个对外开放城市,另外签署了关于香港回归的中英联合声明。这两件大事对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产生了极具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更是将“一国两制”的设想应用于解决现实问题,为解决两岸之间的问题树立了示范效应。

      在加强两岸经济交流的具体管理上,大陆颁布了一系列行政规章条例,对台胞在大陆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1988年7月, 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台湾方面称其为“二十二条”),对台湾在大陆投资的权益及其保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一文件的第五条中更是明确规定台湾各界在大陆的投资权益,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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