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迷蒙”是指,人们在审美实践中常常会背叛自己,违反常理做出一些独特的或朝秦暮楚的选择。所谓独特,是指其主观色彩。譬如俗语所讲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否“西施”呢?在一般人眼里不是,只有在他个人眼里才是。这种选择常常靠不住,见异思迁、情人反目的事常常发生,由此西施又不再是“西施”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用“审美迷蒙”的概念可以阐释。事实上,差不多所有的审美对象都同时具有相对性,即二元对立的意义共生于同一审美对象之中。人们在审美观照的过程中,由于审美情感的催化作用常常是取其一面而不及其余的。假如一位青年男士失恋之时,你给他送上一朵鲜花,设想一下会有什么样的结局?有一种结局方式无论如何是可能会发生的,他把这朵花拿在手上稍作迟疑便扔到垃圾箱里,甚至还可能将这朵花扔在地上,再猛踩几脚,当然前提是这个送花人是他的一个男性朋友,在送花人面前可以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感。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鲜花常常充当美的象征。鲜花因其无根易谢又具有不稳定、不可靠、好景不长的属性,进而还具有放荡与淫乱的恶谥,所谓“招蜂引蝶”、“水性杨花”之类。同时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鲜花又常常与女人联系在一起,是女性的象征。因此这朵美丽的鲜花在这位失恋男士眼中的地位也就成了他那位负心的“薄情女郎”的象征。那么这朵鲜花再美丽,在此情此景中的遭遇也就合情合理了。这就是审美者在审美情感之下,对于审美对象美的构成因素的迷失,一种短暂性的迷失。与此相类,我们的民间俗语中也有不少是指向这种迷失的,譬如“自己的孩子好,人家的妻子好”,再如敝帚自珍等等。 因此,所谓审美差异的本质准确地说是同一个对象的两个方面,即“金银盾”:一只盾牌,一面是金,一面是银。审美者所面对的审美对象就是这样一个“金银盾”。以对称与不对称为例:与对称同价的概念有整齐、标准、统一等指向正价倾向的,同时也有呆板、拘谨、保守等指向负价倾向的;相反不对称具有凌乱、参差、放纵等负价倾向,同时也有活泼、新颖、开放等正价倾向。对称有对称的美,也有对称的丑;不对称有不对称的丑,也有不对称的美。审美者在肯定其中一面的时候,必然以另一面的迷失与蒙蔽为前提。如果审美者非常清醒,理智地洞察二元对立的两极,这时的审美者已经不可能进行任何意义上的审美对照,而成为美学家了。因此,审美必然以其“迷蒙”为前提,有“迷蒙”才会有审美差异,有“迷蒙”才会有真实的审美行为。 “审美迷蒙”在当代青年的时尚追求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时尚往往是短暂的,也是标新立异的。青年之所以去追求时尚,就是因为这种时尚在他们眼中具有审美娱悦性。时尚的本质在于变化,花样翻新,颠来倒去。今年流行“黄色”,明年流行“红色”,后年又可能再度流行黄色。今年流行“对称”,明年可能流行“非对称”。一段时间里紧身衣装畅销,过不几天又可能到处都在卖宽大的服装。但是,黄也好,红也好;对称也好,非对称也好;紧身也好,肥大也好,在其流行的时空中无疑是最美的,而其对立面就显得不美了。这就是“审美迷蒙”在起作用。 这种审美兴趣的转移,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地受到他者的控制、暗示甚至具有催眠性质。商家通过广告、模特儿行为来达到制造时尚、引导消费的目的,我们常常可以看到那种“今秋流行……”之类的广告语。在时尚追求中,青年往往缺乏个人的审美立场,而以他人之美为美,以群体之美为美。促使时尚的快速变化正是商家用来俘获消费者,以达到不断壮大自己的有效途径,但客观上也给社会带来了时尚景观,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推动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