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俄罗斯住房保障事业的现状 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资料,至1995年底,俄全国共有住宅(不包括别墅等非长久居住建筑)总面积26.7亿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占18亿平方米。全部住宅资源中,城市占73%,农村占27%。总面积数比1985年增加了5.4亿平方米,比1990年增加了2.45亿平方米, 后五年比前五年增加面积减少了5000万平方米。俄罗斯共有住宅5200万套,其中5120万套为单元住宅,居住着1.36亿公民。 在单元住宅中, 一室户占23%,二室户占42%,三室户占30%,四室户以上占5%, 人均住房面积由1985年的14.9平方米和1990年的16.4平方米增至1995年的18.1平方米。单元住宅面积亦分别呈54.4、59.1、68.2平方米的增势,而住宅平均居住面积在总面积中的比重则从60.7%减少至60%和59.2%。公民自己建造的住宅面积增加更多;从65.2、76.1至99.7平方米,居住面积所占比重则从71.3%递减至70%和63.9%。可以看出,尽管有着经济危机和萧条,俄罗斯在前苏联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的基础上,住宅总面积和人均面积继续保持着增长势头和较高的居住水平。不过统计亦表明,在俄罗斯,至今仍然有4000万人居住在简陋的居室之中,仍有250 万人居住在已经毁坏的住房之中。在城镇住宅中,仍有20%缺乏集中供水、供暖和下水道系统,农村中约70%的住宅无自来水供应。〔1〕甚至在1997年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20平方米、居住条件属全国最优的莫斯科市,也有着23%的家庭(74万户)未达到人均9平方米的居住卫生标准,人均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也有一定数量。〔2〕 由于俄罗斯政府将住宅建设和发展住房保障事业作为振兴国家经济的重要方面,因此,在对经济的总的投资规模大幅下降的情况下,1996年以前的数年里,各投资渠道对于住宅建设的投资比重仍占总投资规模的25%左右,但绝对规模已经大为压缩,新投入工程数量相对较少,规模不大。从而,俄罗斯住宅资源和人均住房面积的增加并不完全标志俄住房保障事业的质的向上趋势,其中也有着因住房折旧率降低、资金严重匮乏使得住房建筑标准自发降低等产生的“水分”。此外,近几年里俄罗斯住宅资源的增长主要在于前苏联时期未完工程在相对少量资金投入下陆续竣工的缘故(有的甚至未完全竣工即已交付使用),因而发展后劲大打折扣,其消极后果必然会在今后逐步显现。 前苏联曾经普遍存在的排队分配住房现象虽然仍然存在,但规模已急剧压缩。因为,随着向市场经济过渡,随着住房分配机制转换,无偿分配住房的数量越趋减少,等候往往是无望的,排队者因此往往退而寻求其他改善途径。目前,除了莫斯科等少数地区仍然保留着少量的无偿分配住房制度外(这些地区往往用市政住宅出售的盈利部分作为无偿分配部分)。这种分配方式在大部分地区已经趋向于消失。与此同时,产生了优惠购房制度。根据1993年俄政府发布的有关无偿资助公民购买或建筑住房的决议、以及1996年8 月政府发布的新的“向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俄联邦公民提供建或获住宅的无偿资助”的决议和条例,符合改善条件(即单身住房面积未达33平方米、2 口之家住房面积不到44平方米和3口以上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8 平方米的)家庭均可以通过同样的排队方式,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在国家贴补房价5-70%的范围内,获得市政住宅。(这显然也是一个过渡性措施,但暂时不会取消。)〔1〕即使如此,俄罗斯居民目前拮据的经济状况使得大部分住房未达标的家庭要支付补贴以外剩余部分的购或建房款项实现居住条件改善的目标仍是十分困难的。上述种种情况决定了俄罗斯发展住房保障事业的速度会有一个相对减缓的过渡时期。 二、俄罗斯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环节 从80年代末期起俄罗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和联邦政府陆续通过或颁布的关于俄罗斯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令、政府决议和条例有50来项,内容涉及住房保障领域的各个方面,但基本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要在国内最终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住宅和不动产流通市场。为此,俄罗斯政府进行了住房私有化改革和着手住房一公用事业支付制度改革。前者是为了建立有利于住房在市场上流通、有利于提高住宅建设效率从而有利于不断改善公民居住条件的、以私有住房为主的住房所有制结构;后者旨在实现住房管理的民主化,建立住宅维修保养的竞争机制,尤其重要的是要将前苏联时期的住房福利性分配改为有偿获得;公用事业服务的低付费改为按标准收取,并且,国家因此将逐步卸除一直无法摆脱的近100万亿卢布(约160多亿美元)一年的沉重财政负担。 1991年俄罗斯颁布的“俄罗斯联邦住宅私有化”法正式确认了俄公民将所居住的住宅转为自身所有的合法权利,1993年11月公布的“俄联邦境内住宅资源无偿私有化示范条例”详细规定了公民参与住房私有化的条件、范围、权利和义务。该条例确定的私有化基本原则是自愿、无偿和一次(处)性。〔2〕但只是在“示范条例”前后, 俄罗斯的住房私有化才真正获得了规模发展。仅1993年,全俄私有住宅在总面积中的比重就增加了12%。1997年,俄罗斯私有住宅比重达到53%,政府并计划在2000年前使私有住宅比重达到60-65%。不过,增加速度愈趋减缓。〔3〕不被私有化的住宅范围主要包括重要军事城镇的公有房、 孤老、残疾人、老战士和学生等专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