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所有制改革步履艰难,疑虑非议迭起,根子就在于姓“公”姓“私”的纠缠,这种纠缠使所有制改革几乎成了一块不能轻易触及的“敏感区”甚至是“禁区”。因此,为了成功实现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就是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果断地摆脱姓“公”姓“私”的纠缠。 姓“公”姓“私”问题几十年来纠缠得我们苦不堪言;困苦的积累迫使我们猛然醒悟:这个纠缠同其他许多已经摆脱了的纠缠一样,不过是作茧自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小平同志制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国的经济生活出现了三个日益突出的现象:一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相应地,原先独占天下的公有制经济的份额逐步下降;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二是国有企业通过租赁、出售、承包经营和股份制改造等措施,一改公有制原先单一的实现形式,逐步出现了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三是一部分人迅速致富,积累起令人瞠目的私有财产,连过去的地主老财甚至也望尘莫及。 面对这些现象,人们出现了种种议论和疑虑,理论界更是波澜起伏。有人断言:私有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性质已产生严重影响;不仅如此,私有制经济还将成为新生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经济后盾;股份制改造使国有企业面临着不再由国家完全占有的危险;个人收入差距的拉大是可怕的“两极分化”,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被分别称为“小资产阶级”和“民间资产阶级”。就这样,小平同志在“南方讲话”中指出的姓“社”姓“资”的纠缠问题尚未完全摆脱,姓“公”姓“私”问题又被尖锐地提了出来,而姓“公”姓“私”问题的实质仍然是姓“社”姓“资”问题。 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自我国跨入社会主义的门槛,姓“公”姓“私”问题就一直死死地纠缠着我们。对私有制社会剥削和压迫的刻骨铭心和对公有制社会的美好向往,使我们一开始就坚信公有制“越大越公越好”,从而不停顿地追求从一种公有制形式向另一种更高形式的公有制过渡,最大限度地压缩私有制经济的地盘,以至到“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私有经济达到几近灭绝的程度。这种追求的代价是沉重的:国民经济缺乏活力,综合国力提高缓慢,人民生活难以改善,社会主义“资格”几乎都成了问题。 长期以来,纠缠得我们苦不堪言的不光是姓“公”姓“私”问题。许许多多的问题曾经或者同时或者先后纠缠过我们,使我们几乎一直在没完没了的思想纠缠中过日子。“计划”、“市场”的纠缠,使我们拒绝市场;“产品”、“商品”的纠缠,使我们警惕商品;“资金”、“资本”的纠缠使我们惧怕资本;“竞赛”、“竞争”的纠缠使我们放弃竞争;“集体制”“一长制”的纠缠,使我们排斥一长制;姓“社”姓“资”的纠缠,使我们畏首畏尾,不敢越雷池一步……纠缠的缘起在于凡事都要“对着干”的思维方式;“对着干”的结果使我们几乎把人类迄今创造出来的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济体制、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打入冷宫,而采取了许多落后的、非科学的方法,白吃了多少苦头,内耗了多少精力。今天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所有这类疑虑,都是杞人忧天;所有这类纠缠,都属作茧自缚;所有的这些问题本身,都是不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假问题。我们回顾这些,不是嘲笑这段历史——几乎所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对这些纠缠都负有这样那样的责任,而是为了吸取教训——做过蠢事不能再做,犯过的错误不能再犯。因此,今天当我们再度面临姓“公”姓“私”问题的纠缠时,首先应当冷静地思考一下问题本身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免得我们被它困扰了多少年之后,再去痛惜我们今天的无谓纠缠。 姓“公”姓“私”的疑虑导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的设想,但经典作家设想的条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具备;经典作家为社会主义设计公有制并不是为了公有制本身 消灭私有制,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的设计。经典作家依据是,资本主义面临的种种困境和危机,根源于它的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自身无法克服这一矛盾,因而也就无法摆脱它的困境和危机。矛盾的尖锐化和危机的加剧只能导致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 然而,后来社会历史的这种变革却没有按照经典作家的设想发生在西方那些和平高度社会化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相继发生在生产力十分落后的俄国、东欧和中国。我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小生产如汪洋大海,社会大生产少得可怜,经济极端落后,基本上不具备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条件。我们理应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建立与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能够做到的事情。但是,我们长期忽视这一点,照搬马克思主义本本和前苏联模式,超越历史阶段,不顾生产力状况而片面追求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和公有制的单一实现形式,严格限制私有经济的发展,其结果,经济建设由于我们违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而发展缓慢,姓“公”姓“私”的纠缠却成了一种思维模式而固定下来,宁可经济落后也不能进行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方式的改革。 显而易见,姓“公”姓“私”的纠缠并不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应有的问题。如果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具备条件实行公有制的那些领域和行业建立公有制,在不具备条件实行公有制的那些领域和行业允许私人占有和经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不可能产生姓“公”姓“私”的疑虑和纠缠的。换言之,疑虑和纠缠并不具有客观的现实性和合理性,而是我们脱离中国国情和把马克思主义的本本绝对化、教条化这双重原因而人为制造出来的,正像前述其他许多纠缠的情形一样。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上不该有也不需要有这种纠缠。 同时,今天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深思,经典作家为什么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答案非常明确:为了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让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过上好日子。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角色是双重的:相对于社会主义制度诞生前的无产阶级革命来说,它是目的,相对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来说,它又是手段。那么,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以后是不是做到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了呢?这个问题显然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是靠本本所能回答的。当着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方式超越生产力水平而制约生产力发展时,理应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极其自然地去进行所有制改革,使之与我国生产力的实际状况相适应,完善它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手段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我们既没有科学地把握和运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也忘记了目的和手段的辩证转化关系,把公有制永恒不变地置于目的的位置上,为公有制而公有制,不顾它对生产力的实际影响而拼命维持它的既有状态,甚至不顾生产力对它的实际要求而一味追求它的公有化程度。这就使我们不能不犯错误,不受惩罚;这就使我们有些同志面对今天所有制的巨大变革而不能不陷入困惑、痛苦甚至愤懑的思想情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