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绵延数千年,有着丰厚的思想传统,形成极具特色的话语系统,体现了中国人长期积累的审美智慧和经验,蕴含着中华民族文艺发展独有的密码与基因。中国古代文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文艺理论的重要根基,是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不可或缺的资源。激活它的生命力,使其同时代文化相适应、同社会需求相协调,使其成为当代中国文艺理论的有机成分,这是古代文论研究的神圣责任。要做到这一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①,是唯一途径和根本遵循。 对中国古代文论进行“创造性转化”,不仅仅是个口号,同时也是具体方针与措施,其中包含许多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要对中国古代文论进行“转化”?存在实现“转化”的可能性吗?怎么“转化”才算是有“创造性”?哪些观念、命题和术语可以“转化”?“转化”的目的是什么?“转化”与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是什么关系?只有弄清楚这些问题,我们对古代文论进行创造性转化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一、为什么要对中国古代文论进行创造性转化 对中国古代文论进行创造性转化,其前提条件是古代文论要具有“转化”的可能。如果没有这种可能,那所谓“转化”,所谓“创造性”,就是一句空话。中国古代文论与中国古代史一样,是个极为丰饶的富矿。在它的历史上,“存在着和古生物学中一样的情形。由于某种判断的盲目性,甚至最杰出的人物也会根本看不到眼前的事物。后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人们就惊奇地发现,从前没有看到的东西现在到处都露出自己的痕迹。……于是他们在最旧的东西中惊奇地发现了最新的东西”②。中国古代文论蕴藏着无数可资借鉴的宝藏,具有转化的价值和功能,能够“成为文艺创新的重要源泉”③。 从现实需求和历史经验上看,对中国古代文论进行创造性转化,也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在文艺理论上,我们要“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④,那么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从本土文艺实践和文论资源中开掘新理论要素,则是必然的选择。严格地讲,中国古代文论从观念到方法都是旧时代的产物。面对文艺领域发生的一系列深刻变化,原有的文论体系在应对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时,面临着严重的“言说困境”和“阐释危机”,而“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存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⑤。因此只有自觉地将中国古代文论的经验上升为中国文论的新道理,才能适应文艺的发展,才能满足建构自主文论体系的需要。 对待中国古代文论,我们是走过弯路的。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我国文论的发展演化基本是循着俄苏的路径。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文论的主潮又开始迅速与西方文论(主要是西方现代、后现代文论)“对话”“接轨”。这期间,中国古代文论也曾多次试图加入这个演化的流程,甚至明确提出“中国古代文论现代转化”这一命题,却始终未能进入主潮行列,甚至面临被愈益边缘化的趋势,这就成为中国当代文论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成果不显著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如何对中国古代文论进行创造性转化,如何使它同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有机结合,如何使中国当代文论体系建构真正呈现出中国特点、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我们承认中国古代文论与马克思主义文论之间有融通之机理,但这并不能说明中国古代文论就自然能够成为构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资源。也就是说,古代文论要想融入当代中国文论体系,继续发挥其理论的能量,还须经过批判性的改造,即“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没有这个“转化”和“发展”,古代文论就还是旧的东西、死的东西。要把“旧”的东西变成“新”的东西,把“死”的东西变成“活”的东西,唯一的办法就是进行批判转化。毫无疑问,对待中国古代文论,我们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实现对古代文论的转化,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构建当代中国特色文艺理论、满足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文论发展的需要服务。 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讲,中国革命文艺实践本身是会给文艺理论的发展带来动力的。但从资源和属性上讲,还是要“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⑥。也就是说,要想保持中国文论的“中国特色”,就不能脱离古代文论这个“本”、这个“源”、这个“根脉”。文艺理论的民族性是不妨碍其自身实现现代化的。中国文论史的演变历程表明,单靠外国文论尤其是西方文论来“照猫画虎”,跟在人家后面“亦步亦趋”“唯洋是从”,是很难行得通的。 新时代的文艺理论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必须中国化才能落地生根、本土化才能深入人心”⑦。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一直重视对古代文论的批判继承。毛泽东说:“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但是这种尊重,是给历史以一定的科学的地位,是尊重历史的辩证法的发展,而不是颂古非今,不是赞扬任何封建的毒素。”⑧他主张“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⑨,甚至呼吁“我们要把马、恩、列、斯的方法用到中国来,在中国创造出一些新的东西。”⑩这些语句中的“尊重”“辩证法”“总结”“承继”,运用科学的“方法”,“创造”“新的东西”,综合起来,不就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思想的最初表达吗? 20世纪40年代,我们党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共产党人是我们民族一切文化、思想、道德的最优秀传统的继承者,把这一切优秀传统看成和自己血肉相连的东西,而且将继续加以发扬光大……要使得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革命科学更进一步地和中国革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深相结合起来”(11)。可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几方面“深相结合”,是我们党在文化工作上的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文艺理论家冯雪峰在七十多年前评价五四新文学运动时,从文艺理论建设的角度谈到对传统文化要进行“创造性的继承”问题。他说:“在这里,我们可以重复一句,‘五四’文学革命和新文学运动对于中国文学史的伟大功绩,就在于:这个文学革命是进行得彻底的,它所实现的现代化也是彻底的,而它对于中国过去优秀文化的继承是创造性的继承,对于外国进步文学的影响的接受也是创造性的接受。这个伟大功绩及其革命的创造性的精神,是主要的、基本的东西,我们应该肯定它和继续发展它。”(12)这里的“创造性的继承”、“创造性的接受”和“创造性的精神”,同当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思想的内在理路是一致的。这个总结和评价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它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对中国古代文论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乃是五四以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对待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