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学习化社会”的提出 早在80年代中期,日本成立了临时教育审议会。为了迎接21世纪的挑战和适应日本战后经济迅速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变化,该会对日本战后50年来的教育制度进行彻底的反思和检讨,吸收了当代国际社会中“终身教育”的思想,提出了以“重视个性”为原则,以构筑“终身学习化社会”为目标的教育改革设想。日本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所谓“第三次教育改革”开始了。 日本历史上“第一次教育改革”,是指明治初期(1872年)日本颁布“学制”,确立了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第二次教育改革”,是指战后排除军国主义的影响,建立机会均等的新的学制。战后日本新的教育制度,在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初等、中等教育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培养出具有较高知识水准和素质的国民,成为日本经济迅速崛起的根本动力之一。与此同时,高等教育的入学率也迅速提高,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教育成就。但是,经过50多年的历史变迁,日本的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的战后教育制度,也逐渐暴露出其不足和随之产生的种种教育弊端。这主要表现在:过度强调了教育平等,形成了过分追求整齐划一的教育要求和僵化的教育制度,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个性要求;与企业雇用制度和社会观念一起,形成了偏重学历、偏重理论知识的“学历社会”;面向一流企业、一流学校的考试竞争激烈,学校、教师、家长、学生都被卷入考试竞争之中,从而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过分依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能力低下,社区教育弱化,青少年在社会上经常受到不良影响;现行教育制度对社会的迅速变化反映迟钝,难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目前在中小学里存在着严重的欺负弱小行为、厌学逃学、青少年犯罪等“教育荒废”现象,等等。鉴于上述情况,日本国内近年来一直在呼吁进行教育改革。以1984年成立的“临时教育审议会”为标志,前后共提出四次咨询报告,开始了日本历史上“第三次教育改革”。 在这次教育改革中,除了提出要改革学校教育,以尊重个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原则,增加选择机会,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考力、表现力,适应社会的国际化、信息化之外,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就是,正式提出了要改变迄今为止的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观念,把“学历社会”转向“终身学习化社会”。这是日本借鉴当今国际上先进的“终身教育”的思想,不再把教育改革限定在对学校教育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对现行学校教育制度进行深刻地反思,重新认定学校教育的作用及其界限,克服原来“学历社会”的种种弊端,提出要重组整个教育体系,以建成“终身学习化社会”。日本把这种“终身学习化社会”定义为,“人们在自己一生中的任何时候都能自由地选择学习机会进行学习,并且其学习成果能得到恰当的承认和评价”的社会。 日本提出“终身学习化社会”,有其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了纠正现在“学历社会”的弊端。日本认为,由于社会过于偏重形式上的学历,对其他学习成果缺乏适当的承认和评价,导致社会过于依赖学校教育,造成学校体系的不断扩大和延伸,学生长期脱离社会实际生活而处于激烈的考试竞争之中,失去了学习和生活的乐趣。这是产生一系列“教育荒废”现象的重要原因。从纠正这些弊端的立场出发,有必要将“学历社会”转变为“终身学习化社会”。二是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闲暇时间增加。与此同时,社会走向老龄化,从而在人生的各个时期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学习的社会需求,这是提出要建立“终身学习化社会”的社会基础。三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社会走向信息化和国际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也迅速变化,这就需要人们不断学习新的技术和知识。 实施“终身学习”的政策措施 自从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成人教育发展国际会议上正式提出“终身教育”的思想以来,这种主张在世界各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近年来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教育思想。但长期以来它只限于一种理论思考和对学校教育的反思及批判,一直缺乏有效的推动措施。这可能是因为“终身教育”的内涵广泛,几乎无所不包,涵盖了一切教育活动,内容过于庞杂反而不易操作,而且各国的国情和教育水平各异,关注的重点和发展的程度也不相同。日本是世界上积极实行“终身教育”的国家之一,并多次召开相关的国际研讨会,在实施“终身教育”方面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其主要政策措施可概括为: 1.教育立法。日本是一个重视依法治教的国家。一事未行,首先立法。日本于1990年7月颁布了据说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为终身教育制定的法律——“关于完善振兴终身学习政策措施的推行体制的法律”(以下简称“终身学习振兴法”)。该法是与学校教育法、社会教育法等相并列的一部教育基本法律,共分12条,就立法目的、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责任、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的责任、振兴区域终身学习事业的基本构想和基准、设置终身学习审议会以及相应的财政措施等事项,分别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与此同时,日本内阁制定了实施该法律的“政令”,文部省下发了关于这部法律的立法主旨、内容要点、注意事项的通知,并制定了都道府县完善振兴终身学习事业推进体制的基本标准,基本形成了相应的法规体系。 2.设置相应机构。法律赋予政府开展终身学习的责任,政府就要有一定的机构来保障具体实施。文部省早在1988年,就在原有社会教育局的基础上成立了终身学习局,综合制定并调整有关终身学习的政策措施。按照法律规定,1990年在文部省内设立了终身学习审议会。该会就今后振兴终身学习的方针政策和充实区域性终身学习机会,先后向文部大臣两次提出咨询建议。另外,法律规定,各都道府县的基本构想要由文部大臣和通产大臣予以认可,而文部大臣和通产大臣在认可之前要分别听取终身学习审议会和产业结构审议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