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全国股份合作制的发展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相当部分地市县都纷纷提出口号和计划,准备在半年至一年内将大部分城乡集体企业、相当部分国有小型企业和其他经济成分中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据有关部门和报刊反映的数据,目前全国股份合作制企业已达450万家左右。如果上述数字成立,那么, 股份合作制已经成为我国拥有企业数量最多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面对发展如此迅速、数量如此庞大的股份合作制,应当如何客观分析和正确评价?根据调查研究,我们的基本看法是: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现阶段比较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其改制中的基本做法是正确的,已为大量实践经验所证明,要予以充分肯定和进一步支持。但是,近来股份合作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从地方部门的数量统计和工作方法,到相当部分企业的具体做法,都有许多新问题需要解决。必须按照十五大精神对股份合作制加以引导和完善,保证其有序和健康发展。根据我们的调查与分析,当前有下列几个主要问题亟待引导与规范。 1. 明确股份合作制企业范围,排除不实统计数字。有关部门统计和报刊报导,全国股份合作制企业目前已达450万家,其中乡村350多万家,城镇近100万家。但据国家工商局的统计,到1997年9月底止,全国共有各种内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企业)769.9万户,私营企业88.37万户,三资企业34.39 万户, 个体企业2656万户。内资企业中,集体企业475万户,股份合作制企业才20.1 万户。一个数字是450万户,一个数字是20万户,差距之大令人吃惊!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主要原因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在政策法规上明确界定什么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各地区、各部门主要根据自己对股份合作制的理解进行统计或大致估计,理解不同,所得数字也就不同。根据我们的了解,实际情况是,450万太多,20万又太少。 有关部门的450万户数字, 主要包括:一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二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正式批准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但未进行股份合作制登记的企业;三是大量实行职工持股(其中又包括部分一般职工持股和只有少数管理人员持股等多种情况)的集体企业、国有小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四是一些企业的分厂、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实行全部或部分职工持股等。国家工商局的20万户数字,主要是登记注册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国家工商局目前没有明确提出什么样的企业应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因此,20万户数字只是部分地方工商局统计的汇总,全国一半以上地市还没有设立专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 符合实际和准确的数量统计是正确判断经济发展走向,科学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前提。全国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总共近900多万户,其中独立法人企业400多万户。如果股份合作制企业为450万户,那就占了全国企业总数的一半。再就企业职工人数来看,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大半是工业企业,1995年全国工业企业户均人数,集体企业为41人,私营企业为17人。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果为450万户,按每户10人、20 人和30人的较小规模计算,从业人员分别为4500万、9000万和13500万; 如果为20万户,按集体企业平均41人计算,总共才820万人。 差距巨大的两个统计数字对人们判断经济发展走势,对国家制定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政策,必定会产生很不相同的影响。因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必须相互协调,尽快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统一界定标准,规范统计口径,为国家制定相关的改革与发展政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字依据。 2. 股份合作制要循序渐进,防止一哄而起。党中央在充分肯定和鼓励中小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同时,明确指出要循序渐进,不要一哄而起,特别不能讲一股就灵。但是,从近几个月的实际情况来看,一哄而起现象还是到处可见。全国相当部分地市县,有的提出要在半年至一年内将多数国有小企业和全部集体企业统统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虽然在宣传上提出中小企业要采取多种改革形式,但在实际措施上几乎将股份合作制作为惟一的改革形式;有的表面上提倡要尊重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但在具体操作上往往主要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推行。一些地方将推行股份合作制、让企业职工普遍出资购股,作为中小企业扭亏、地方财政解困的主要希望所在,像当年部分地方用行政手段推行企业承包制一样,不顾企业条件,定计划、定指标、定时限搞股份合作制。部分地方的这些做法,虽然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将很多的中小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但往往有其名无其实,有的甚至严重扭曲了股份合作制。面对这些现象,相当部分企业的干部和职工已颇有怨言。 股份合作制的一些内在规定性尚在形成和发展之中。但是,作为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它必须遵循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把股份合作制简单地视为将国有小企业卖给职工,将集体企业财产量化到职工头上,让企业职工都成为股东,采取一哄而上办法,希望一蹴而就,而不是把它视作涉及方方面面的一整套改革任务,要在企业产权关系、内部治理结构、组织管理制度和政府服务上下一番艰苦的功夫,那么,股份合作制很可能是轰轰烈烈开始,杂乱无章行进,草草率率收场。因此,国家有关综合部门应当及时提醒各个地方,推进股份合作制必须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这不是给地方的改革热情泼冷水,而是要求地方实事求是,争取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