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出厂价仅3.40元的200MG×12片环丙沙星, 在医院最高价竟卖到了68元,最低的也在13.30元,中间价则介于20至50元左右。 人们不禁要问:药厂的利让到哪儿去了?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立案查处药品回扣案件2732件,罚没金额3541万元,追究刑事责任220人,给予行政处分99人。 因此药品回扣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回扣花样繁多 表现在药品购进中。因收受回扣而出现舍优求劣、舍近求远、舍贱求贵的现象,超量购进药品现象,存在着为打通销售业务关系或争取紧俏药品而行贿受贿现象。 表现在药品销售中。因收受回扣,存在着假劣药品进店、进院销售,以及接近最后有效期的药品或疗效不佳的药品进店进院销售的现象。 负面效应 不容忽视 助长了假劣药品盛行。据统计,1995年全年就查处4万多起, 这两年假劣药品又有所回升,据各地药品回扣专项检查领导协调机构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案件已达22915件。大量的假劣药品盛行就是回扣作祟的结果。 推动药价上扬。回扣越高,成本就越大,患者的负担就越沉重。一盒氟嗪酸胶囊(0.1G×12)出厂价只有3元左右, 医药公司供应价也在6元左右,可到了患者手里就要19.30元,是出厂价的6倍多。 国家利税大量流失。近几年药品回扣率已达30—60%,国家利税流失惊人。据统计,1994年国家因药品回扣利税流失达50多亿元,且每年在递增,估计去年利税流失要在100个亿以上。 屡禁不止 缘由何在 药品回扣现象愈演愈烈,究其缘由主要是: 一、宏观控制不力,药品重复生产是诱发回扣的根本原因。药品销售弹性小,消费规律性强,应加强宏观计划管理,而不是把它当作一般商品由市场来调节。否则,盈利高又畅销的药品一哄而上,接下去就是过剩、滞销。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竞相降价,竞相扩大回扣,其结果,肥了个人亏了国家。80年代初我国制药企业仅500家左右,1996年已发展到6000余家,增长了近12倍, 如生产环丙沙星厂家开始只有几家,后来全国各地药厂都在生产环丙沙星,结果导致环丙沙星生产过剩,厂家只能通过增加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来抢占市场。 二、被私利所诱惑是诱发回扣的主要原因。 三、打击不力是诱发回扣的重要原因。 呼唤规范管理 首先,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药管理体制。 其次,医药应分离。 第三,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要保证《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得到切实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打击。 (据1997年10月30日《经济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