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保护价格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粮食保护价制度运行的实践情况分析,有三大障碍影响该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这三大障碍是: 其一:思想障碍。粮食保护价格制度是我国政府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价格破坏性运动而采取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农业政策。然而,现实中仍有不少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放开了粮食价格,就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价格波动是正常现象,有利于调节生产,而实行保护价收购,扭曲了粮食价格,既不利于发挥价格作用又会增加财政负担。思想上的错误认识导致粮食保护价制度落实的不利。其表现是:一是对粮食保护价制度实施的研究重视不够。二是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落实保护价制度缺乏主动性,总是等到事态发展比较严重,中央三令五申之后才重视起来,而不能把问题解决在其萌芽状态,有的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以种种人为借口使这一制度的实施难以准确到位。 其二:粮食保护价制度运行上存在机制障碍。建立粮食保护价制度并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性的政策,为此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从目前看,这一机制并未建立起来,缺乏一个权威部门来组织、贯彻、监督粮食保护价的实施,协调物价、财政、粮食等部门在执行保护价制度中出现的摩擦。 其三:粮食保护价制度措施不配套方面的障碍。粮食保护价制度的实施必须要有配套的资金、仓储和收购者。目前这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财政紧张,造成粮食储备基金不足,不能满足保护价制度实施的需要。如某省每年的粮食风险基金包括中央支持的资金在内约3.1亿元,其中用于省级粮食储备每年支出1.6亿元,水库移民粮食补贴4000多万元,再加上受灾后的救灾粮补贴,用于支持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基金所剩无几。二是仓容普遍紧张,如某省的有效仓容为129亿斤,到1997年4月底,粮食收购量已达到150.4亿斤,20多亿斤需露天存放,在此情况下不少地区粮食部门租用了社会上的闲置库房以解临时之需。从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业务部门虽十分重视保护价制度的落实,但在落实过程中受到了资金和仓储能力的制约。三是国有粮食系统在执行保护价收购中存在诸多问题:补贴资金不到位,国有粮食企业缺乏积极性;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业务与经济性业务未真正分开,为了自身利益,将自有的库存计入按保护价收购的数量,而实际并没有增加对市场粮食的收购;粮食企业对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的销售去向不明,从而对企业的经营性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利于保护价制度的落实。 二、提高思想认识,把粮食保护价格政策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业的一项基础政策来抓 (一)农业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之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又是农业的主体。因此,粮食价格政策是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核心。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大多数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中,伴随着工业化的起步—发展—发达的不同阶段,粮食价格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抑制—保护—支持的过程,相对应形成了粮食的抑制型价格政策、保护型价格政策、支持型价格政策。保护或支持价格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但是各国政府并没有因此而动摇,补贴额有增无减。1994年主要工业国家通过直接补贴和低息贷款、价格保证等间接补贴支付给农民的资金达1750亿美元,比1979-1981年的平均补贴额增长5%。由此可见,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后,对粮食价格进行保护或支持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在建国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为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对粮食价格采取的是抑制型低价政策。这一政策在经济建设的初期为我国工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遗憾的是这一政策并没有根据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而加以调整,实行的时间过长,使得粮食价格长期低于生产成本,严重地影响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并制约着工业化的进程。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保护粮农利益,保证粮食及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必须实行粮食的保护价格政策。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农业国向工业化国家转变的历史时期,农业是否发展直接关系到工业化进程的速度,它的景气状况直接决定着国民经济的景气状况,而这里的关键则是从根本上解决粮食供应的短缺问题。然而从粮食的生产环境看,从业人员多,基础设施差,资本有机构成低,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劳动生产率相对于工业而言增长缓慢,粮食价格变动频繁,粮农收益低,自我积累能力较差,这种状况如果不加以改变,将导致粮食生产长期滞后,直接影响工业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进程。在这一方面我们有深刻的教训:1984年粮食大丰收后,粮价下跌,由于思想上掉以轻心,没有采取相应的价格保护措施,结果造成生产滑坡,限制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要帮助生产者不断适应市场的要求,转化经营机制;另一方面,政府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包括粮食保护价格政策,来解决粮食生产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历史时期,建立和完善粮食价格调控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粮食价格是粮食供给的指示器,粮食价格本身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变化规律造成其价格波动频繁,且由于粮食的供给和需求弹性较小,供与求的微小变化将引起价格的大起大落,从而引起生产的不稳定。农产品价格放开后,粮食及其它农产品反复出现“买难”、“卖难”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粮食价格的过度上涨虽在短期内对生产者有利,但由于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必会殃及生产者;粮食价格的过度下跌损害了生产者利益最终也会殃及消费者。要避免市场机制的这种负作用,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粮食价格调控体系,而从生产环节入手建立粮食保护价格制度是保护粮农利益,促进粮食稳定增长,维护粮价稳定,满足社会及消费者需求的重要手段,它将极大地提高政府对粮食及国内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