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特区的理论研究,要为特区建设服务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佳声 暨南大学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教授

原文出处:
特区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邓小平建设特区的思想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又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并赋予时代的特色。

      (一)举办经济特区的理论准备

      社会主义国家兴办经济特区是件前人未干过的新生事物。举办经济特区有否理论依据?是否“离经叛道”?这是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全国性大讨论后,人们的思想大解放,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于光远带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察团,赴港考察房地产业,从马克思的“级差理论”受到启发,曾提出“可考虑在深圳划出一块地方,对人员往来实行特别的管理,那么深圳的‘级差地租理论’就会大大提高。不说别的,只说建房卖给香港人住,我们就可得到一种特别利益”,“增加级差地租的收入,自然为社会主义国家所有”。这些见解,虽未提出办特区的构想,但已闪耀出“办特区”的思想光辉。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率先组织广东理论界翻阅了许多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除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和消费日益国际化的思想外,最引人注目和兴趣的是列宁在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关于“利用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这是苏联“新技术经济政策”时期的主要内容。列宁提出“在一个小生产者占多数的国家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特殊‘过渡方法’这个办法就是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把它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来,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道路、方法和方式……”,“是社会主义的入口,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从这一级就上升到社会主义的那一级,没有任何中间级。”(《列宁全集》第32卷第432 页)列宁认为无产阶级“要乐于吸引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普鲁士的铁路管理制度+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社会主义。”(《列宁文稿》第3卷第94页)这就是说, 只有把苏维埃政权同资本主义的科学技术结合起来,才能“在经济上战胜资本主义。”实践说明,列宁这个伟大思想,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为我们实行对外开放、举办经济特区,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思想武器。而中国实行对外开放、举办经济特区的若干次的大争论、地区经济发展的快慢、国有企业的金融成效,大都与敢不敢、善不善于利用资本主义有关。笔者认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恐资病”将会在不同的时期以各种左的形式表现出来,阻碍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发展。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他又指出,“中国是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并指出,“我们的对外开放、吸收外资的政策,是一项长期持久的政策,本世纪内不能变,下世纪的前50年也不能变,50年以后,怎么样呢?那时,中国同外国在经济上将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千丝万缕的联系,怎能断得了呢?”可见,在整个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我们必须积极、有效、合理地利用外资,以加快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当时任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的江泽民,带领各特区的领导人,于1980年9~10月对世界几个著名的“出口加工区”、 “自由贸易区”进行了实地考察,统一了对举办经济特区的认识。对特区发展方向、经营方针、管理体制和经济立法等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指导性的意见,从而为经济特区的起步和后来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经济特区六次理论讨论会的正确舆论导向

      社会主义国家试办经济特区是史无前例的事业,在其前进道路上,必然遇到种种的思想阻碍,这是需要以正确理论加以引导,并在特区建设实践中不断发现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总结新经验、提高新的认识。就广东理论界而言,那些对特区建设的积极建议,集中反映在经济特区的六次理论讨论会上。

      第一次特区理论讨论会中心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该不该办特区?经济特区是否“新租界”?1982年,在东南沿海地区,有的单位利用开放政策,曾刮起了一股走私“洋货”之风,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从而使那些在封闭条件下受传统影响较深的人,认为“经济特区就是搞资本主义、大批干部烂掉,深圳除了五星红旗还在飘扬之外,遍地都是资本主义”。国内某报刊公开刊登了《旧中国租界的由来》,接着又以《痛哉!租地章程》为题,影射经济特区是“新时期帝国主义的租界”。广东理论界顶住了这股舆论压力,在原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的倡仪和支持下,于1982年6月在深圳召开了第一次理论讨论会, 论证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举办经济特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中国经济特区的性质、任务和政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指出了在经济特区内全面行使国家主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国举办的是经济特区,而不是政治特区,与解放前上海旧租界有本质的区别。1982年10月,陈云同志在一个文件上批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把特区办好。”1983年2月, 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在视察深圳特区时指出,特区工作要“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这就明确了不仅特区要办,且要用特殊政策和方法,力求把经济特区办好。在此前后,全国有关报刊上对中国经济特区的性质、任务及其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从而为特区建设起了鸣锣开道的作用。

      第二次经济特区理论讨论会中心议题是:建设特区是成功,还是失败?在特区建设初期,由于经验不足,确实存在一些缺点,如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偏重于发展商业和房地产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出口创汇能力弱,外汇平衡存在困难;特区管理层次多,办事效率不高等等。加上国家实行紧缩政策,宏观调控加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信心。这样,香港有一位年青的学者,出于善意在香港《广角镜》发展了一篇《深圳问题在哪里?》的文章,详细分析了特区建设中的问题,其结论是:“与其说经济特区是成功的经验,不如说是失败的教训,”该文后以七国的文字,在世界各主要报刊上发表。这正好与1984年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的结论相左。这样,引起了海内外学者的关注。香港《广角镜》还开辟了《深圳问题大论战》的专栏,发表了海内外学者很有见识的文章,这些善意的批评,从而把这场论战引向深入。当然,在这场论战中,也有恶意诽谤和攻击的,如香港某报连续发表了“深圳特区的庐山真面目”的评论文章,说什么“深圳无非是假大空的石屎森林,没有什么价值,有的只是失败的教训。”为此,广东理论界于1985年12月,召开了第二次经济特区理论讨论会。与会者以特区建设成就的大量事实,驳斥了“失败论”的观点,同时对特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发表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从而坚定了我们办好经济特区的决心和信心,加快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决策,使中国经济特区的国际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国际影响力也日益增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