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改革中,一个新的股份化浪潮渐成涌起之势。为此,我们有必要对股份制和股份制改革进行全面的认识和科学的分析,以便真正从实际出发,积极有效地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我们的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其难度和风险都加大了,改革中的任何偏差都可能导致全局性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把握,科学操作,避免大的失误,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才能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一、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是一条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不能千篇一律,一哄而上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实践表明,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其它改革形式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诸如通过股份形式理清产权关系,解决职工对资产的关切度和劳动积极性的问题;通过股份形式确立企业的法人地位,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通过股份形式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真正分离,从而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比较好地解决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问题等等。尽管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既有成功的范例,也有失败的典型,但从总体来看,股份制改革的成效明显。这也是我们确定以股份形式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依据。可以肯定地讲,股份制改革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股份制也不是尽善尽美;但是比较而言,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方式中算得上是一种次优选择。 在今后的国有企业改革中,股份制依然是很重要的形式,我们不仅不能放弃,而且要稳步发展。特别是要完成中央提出的:在三年时间里,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多种经济形式的作用,尤其是股份制经济的作用。 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国有企业的情况不同,存在的问题也不尽一样,企业改革也就不可能千篇一律地套用一种方式,更不能一哄而起。 第一,要从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基本上覆盖了所有领域,这是历史形成的现实,也是我们要改革的内容之一。不同领域的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是不同的,其改革的任务也不一样。比如,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是特殊垄断行业(如邮电、通信、原油开采等行业)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行业(如铁路、电力、煤气、自来水供应等行业),也包括一些特殊竞争行业(如钢铁、金融、外贸等),这些行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国家仍然要保持必要的控制力,少数仍需保留国有,大部分需国家控股。而对于其它领域特别是大量存在于竞争行业中的国有企业,随着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调整,就会相应地收缩,有些中小企业还要全部放开。显然,这两种情况在改革的重点、改革的具体操作方式上不可能完全一致。非要强行一致,其效果肯定是不好的。 第二,要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出发。经过近20年改革的实践,我们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改革形式和方法,对于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和制度创新同样是很有意义的。那么,对于那些通过改革经营状况已经有了实质性变化的企业和一些颇见成效的改革方式和办法,也没有必要非统一到股份制上来,非进行股份制改造不可。我们既然允许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那么也应该允许企业有多种经营形式和组织形式。事实上,即使是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第三,要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过程,是在对国有企业改造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再建的过程。通过对企业改造进行制度创新,完全不同于以全新的模式设立一个企业,其问题要复杂得多,艰难得多。所以要充分发挥各种形式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的作用。只要我们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看做一个过程,那么,一切问题就简单了许多。只要是朝着现代企业制度这个大目标,那么一切形式都是有益的,必要的。至于一哄而起,我们的教训太多了,从建国以后的大上钢铁到改革后的房地产热,教训之深刻实在不用我们在此过多地强调了。 二、股份制是一种有效的资本组织形式,但并不是“一股就灵”,也不能搞“一股就化” 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多种形式,但最基本的形式是股份制。股份制的出现是一种市场现象,而不完全是企业现象,它是市场发育的结果。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股份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形式成长为现代股份制度。现代股份制度以公司制为代表,由于它有利于资本的组织与运作,在当代发达国家,一些大企业多采用这种形式。股份制最主要的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一种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分别形成了所有者群体和经营者群体,并各自构造了其运行体系,前者以股东为主体,后者以企业家为主体。两个体系交汇于企业,形成了股份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即在公司内部控制与管理的具体组织机构。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之间职权的科学分工而组成的一种结构。现代公司制度的最重要特点就表现在这种以三权分离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它的优点在于: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所有者承担有限责任,并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力,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具有独立经营权。这样就可以保证股份制以最佳效率进行企业资本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