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并且,勾勒出了当前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基本框架,如图。
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十五大以来,理论界在此问题上的最新研究动态,作一概述。 生成机理 公有制有很多具体的实现形式,一些学者对其生成机理——理论依据,从不同角度作了探讨。 “生产力层次说”。这是阐述最多的一种。生产力发展存在着层次性和动态性,这决定了所有制关系必然要存在着很多具体的形式或实现形式。 “市场经济结合说”。市场经济要求经济主体多元化。只有经济主体多元化,平等的交换才可能产生,要素的优化配置和资源合理利用才能实现。经济主体越多,交换也就越广泛,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也就更充分,生产效率就更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只包含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集体所有制要向国家所有制靠齐,国家是“唯一的所有者”。“唯一的所有者”不需也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交换(主体缺位、不清或虚置),严格意义的市场也就不存在,公有制企业自身效益受到影响。因此,公有制要与市场经济相衔接,必然要有公有制具体的实现形式。 “内容形式关系说”。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内容,也有它的形式,都是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内容揭示事物的内在性质,形式发挥事物的外在存在方式。同一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同一形式可以反映不同事物的内容。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探索新的形式或内在形式,要起到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之间也正是这样。公有制是指资产由劳动者共同占有的一种社会所有制,它揭示的是资产归谁所有的一种归属关系;公有制实现形式指归劳动者共同占有的这种资产,它具体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它反映的是共有资产的运作方式。公有制实现形式完全应该也必然多样化,这种多样化的实现形式可以被不同性质的所有制所采用。 “社会主义本质说”。必须完整科学把握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观。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观是邓小平社会主义一般本质观“以公有制为主体,实现以人为核心的社会全面发展”这“两句话”与邓小平社会主义特殊本质观“五句话”的辩证统一。完整科学把握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观,可以更好地阐明:社会主义制度有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之分,基本制度必须坚持,具体制度要完善;公有制不是邓小平社会主义特殊本质观的内涵,但却是我们必须把握的根本原则,它通过“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体现出来;这中间必须存在着许多“过渡性的、操作性的”制度,即具体的实现形式,这些实现形式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并处于变更之中。 内在属性 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内在属性,指“重建个人所有制、促进公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一切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国家所有制≠公有制实现形式”。 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否定,而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建的个人所有制,则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这是否定之否定,它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将其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换句话说,个人所有制就是社会所有制,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属性或本质内涵。我们不能把个人所有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对立起来,不能把个人所有制理解为仅仅是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应该认识到,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公有资本。十五大8次使用了“资本”概念, 实际上已正式确立出“公有资本”范畴。“公有资本”的含义指:作为“资本”,它要增值自身,获取剩余价值;属于“公有”,赋予“资本”“特有的社会性质”,剩余价值用于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不是剥削关系。 运作特点 局部性与交叉性。局部性,指公有制实现形式并不涵盖社会整个经济领域,它处于多元性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体系之中,在这个结构体系之中,显示出公有制的“制度优势”。其中,国有经济处于核心的部分,集体经济居于重要的部分,混合所有制经济包含着公有的成分。交叉性,指公有制实现形式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之间,相互影响、渗透、融合,优势互补,从而为开发利用人力物力、技术信息等等资源,“杂交”出新的、更加优良的“制度品种”,增加“制度供给”。它表现在:①经济交往关系中。各级经济形式之间必然要发生产品买卖、产权交易、租赁借贷等关系,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业要租用公有的土地,借贷公有的资金,使用公有的基础设施。②经济组织结构中。要素流动、产权重组和资本营运之后,必然要凝固成一些含有公有经济成份的经济组织结构。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公司+农户”的松散型经济联合、国有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等。 抽象性与控制性。抽象性,指国家对国有资产的占有、运用和掌握,将主要采取价值形态的形式,将更加依重于国有资产的货币形态、资本形态和证券形态。税收是公有制最基本的实现形式,金融是公有制实现形式十分重要的活动领域,财政是公有制实现形式良性运作的重要保证。要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强国家的财政能力;要保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固定在一个百分点上。控制性,指公有制实现形式具有反对私人垄断、防止两极分化、促进社会整体发展和持续发展的功能,是普照之“光”。主要表现在:①对领土、海域、空间、森林、矿藏等自然资源以及未直接进入经营领域的党政事业单位的公有财产,保持绝对占有或绝对优势。②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特殊性领域、垄断性行业、先导性产业,国有资本占支配地位。③对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经济形式,起着影响、控股的作用。④对非公有制经济形式,起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