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研究中国股份制改革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按照“十五大”精神,推进我国股份制和证券市场在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轨道上健康发展,由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工经所、人民出版社、《光明日报》理论部、《经济研究》杂志社、《中国工业经济》杂志社、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凉山州人民政府、四川省体改委、《四川日报》理论评论部、《经济学家》杂志社、《厂长经理日报》社、四川省股份经济与证券研究会、四川禾嘉股份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公司、四川安宁电力股份公司、西昌卷烟厂、四川普格豪吉集团、凉山州信托投资公司等20个单位共同发起,凉山州信托投资公司等6 个单位协办的《中国股份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3月28日—30 日在四川省西昌市隆重召开。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萧灼基、林凌、刘茂才、赵国良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专家, 从事改革实践探索的实际工作者150余人会聚邛海宾馆,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问题、资本市场与资本运营、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和股份合作制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交流。 一、关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委员董辅礽教授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公平加市场效率。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不同的所有者才要在市场上交换其劳务和产品。单一的公有制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多种所有制与市场经济是相容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简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公平加上市场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有其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功能:一是为政府调节市场提供物质条件;二是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实现社会公平,满足公共需要;三是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四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进入资源垄断性行业;五是进入高科技、高风险的高科技产业;六是基础产业部门的投资。董教授认为,除了具有以上六个功能的行业可以保持国有企业外,大多数国有企业应通过股份制改造,逐渐退出国有。 对此,著名经济学家、西南财大教授赵国良有相同看法,他认为:我们在计划经济时期搞了许多重复建设,重复生产,国有经济无所不包,进入一切领域,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做不到这一步,就没有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适当降低国有企业的比例是一个战略决择,而推行股份制则是一种优化国有企业结构的低成本改革措施。同时,他认为,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市场竞争就是“有死有活”的竞争,国有企业要转向市场经济,就要“有死有活”,因而国有企业数量的减少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规律。 (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的国有控股问题 关于股份制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问题。目前较流行的观点是看企业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与会代表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著名经济学家、四川社科院研究员林凌认为,股份制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它既不姓“资”也不姓“社”,而是姓“中”,即属中性概念,股份制经济既非公有制经济也不是私有制经济,而是社会所有制经济。股票除具有私有属性外,还有社会属性,它永远出不了资本这个范畴。国有资本变成股票后,除国有属性外又增加了社会属性。股份制是对私有制的扬弃,在鼓励股份制发展的同时鼓励国家控股,股份制改革就失掉了意义。他认为,控股权不是所有权概念而是决策权概念。因此,以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来界定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国家需要控股的继续控股,不需要的就不控。不能用政策去鼓励实现国有控股。既然私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就应该鼓励其发展。 (三)关于国有股权的流动问题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结构和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上市公司中国家控股的占70%;不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占50%以上,仅30%非国有股的股份可以流动。这样就限制了股权的流动,限制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有的代表认为,国企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国有资本能否合理流动、重组和配置,国企改革,必须致力于推动产权资本走向市场,通过企业间股权和资产并购、重组和置换,使国有企业庞大的存量资产通过产权市场交易流动起来,在流动中进行剥离、组合,促进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对于国有股流动的方式问题有些代表认为,国有股上市是实现国有资产流动的有效方式。第一,国有资产流动在等价交换原则基础进行,从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流动是国有资产通过市场实现的产权交易行为。这种交易如果是在等价交换原则基础上进行,就可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即使购买者是私人,由于国有资产所有者在放弃实物资产所有权的同时,获得了与其价值相等的货币形态所有权,因而并不存在化公为私的问题。第二,以股权交易方式实现国有资产流动,限制更少,选择更宽。企业资产可以被折成若干股份,仅仅通过出卖股权就可以成交相应份额的资产。第三,国有资产的流动通过股权交易方式来实现,既可以使交易行为在价格的频繁变动中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又可以使处于生产领域中的实物资产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即股权主体的变化并不影响生产的连续性。有的代表认为,搞活国有经济的关键是搞活国有资本,允许国有股流通是搞活国有资本的重要步骤。并建议分步实现公有股市场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第一步是公有股转配部分先上市,这部分占总股份的比重不到1%,转配股上市对市场不会造成任何冲击; 第二步是社会法人股上市,法人股包括发起人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为了稳定上市公司,发起人法人股不宜上市(约占总股本10%左右),社会法人股约占总股本16%,允许社会法人股上市,只会扩大16%的市场容量,中国快速成长的证券市场是可以容纳的,是不会带来较大冲击的;第三步是部分国家股上市,对少数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特大型上市公司,国家实行控股,并将国有股转为优先股,不上市交易,这部分上市公司不多,但国有股的比例都很大,估计占到整个国有股的60%以上,这部分股权转为优先股后不上市流通,对稳定国有股的优势地位和稳定股市都是很必要的;对多数国家不需要控股的竞争性产业和企业,允许其股票上市交易,其收益由国家的投资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掌握,用于企业的增资扩股或投入其他效益好的企业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