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改革开放时代是从1979年开始的,至今已经过近20年。一般来说,可以将这20年的改革开放时期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12月到1984年9月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革的重点是农村改革。 这个时期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是两个会议确定的:一个是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是中国改革历史上最具重要意义的会议之一。会议在深刻分析了国际、国内经济建设经验和国际形势的基础上,做出了两项重要决定:一是要求全党“解放思想,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二是作出了实行经济改革、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从而拉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另一个重要会议是1982年9月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提出经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指导思想。 改革实践: 1.重点是农村改革 在这方面起关键作用的改革措施是,改变了过去集体经营下的平均主义,在广大农村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广大农民的收入与其劳动成果直接挂钩。这一措施的推广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结束了长期徘徊的局面,出现了超常增长,1984年粮食产量达到创纪录的水平(4.07亿斤)。从1978—1982年,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增长67.4%,年平均增长13.4%。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迅速增长,农村非农产业开始发展,出现了各类个体户、专业户,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 2.在城市进行的改革试验: (1)鼓励和扶持非国有经济成份的发展; (2)国有企业改革试点,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3)收入分配体制方面,普遍恢复奖金制和计件工资制; (4)流通体制方面,允许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入流通, 放开工业小商品价格; (5)金融体制方面,在先后分设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等专业银行的基础上,从1983年9 月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3.对外开放也迈出较大的步子,主要是: (1)1979年,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 (2)1980年,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8年4月又决定建立海南省,并设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3)1984年对上海、天津、大连等14个沿海城市实行开放政策,并决定在这些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阶段,从1984年10月到1992年9月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有计划商品经济”,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 在农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的鼓舞下,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二届三中全会,制订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在理论认识上,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二是做出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的重大决策。以这次会议为标志,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农村巩固改革成果,城市改革全面展开的阶段。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改革的理论思想上,有两点重要进展:一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在初级阶段,尤其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二是进一步明确地把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概括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改革实践: 这个时期的改革实践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中心是企业改革,配套进行市场建设和价格改革,以及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1.企业改革。如上所述,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并不是从这个时期才开始的,从1978年底开始, 就先后在四川省川棉一厂、 宁江机床厂等100户企业和原国家经委和财政部抓的首都钢铁公司、 北京清河毛纺厂、天津自行车厂等8户企业进行扩权试点。 改革早期,人们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主要出在政府管得太多,卡得过死,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因而缺乏发展的活力。基于这种认识,改革的逻辑起点就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放权让利”。1981年,原国家经委、国家计委等部门就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扩权文件,巩固扩权工作的具体实施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对计划、利润留成、产品销售、新产品试制、出口和外汇分成、价格、税收、银行贷款、机关设置、人事劳动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此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多次颁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对国有企业扩大自主权的规定集中体现在1984年5 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俗称《扩权十条》)。其主要内容是: (1)在生产经营计划方面, 规定企业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安排国家建设和市场需要的产品生产; (2)在产品销售方面,除国家规定不准自销的产品外, 企业生产的超计划产品,留成产品,试制新产品,购销部门不收购产品以及库存积压产品,可以自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