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青少年政策在形式上的特点 中国有关青少年的政策,是许多部门分别制订的,其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仔细分一分类,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居于第一个层次的是方针;处于第二个层次的是比较规范的法律、法规、政策;处于第三个层次的是准政策。 方针是一种指导思想。就方针的形式而言,有一些是不规范的政策与法规。它的主要形式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有关谈话,或是他们在有关文件的指示中对青少年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这些谈话、批示性的东西,一般说来比较抽象、原则,大多是一些总的要求、一种指导性的东西,体现了领导人的个人意见,而不是经过民主程序形成的规范的政策。这种谈话、批示往往成为制订具体政策的理论依据,在实践中逐渐化为具体的政策。比如,1953年6月30日,毛泽东在接见共青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发表的《青年工作要照顾青年的特点》的谈话,就是几十年来指导青少年工作的一个总方针。刘少奇在1956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党中央作的报告中,谈到党对青少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时,贯彻的就是毛泽东此次谈话的精神。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以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向全党发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在领导青少年工作中贯彻毛泽东谈话的精神。甚至此后党中央在每届共青团代表大会的祝词中,都离不开贯彻毛泽东此次谈话精神。如1978年,李先念在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党中央所作的祝词中说:“要把关心青少年作为我们党的一条基本方针,把这个问题放到各级党委议事日程上来,经常想一想我们能为青少年做些什么。要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帮助青年克服各种具体困难……要想一想我们采取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还有哪些应当改进,是不是照顾了青年的特点……”。与此相类似的方针,是中国青少年政策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方针,比起具体法律、法规、政策来说,都要简明扼要,群众易于把握;同时富于启发性,给群众发挥创造性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在指导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较规范的法律、法规、政策是以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的。有一些是以中共中央及其下属部门的名义颁布的。如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4月由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87年劳动人事部发出的《关于严格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中共中央颁布的如198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还有一些政策是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颁布的文件,如1980年12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此外还有以中共中央转发党的机关或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有关文件的形式出现的,如1979年中共中央向全党转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文化部、公安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八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 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还有一类现象,即有的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涉及青少年的利益,但若从名称上看,它与青少年没有直接联系,如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地讲“义务教育法”是国家的教育政策而不是关于青少年的政策,但实际上义务教育的对象是青少年,实行义务教育法是对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维护,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青少年政策。类似这种政策、法规还有一些。如青少年的法律保护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前,在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中,都有许多条款涉及到。就是在“未成年保护法”颁布之后,有关法律中的涉及青少年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也仍然会保留。 在中国的青少年政策中,还有为数不少的“准政策”。所谓准政策,指的是民间群众团体制订的一些只适用于团体内部的条例、规定、指示等。作为群众性团体,无权制订政策。但有的群众团体如共青团组织,又是一个人数相当庞大的青年团体,影响的范围很宽,其作用还会辐射到组织之外的青少年,它是全国青少年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它所制订的规定、要求等虽不具有法律、政策的性质,但是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对于其组织的成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称之为准政策。这一部分准政策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具体化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操作性十分强的具体要求、方法、措施,这对于有几亿青少年的一个人口大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它是动员、组织青少年参与整个社会生活,发挥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的创造性、积极性所不可缺少的。在这些准政策中,有一部分规定、办法、意见经过实施,不断得到修订、补充,然后可能由政府部门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为正式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由酝酿、试行,到成为国家的正式法律,就经过这样一个过程。 方针、政策与准政策三者相配合,是中国现行的青少年政策的特色。 二、中国青少年政策的主要内容 中国现有的关于青少年的政策内容十分丰富,涉及领域十分宽泛。若将其作一些归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九大类。 1.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方面。这一方面的政策,主要是由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指示,党和政府的文件等构成。这方面的政策,在改革开放之前,是青少年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近20年来在比例上有所减少,但也还占居突出位置。从历史经验来看,思想道德教育无疑是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只要这些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都是得当的,只要不以思想道德教育排斥、否定青少年其他方面的发展,就不会在青少年的发展方面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