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是当前学生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对于当前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实际状况,其中存在哪些问题,面临哪些困难,勤工助学所具有的作用和功能是否得以有效实现等,尚缺乏系统的探讨和研究。为弥补这方面的欠缺,本课题组(注:即“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研究”课题组,该课题为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项目,课题负责人周翠林。)于1997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问卷调查。 1、方法 本次调查以江苏高校中工科院校的本、专科在读学生为主体,采取配额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具体做法是:首先将江苏高校中的工科院校按照在宁高校和苏南、苏中、苏北的地区差异,以及本、专科院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分别选取在宁高校4所,苏南地区高校4所,苏中地区高校3所,苏北地区高校4所,合计15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11所,专科学校4所。其次,考虑到不同年级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情况不同,在年级分布上,确定一、四年级分别选取8个班,二、三年级分别选取10个班,共选取36个学生班级,按每班35人计算,合计1260名学生构成本次调查的样本。本次调查采取问卷法收集资料,实际发放问卷1260份,回收有效问卷1101份,有效回收率87.4%。 2、结果与分析 1.在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总体状况 勤工助学参与面。统计结果显示,在校学生曾经参加过勤工助学的人数比例较高,达42%;而目前正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却并不多,仅占14%。在未参加过勤工助学的学生中,有83.2%的人表示“想参加”。他们想参加却又未参加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机会和岗位,或者未找到合适的岗位。 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的岗位类型大体包括劳务型、智力服务型和经营型等。劳务型岗位所占的比例最大,为56.48%;智力服务型岗位其次,占29%;经营型岗位则占11.6%,其它为2.78%。其中校内岗位占61.4%,校外占22.8%,校内外都有的则占15.8%。家教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是校外勤工助学工作的主要岗位,两项累加占68.5%;而劳务工作(打扫教室卫生等)、服务工作(图书馆值勤、宿舍管理助理等)、助教助研分别占校内岗位数的46.4%、23.3%和18%,三项累加为88%,是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主要岗位。 从获取岗位的渠道来看,由学生自己联系获取的岗位最多,占36.26%;学校安排和老师、同学介绍的其次,分别占24.76%和22.8%;学生会组织中介的占11%;由外单位来校招聘的最少,仅占5%。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主要是在双休日和平时课余时间,其次为暑假和节假日。平时课余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以每天不超过1小时为宜,而双休日或节假日工作时间安排则可长达4至6小时。 勤工助学报酬。多数学生认为,用人单位在支付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应与社会用工同等对待,以体现公平原则。以中小学生家教为例所进行的调查统计表明,较为合理的报酬是8元/小时或10元/小时。勤工助学报酬的支付方式是多样化的,采用较为普遍的方式依次有按月支付、按次支付、按小时支付和工作结束时一次性支付。 对所从事工作的满意度。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中,对所从事工作反映满意、不满意或不很满意的分别占41%、25.5%和32.5%。究其不满意或不很满意的原因则比较复杂。其中,因为对工作本身不感兴趣、报酬过低或工作时间有时与学习冲突的分别占39%、36.3%和18.5%。 2.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动因及价值取向 当问到“您参加勤工助学的主要动因”时,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增长社会阅历,培养自立能力”和“尽可能减少家庭负担”、“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生存能力”。此外,关于“您在选择勤工助学岗位时优先考虑的因素”的回答也佐证了这一点,43.6%的人认为首先应考虑“对素质锻炼和能力培养所具有的实际意义”。 去年,新闻媒介曾披露了部分学生在勤工助学中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的情况,由此在全国高校学生中,开展了一场关于“生存与自尊”问题的大讨论。调查表明,有51.5%的同学认为部分学生在勤工助学中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是不应该的,是缺乏劳动观念的表现;21.94%的同学认为“从事体力劳动对于能力培养意义不大”;另外还有13.29%的同学认为“无可非议,因为在社会分工中,大学生本来就应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或“另有苦衷”。当问到“您认为安排学生参加清扫楼道、冲洗厕所等勤工助学活动是否妥当”时,43.6%的同学认为“要生存、要自立,就得从最基本的方式做起”,36.9%的同学表示“不想发表观点”,而认为“有损自尊,不符合大学生身份”的占8.86%。由此可见,高校学生在勤工助学工作中所体现的价值取向的主流是正确的。他们充分认识到勤工助学对于素质锻炼、能力培养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认识到“要自尊,首先应学会生存,实现自立”。但却又有半数左右的同学表现出对体力劳动的轻视和鄙薄,这不能不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国家教委曾多次明文规定,在校学生不得以勤工助学为名,从事各种经商活动,但是实际调查显示,对大学生经商持赞成态度的占23.9%,认为“不能一概而论”的占61.6%,仅有14.45%的学生明确表示“反对”。此外,从统计数据还可以看到,“报酬的多少”是学生在选择勤工助学岗位时,仅次于“素质锻炼、能力培养”的优先考虑因素。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对学生加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