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仅是一个资本项目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也是一个国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没有向外资全面开放的国家。因此,国际游资难以冲击我国人民币汇率和股票市场。这次东南亚金融风暴尽管没有直接波及我国,可是,它留给我国的启示远远大于影响。引发这次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原因很多,但是,银行的资产经营状况不佳,即许多贷款收不回来,成为呆账、坏账,致使银行的资金周转发生故障应算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本文拟从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运行状况的分析入手,透视我国潜在的金融隐患,以防患于未然。 一、资产运营现状 我国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商业银行、国有和非国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等,不包括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非规范机构)、股份制银行、在华营业的外资金融机构等等。 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行。在我国的金融业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无论在机构、人员、资产,还是在实现利润和上缴利税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 据对国有独资的四大商业银行统计,截止到1996年年底,共有人员168.88万人,其中工、农、中、建分别为56.6万人、53.88万人、19.71万人和42.81万人;资产总额达90,508.17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分别为36,295.70亿元、14,662.55亿元、18,288.48亿元和21,261.44亿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81.68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分别为941.54 亿元、358.82亿元、796.34亿元和484.98亿元;信贷资产总额(年末贷款余额)68,598.95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分别为34,044.54亿元、8989.98亿元、10,167.85亿元和15,396.56亿元;实现利润 195.98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分别为58.16亿元、5.18亿元、105亿元和27.64亿元;上缴利税397.06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分别为143亿元、55.3亿元、119.37亿元和79.39亿元。 截止1997年年末,我国除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外,还设立了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14家全国性和地方性新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新型商业银行无论在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还是在盈利性等方面的综合效益指标均好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到1997年年末,我国还发展了数百家作为投资银行雏形的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并组建了一批城市合作银行,目前已有79家正式开业,现运营状况良好。 到1996年年末,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1,782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3%。非银行金融机构加上直接投资、证券业务和拆借等形成资产总额2万多亿元。据统计, 总资产中不良资产的比重约占50%。 截至1995年年末,在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仅信托投资公司全国就有393家,从隶属关系看,隶属于国有商业银行的185家、中央各部委和主管部门的15家、行政性公司4家、省级政府部门的78家、 地(市)级政府部门的111家。 到1997年年末,在华各类外资金融机构的代表处已有544家, 在华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73家(其中9家外资银行允许从事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总资产已达379.9亿美元,贷款余额275亿美元。 截至1997年年底,中资企业在海外设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共有687 家,其中代表机构33家,营业性机构654家。 目前海外中资金融机构已遍及世界五大洲的24个国家和地区,这些驻外金融机构的资产运营状况普遍好于国内金融机构。 二、资产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虽在一些指标的绝对值中占有优势,但其在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等方面均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不良贷款比例过高。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规则的规定,银行的不良贷款包括三项,即逾期贷款(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超过规定期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和呆账贷款(因天灾人祸等因素所造成的债务人或企业已不存在,确定已无法收回,成为死账的贷款)。 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主要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从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运行质量上看,近几年来不良资产比例呈上升趋势。据了解,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1996年年末的贷款总额中,不良贷款的总额已达11,324.78亿元,其中工、 农、 中、 建四大银行分别为4600.97亿元、3088.1亿元、1777.51亿元和1858.20亿元;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账后的不良贷款已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4.44%,其中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分别为25.56%、34.35%(其中占农行贷款总额10.5%的48,817万元的小额贷款已有41.4%形成双呆)、17.48%和20.36%。到1997年6月末,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增到29.2%。目前,我国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仅均远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17%的最高界限,同时也都大大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不超过8%、呆滞贷款不超过5%和呆账不超过2 %的比例界限,更高于泰国银行7.9%、马来西亚银行6.4%和印度尼西亚银行17%的不良贷款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