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就业问题要解决根子上的问题, 而不是表面问题。 纪:您认为如何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就业问题? 江:这个问题太大了,三言两语谈不清。就我个人而言,有这样几点粗浅的认识: 第一,中国目前的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领域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或者说是各种病因导致的一种“综合症”,靠单一的处方治不了病,必须集各科的名医师于一体,进行综合会诊、综合治疗。 第二,就业矛盾日趋尖锐,一个重要因素是长期以来就业问题的不断积累所致。中国改革前期的十多年间,政府没有十分重视就业问题,或者说没有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重视就业问题,一直把就业矛盾一棒一棒传下来。这个“棒”越传越沉重。 第三,尽管随着中国经济改革触及实质性问题的开始,失业高潮随之而来,但失业矛盾是“渐进”形成的,不会突然引发社会危机。因此,不要心慌手乱,而要沉着冷静,从各地实际出发,出台有针对性的因应策略。 第四,各地应当科学地研究和把握本地的动态就业能力和最大失业承受能力,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这两方面的能力。比如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动态就业能力较强,而失业承受能力较弱;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动态就业能力差,而失业承受能力较强。对地方官员来说,应当结合省情、地情扬长避短。 二、 缓冲就业危机的首要办法应当是全国范围内的增强“动态就业能力”和“失业承受能力”,其次才是有计划、有策略性地加大基础投入。 纪:江先生,这次拜访您之前,我专门拜读了您的一些文章,其中也提到“动态就业能力”和“失业承受能力”这两个名词,但在其它文章和经济辞典中并没看见过这两个“名词”,对此该如何理解呢? 江:“动态就业能力”和“失业承受能力”不是经济学名词,至少现在不是,这只是对经济社会现象总结后的两种提法。 所谓动态就业能力实际上反映的是某个地区或城市短期的、或者不固定性就业岗位容纳劳动力的能力。比如说,城市个体摊位经营者、餐饮娱乐行业的经营者等等,提供的大都是动态就业岗位。一般来说,越是繁荣发达、规模较大的城市,动态就业能力越强,可开拓的余地也较大。如果提高了一个城市的动态就业能力,对政府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提高了对付失业问题的缓冲能力。而提高动态就业能力的办法就是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力度,其中一个较快、较有效的办法是:对城市进行“美化包装”,使流动消费人口增加,使较富裕阶层的人的消费能力提高。 所谓“失业承受能力”实际上反映的是某个地区或城市对失业人口总量的最大承受能力。失业承受能力既是对一个地方或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基本要素及公民素质的综合反映,也是对地方政府管理城市能力的综合体现。失业承受能力有一定的伸缩性,提高一个城市失业承受能力的办法,除了平时管理城市过程中绩效显著、取信于民外,还有惩治腐败,官员步入群众生活之中与民同甘共苦,把政府的难处告示民众,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新闻媒体进行健康有益的正面宣传等等。 在我看来,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对改革、对社会危难最具有承受能力和忍耐能力的是广大老百姓,他们最多是发发牢骚而已。而最不体谅国家难处,最缺乏革旧布新承受力的往往是那些既得利益者和部分自私迂腐的官员。 纪:现在中国城镇失业人口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从国有企业大量分流出来的“下岗职工”,一部分则是新生的社会劳动力。政府的态度更侧重于首先解决好“下岗职工”问题,现在开展的全社会再就业工程氛围较浓烈,而如何解决新生劳动力就业问题却显得有些冷淡。不知江先生对此有何见教? 江:中国政府首先着力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这种思路当然是正确的。因为“下岗职工”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单位——家庭的主要成员,往往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他们的失业当然直接动摇了家庭的经济基础。但是“再就业工程”也应遵从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政府的意愿和行为不能过分地强加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中央电视台的一些报道中称,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有些下岗职工宁肯闲着,也不愿去干政府好不容易给他找到的工作。据说有些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把一些外地人口的饭碗拿掉,奉送给下岗职工,下岗职工却嫌饭难吃,不愿“屈就”,结果政府挤出的就业岗位白白浪费,致使因这些岗位空缺,给正常的社会运转造成不良影响。我有许多朋友在北京有较大的投资,但政府明确规定,打招聘广告时,必须注明“具有北京本地户口”这一条,由此可见北京市政府“用心良苦”。 三、 设限拒绝外来人口进城就业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行为。因为外来人口“拿走的”只是他们“创造的”中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贡献是典型的“效益型”劳动。 纪: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的问题,无论是党政官员,还是专家学者,争议都比较大,有的认为农民进城抢了城里人的饭碗,应严格限制农民工进城;有的认为农民工进城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应竞争就业而不是分配就业,不应当限制农民工进城;还有一种折衷的观点,认为虽然实行市场经济,但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着眼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对农民工和外地人进城就业应有条件有计划地限制,对部分岗位应限制使用外地人。不知江先生对这个问题有何看法? 江:我的观点非常明确,对农民和外地人员进城就业不能有任何设限,相反应当欢迎外来人口参与本地的经济建设,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理由可以证明我的观点是合乎情理、合乎经济规律的: 第一,外来人口进城,无论属于出卖劳动力,还是出卖劳动力及其智慧,这不是抢掉城里人的饭碗,而是参与了本地的经济建设,这是好事情而不是坏事情,作为官员和学者都应当相信:市场规律进行的人力资源配置是最公正、最合理的,政府行为若对其无理干预,则会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出现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