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市场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何搞好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起了上至党和国家领导人、下至厂长经理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思考。我认为,在搞好国有企业的许多办法中,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强调人力资源的开发,强调调动人的一切积极因素。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生产力三要素的阐述中,人(劳动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是最活跃的因素。企业管理中有人、财、物、供、产、销诸要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多方面,其中人的作用是最突出的。常言道“事在人为,物在人管,人在人用”。不管是强调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还是强调一个好产品,都需要在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上,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上下功夫。没有人中之能人,就选不出好班子;没有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就开发不出适销对路的好产品;没有一支训练有素的职工队伍,就生产不出高质量的产品。总之,一切都显示出人的重要作用。然而,一个企业(这里指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同)有上千上万人,关键要有好的经营管理带头人和科技带头人。因此,造就企业强有力的二级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选拔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是抓住企业深化改革的“牛鼻子”,是使企业走出困境的突破口。现就如何更新用人观念,建立新的选拔机制,培养年轻干部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谈一些想法。 一、克服用人的弊端,更新用人的观念 为使我们党的事业万古长青、后继有人,邓小平同志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高瞻远嘱地指出:“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急需培养、选拔一大批合格人才”,并指出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还提出了具体的用人标准:“我们今后配备领导班子的时候,要选用什么人呢?要选用那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斗争中经得起考验的人;要选那些党性强,能团结人,不信邪的人;要选那些艰苦朴素,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风正派的人;要选那些努力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有魄力,有实际经验,能够办事的人。”还说:“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还要制定各个行业提升干部和使用人才的新要求,新方法。将来很多职务、职称,只要考试合格,就应当录用或者授予。打破那些关于台阶的过时的观念,创造一些适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台阶,这才能大胆破格提拔。”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遵照干部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和一大批出类拔萃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行各业都作出了十分突出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受传统的用人观念的束缚,选拔年轻干部与优秀专业人才在制度上还未充分得到保证,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任免干部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搞临时动议;不讲原则,封官许愿;党委讨论人事问题跑风漏气;利用管理干部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授意送礼甚至公开勒索。跑官要官的人还不少,买官卖官的也有,甚至还有骗官当的。也有的单位,领导心胸不宽,作风不民主,浪费人才,打击排挤人才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怪人们在议论,最大的腐败是用人的腐败。用人方面存在的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党内外的影响极坏,必须坚决惩治这种腐败现象,克服用人问题上的弊端。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我们要更新一些用人的传统观念,树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新观念:①打破“论资排辈”的旧观念,树立“破格提拔”的新观念,让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脱颖而出。②打破“求全责备,求稳怕乱”的旧观念,树立“看主流,看发展,放手大胆启用开拓创新者”的新观念。③打破“任人唯亲,眼睛只看领导身边人”的旧观念,树立“任人唯贤,放眼全局选能人”的新观念。④打破“平庸不出错,照样穿朝服,平衡搞照顾”的旧观念,树立“无功便是过,用人不当就是错”的新观念。⑤打破“只看档案,唯见文凭,重理论,轻实践”的旧观念,树立“既看文凭,更看水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新观念。⑥打破“伯乐相马”的单一用人的旧观念,树立“公平竞争,赛马选马”的新观念。 二、建立以“四公”为原则的人才竞争机制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们正处于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处于一场波澜壮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潮中。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建党75周年座谈会上所指出的那样:“要把一个稳定的充满发展活力和生机的中国带入21世纪,取决于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长期坚持,归根到底取决于广大青年一代及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因此,培养和选拔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组织人事制度上,用人选人方法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干部交流、人才合理流动”已成为发展趋势,问题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选人、用人机制。我认为,所谓干部人事制度的创新,就是要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和原身份的界限,构建以“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四公为原则的合理流动,双向选择,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使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脱颖而出。所谓“四公”原则是:①公开原则:即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将干部选拔程序、职位、职数、任职条件等公开,让竞争者心中有数,也让群众清楚。②公平原则:即要求竞争条件相同,使竞争者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发挥各自优势竞争,不能对张三是这个要求,对李四是那个要求,同一职位和职称基本要求应该一样,更不能搞内部圈定,走形式。③公正原则:即有关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选拔录用的同志,办事要公正,出以公心,不受人情相托、打招呼等外界干扰。④公认原则:即被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诸方面要被群众公认。如能真正按照前“三公”原则进行选拔,那么后面的“公认”是前面“三公”的必然结果。遗憾的是,过去或现在的一些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中层以上干部,基本上是实行“伯乐相马”式的任命制或聘任制。也就是说,某人被某个领导看上了,就要组织人事部门去考察一下,只要学历、经历等基本条件差不多,在本单位没有什么出格的问题,不讲什么学非所用,用非所长就提上来了。当然,也许这样看上的人是有好的,但不能体现“公平竞争,赛马选马”的竞争原则,有更好的人就会被埋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