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一篇分析困难国企不安定因素的文章,其中谈了一些很不错的观点,揭示了企业存在的一些真实问题。同时,也可能由于从上层了解企业的局限性,作者也借用了一些比较流行但却值得商榷的观点。笔者联系有关观点和问题,就困难国企的稳定发展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期为进一步研究处理困难国企的问题提供一些初步线索。 一、关于困难国企职工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的基本估计 现在困难国企的大多数职工生活情况到底怎么样?他们的困难是暂时的还是较长时期的?他们是满意、充满希望还是不满意、比较失望?学者和官员们看起来都比较乐观,其根据不外三点:一是认为隐蔽性就业的大量存在使收入渠道大量增加,大多数职工的实际收入高于厂内统计数。这与事实有较大的距离,尤其对于地处非繁荣地区的困难国企的大多数职工,情况更非如此。现在通过外出打工、做生意或因有较好的第二收入而摆脱困境者,毕竟是极少数。前几年企业偷发奖金福利的现象,由于企业连年亏损,家底掏空,现在也基本绝迹。保工资已成难事,哪个承包者还愿意另给职工“额外”的好处呢?二是对困难国企职工的生活困难估计不足。有些人提起困难国企职工的生活困难,往往用“工资发不下,发不全”来概括。这个“发不全”是个什么概念呢?首先是国家关于上浮、套改、补发工资的决定有许多只能做“档案”工资;其次是有些企业连续数年每年都要欠职工几个月工资,而不是有些人印象中的总共欠职工几个月工资(这样就不算很困难);再次是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不断加大和上升。持乐观态度者的第三个依据,是对股份制改造、下岗减员等措施期望值过高。但对于困难国企的大多数职工来说,他们由此感到的更多是压力而不是宽慰。下岗者有个再就业问题,职工入股有个资金问题。有些职工本身生活就有困难,在“不交钱就不要上班”的命令面前会是什么心境呢? 据笔者接触的大量生活实例,困难国企的职工生活水平,低于或接近生活贫困线(约117元)的不在少数。某项调查资料表明的“未再就业人员的家庭平均每月人均收入只有298元”,对于现在的非城区困难国企的大多数职工来说,恐怕是一个梦想。不少职工是靠吃老本,亲友接济,甚至借贷维持生计的,极个别人生活已十分凄凉。由此而决定的职工心理状态,是不言自明的。为此,实在有必要对困难国企职工的生活和心理状况,进行一次比较有代表性、权威性的系统调查。可以把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划分为若干个时期,每个时期的职工生活状况分为若干个类型,看一看每个时期生活水平上升的有多少,升了又降的有多少,满意和不满意的、能维持生活和难以维持生活的都各占多大比例,划分困难国企、困难职工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困难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这些问题搞得清楚些,可以使我们在决策时更实际一些,更谨慎一些,更全面一些,进而逐步解决而不是逐步积累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不是离实际(包括职工生活和心理的实际)越来越远,不是越搞越离谱。 二、困难国企职工不安定心理产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笔者认为,不能把困难国企的职工、即使参与群体性事件的职工视为不安定因素。对于绝大多数参与或同情这类事件的职工,只能说他们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安定心理。这同社会上存在的不安定因素是截然不同的。 关于困难国企职工的不安定心理产生的原因,比较普遍的观点是把它归结为“不适应社会变革和利益调整所导致的心理失衡”。按照这种观点,困难国企职工不安定心理的存在,是由于他们不开窍,不愿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所造成的。这样看问题不符合事实。 如果说在改革初期有些国企职工还不理解、不适应国企改革的话,那么他们现在则是国企改革的积极支持者。他们希望通过理顺体制、转换机制、加强管理、奖勤罚懒、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等等,为自己、也为自己的家人找到实在的希望和出路。为此,一部分职工参与或同情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不应从是否支持理解改革上去寻找,而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寻找:一是职工自身生活水平下降或缺乏保障;二是企业每况愈下。职工热切希望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解决不了,领导者不关心,或者不下真功夫。职工反感的事情却层出不穷;三是对某些社会环境状况的不满。这三者中最引起职工不满的是第二个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职工对社会环境问题是说说而已,也能容忍自己生活水平的暂时下降,但他们不能容忍企业的混乱、浪费、腐败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能容忍上级部门对这些问题长期熟视无睹或严重的官僚主义,更不能容忍由此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和生计。这样,引起职工不安定心理的主要原因,就不是改革引起的所谓“心理失衡”,不是职工硬要国家给饭吃,而是企业改革发展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且危及企业和职工的生存时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根源不在于职工不理解和不支持改革,而在于领导者的观念、作风和方法,或者如我们读到的这篇文章中指出的“企业内部领导不力才是真正主要的原因”。大多数国企职工是通情达理并且已经为改革付出了较多的代价,也许他们还能承受更多的压力。但作为共产党领导的改革,只能让职工的生活越过越好,让他们承受尽可能小的压力。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一定要心平气和呢?我们有些同志经常讲要相信和依靠工人阶级,但在这些具体问题上,为什么就不能立足于这一点来认识和处理问题呢? 把国有企业的不安定归结为职工的“心理失衡”,还在于一些官员和学者不理解以下几个简单的事实: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离退休职工多于在职职工,不是由于离退休职工闲得无聊,也不是在职职工心情平和,而是由于后者与前者相比随时都有被解职的危险;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多于一般职工,不是由于“他们的需要系统结构是以自尊占优势的模式”,而是由于他们在企业中有较大的影响,而一般职工却没有这种影响;低于生活贫困线和特困线的职工在群体性事件中所占比例较低,“绝大多数不是因为揭不开锅,吃不上饭才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不是由于他们深怀感激,他们更多的是要为自己的吃饭穿衣和生活操劳奔波,或者“懒得再说”。哀大莫过心死,这比闹事还可怕。正是对这几个事实不理解或以此为依据,有些同志陷入了“心理失衡”论的严重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