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历史阶段的路走不通 历史的发展说到底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超越历史阶段,用政权的强制力和暴力发展经济,可以在短期内取得突出的成就,但往往是一种畸形的发展,不但不能持久,而且会破坏社会的全面发展,以致遭到失败。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没有达到具备的条件的时候,不能随意废除私有制。党的十五大报告阐述的“中国现在处于还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科学的定论,是总结中国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重大成果。我认为,因循守旧要落后挨打,超越历史阶段的路走不通。成功之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 我们国家有不折不扣的私营经济 我们的民营、私营企业,从它的诞生到它的发展的每一步,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结果,私营企业是这样,外商投资企业也是这样,没有共产党的政策,没有共产党的路线,我们非公有制企业能发展起来吗?不可能。中国共产党解决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没有解决的问题。现在如果还对私营经济上那么高的纲,扣那么吓人的帽子,实际上是不尊重党的领导。我们国家到底有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私有企业?我认为,有不折不扣的私营经济,但是完全意义上的私有企业还没有。一是资本设备、固定资产是你的,但占有的土地不是国家的就是集体的,二是雇用工人这个劳动者和他的生产资料是结合的,他有责任田,还有他的生产资料,不是象西方那样剥夺了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来搞资本主义。 智能经济需要有知识的人 现在创新最多的、最为成功的应该是民营经济,但对智能经济的到来,我们要看到一是发展信息产业,二是利用智能经济信息产业的技术来改造我们的传统产业、机械工业。经营劳动是社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高级的智力劳动,我们说市场经济要依靠看不见的手,但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要通过看得见的人,通过在市场中冒着风险,大胆决策,把一块一块的分散资源组合集中到一起,而使得社会生产能够进行,使得社会生活能够正常运行。这种经营型的劳动在我们当前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中,特别是在全球接轨的这样一个一体化的经济动作中,是我们非常稀缺的一种资源和劳动,要尊重、保护、珍惜这样的人才,进而把其推向市场,通过市场的经营,使他们的劳动得到评价。 我们的政府应放开一点 所有制结构问题,在我们国内、党内自50年代以来一直围绕着这个问题争来争去,不是从促进和解放生产力的角度表现出来,就是从阻碍或破坏生产力的角度表现出来。所有制结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经济基础问题。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就应该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来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因此,在行政管理体制及政治体制改革中,政府要着重在转向建设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上多下功夫,这样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制订一切方针政策,一定要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现实出发,一定要立足于把我们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我们的政府需要在最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去充分发挥作用,总之,应放开一点。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不能变的 关于对民营经济跨世纪的思考,首先要正确理解十五大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的经济制度。我觉得社会也有个生态问题,现在就是大企业、中企业、小企业都应该有,这样整个经济才能发展。为适应经济组织、适应生产力,所有制关系就不能是单一的,而应该是多种所有制,这种基本经济制度至少要一百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不能变的,不仅我们这一代的民营企业家要吃“定心丸”,而且下一代民营企业家也要吃“定心丸”。其次,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应该以刻舟求剑的方法认定其生产方式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是错误的认识。第三,从跨世纪的眼光来看,我们对个私经济应采取继续鼓励态度,这是一个重大问题。大的私营企业,它的私,在一些地方会变成公的,私和公是相比较而存在,是能互相转化的。如港、台、澳大的私营企业家每年都给自己家乡建学校、建医院、修桥铺路,搞基金会,这个钱就会变成公。再如我们大的私营企业,所有权是个人的,但使用权很多都是社会的,他也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问题,如果我们不从这方面去引导,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就违背了生产力的发展,不是促进,而是促退。现在处于第三次思想解放时期,“恐私症”还存在,一听“私”就吓得不得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思想应该再解放一些,党的十五大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鲜的、充满活力的思想,个私经济的春天来到了。 “民办官助”是发展民营经济的基本方针 发展民营经济是改变地方面貌的必由之路。民营经济产权关系清晰,动力机制特别强,彻底面向市场,同市场融为一体,关心市场信息,重视市场动向,注意技术开发,创名牌、保名牌。所以最具有创造力,有利于发挥人们的才干和特长。民营经济最易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希望所在。要增强地方实力,彻底改变地方面貌,实现我国农村工业化、现代化以及农业产业化,只能走发展民营经济这个路子。中国的企业家队伍,很可能主要在民营经济中产生。因此,我们应把民营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市场经济和混合经济的理论上,“民办官助”应是我们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基本方针。 私营业主不是资本家 现在我国所有的私营企业家都不是剥削阶级,不是资本家。其理由:(1)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其人格化的代表者不应是社会主义之外的资产阶级;(2)这些人大都生在新社会、 长在红旗下,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对党对社会主义有一定感情;(3 )他们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不是为了个人发财致富,而是想干出一番事业,为社会作出贡献,实现自我价值,回报党和社会;(4)许多人表示, 财产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当自己年老不能经营时,愿将财产交给社会,不留作子女继承。他们占有剩余价值是为了发展生产,为社会作贡献,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这样的私营企业家为什么一定要给他们戴资产阶级的帽子,把他们推向对立面?我认为把他们称为私营(有)企业家比较恰当,不能是剥削阶级和资本家。只有对那些当资本积累到一定数量至死不愿把财产交给社会,而留作子女来继承的人,才可划为资产阶级。但对其财产要征收遗产累进所得税,也不能采取剥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