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7年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 1997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力度较大的一年。各级政府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继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大的,放活小的,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对已批复的百户试点企业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确定的2500户试点企业中,改制为公司的有1989户,其中有1080户改制成了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试点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初步确立,建立起了较为规范的有限责任制度、法人财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可行途径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找到了一些办法。上海在总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经验中,提出要建立企业优胜劣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能进能出、覆盖全社会的保障制度、经营者择优录用等五个机制。这为下一步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摸索了路子。 (二)扩大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范围。 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由58个扩大到111个, 国家集中抓的重点企业由300户扩大到512户,企业集团试点由57家扩大到120家。 这三项改革试点,扣除交叉、重复部分,其资产、销售收入、实现利润和利税分别占全部国有工业的73.1%、74.6%、138.2%和85.1%。 冲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的规模增加到300亿元, “拨改贷”本息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有380亿元,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通过股票上市, 企业实际筹措的境内外资金达1300亿元左右,加上各地采取了将部分所得税返还等多种措施,企业改革和发展得到了比较多的资金支持。 (三)抓大放小力度加大。 对大企业、大集团在自营进出口权、银行贷款、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目前,国家抓的512户重点企业中, 在境内外发行股票上市的有120多户。各地加快了放小的步伐, 加强了工作指导。一大批小企业进行了改制,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一些地区小企业改制面达50%~80%,有的地区超过了90%。 (四)兼并、破产速度加快。 1997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会议,总结近几年试点城市的工作,提出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走上了轨道。到1997年底,111个试点城市国有企业破产终结389户,资产总额148亿元;被兼并企业623户,资产总额499亿元;减员增效企业515户,资产总额1018亿元;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共分流人员113万人。 (五)搞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 推广建立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明确责任,筹措资金。通过转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等措施,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全国建立的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已增加到1333个,进入中心的人数达76万人。全国有245 万人重新就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再就业的压力。 二、1998年企业改革重点和政策取向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 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1998年国有企业改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是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抓好大的,放活小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在一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组建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继续落实重点企业和试点集团的扶持政策;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 (一)继续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试点转向逐步在面上推开。百户试点企业要进一步攻破重点、难点问题,巩固和发展试点成果。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属于竞争性行业的,要以产权为纽带,结合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法》的规范,做到政企分开,所有者职能到位,除少数具备条件的大企业可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外,一般要改为多元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益的企业及部分垄断行业企业,必要的可保持国有独资形式,并由国家派出监事会。对面上的国有中小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因地制宜,自主选择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对那些结构严重不合理、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的企业,实行先改组后建制。 (二)探索灵活多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 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主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结合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通过控股、参股及兼并、联合等方式,实现国有与非国有、公有与非公有的相互交融,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企业股权多元化,用较少的国有资本支配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大力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与改组,在保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前提下,从战略上主动调整国有资本的行业布局,推进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的流动,实现国有经济向关键领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的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