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古今中外,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都是人们内心的憧憬。但智慧(wisdom)作为一个话题,长久以来隐含着一个悖论。西方哲学一词“philosophy”的本义是爱智慧,但西方近代哲学一直以来讨论的主题多是知识论,而不是智慧论。哲学对智慧的讨论多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所沿用的还是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亚里士多德认为智慧(sophia)是“各种科学中的最为完善者”,是“努斯与科学的结合”[1],这种定义估计不会让现代人满意。近来,中国哲学界也开始关注并讨论智慧问题[2-3],但是对智慧始终缺少一个明晰的定义。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建立以后,智慧起初并未进入心理学家的视野,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受到关注,到2000年以后相关研究成果开始增多,但迄今对智慧依然缺少公认的定义。[4]奇怪的是,智慧却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会话中惯用的词汇。更有甚者,在中文专业书籍里,“智慧”“智能”“智力”等概念常常混用。显然,一方面确实存在着可以称为智慧的东西,但另一方面智慧难以把握。在笔者看来,智慧研究的最大问题依然是没有清楚地把握智慧的内涵,这需要智慧心理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试图从心理学的理论层面探讨智慧。鉴于智慧涉及的类别甚多,如个体智慧与集体智慧、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等等,由于不同种类的智慧异同皆有,笔者认为不能笼统地讨论智慧。为尽可能做到论述的明晰,本文将探讨的主题聚焦于个体智慧(individual wisdom),并以中国文化为基础开展心理学的理论考察。 一、个体智慧的内涵 智慧研究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界定智慧。迄今已有不少心理学研究者试图定义智慧[5],学者们在给出各种不同的智慧定义之后便开始各自的实证研究,似乎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然而,如果对智慧内涵缺乏理论上的深度思考,智慧的实证研究必然难见真正的成效。讨论智慧的内涵,首要的问题是智慧与知识的区别、联系问题。关于知识与智慧的区别,一个广泛流传的说法是,知识关乎自然,智慧关乎人生。笔者完全认同这个说法,将此视为讨论智慧的公理或前提,不承认这个前提,智慧无讨论的必要。而关于知识与智慧二者的联系,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虽然哲学一词的本义是爱智慧,但西方近代哲学讨论的重点是知识论,这或许暗含智慧与知识的某种联系。可以认为,智慧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但有知识不等于有智慧,也就是说,知识或许只是智慧的必要条件。关于这一点,似乎可能存在的一个反例就是中国禅宗六祖慧能。慧能拥有超越世俗的智慧,是禅宗南宗创始人,开创了中国化的佛教。但据《坛经》记载,慧能并不识字。这是不是否定了知识是智慧的必要条件呢?严格说来并没有,因为不识字并不等于没有知识。虽然在现代社会里识字对于知识的获取非常必要,但是获取知识的途径有许多种,识字只是获取知识的途径之一,并非唯一或必要途径。 如果承认智慧是关乎人生的,那么就个体而言,智慧一定是面向生活实践的。由此,可以大致归纳出一个有智慧的人应当具备这样一些特点:第一,智慧者应当拥有一定量的知识储备,其知识储备能满足其达成智慧行为之所需;第二,智慧者应当拥有一定程度的变通性或灵活性,这种变通性或灵活性也就是表现在生活中的创造力,还包括足够的勇气和行动,以便应对复杂多变的生活环境;第三,智慧的结果是能达成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什么是理想的生活状态呢?其本质上就是一种自由的生活状态,当然也是自律的生活状态。在《论语·先进》,曾皙描述了这种理想的生活状态,“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何其自由,何其闲暇,令人向往,也非常接近亚里士多德所称之的eudaimonia。eudaimonia是一个源于古希腊的词汇[6],按照廖申白的译注,亚里士多德的原意是指人的肉体和灵魂活动,尤其是灵魂活动的圆满实现[7]。英文词汇中能与之较好对应的是well-being或者human flourishing,在中文语境里就是人们常说的幸福或美好生活。由于中文语境里“幸福”“美好生活”等词汇使用得过于泛滥,笔者采纳陈嘉映的建议,以词汇“良好生活”来描述。[8] 智慧者寻求良好生活,一定是以不损害别人的生活为前提的。假如通过损害别人的生活来求得自己的良好生活,最终也不能保证他自己的良好生活,任何真正有智慧的人都不会这么做。更进一步,智慧者在可能的情况下也会寻求增进别人的良好生活,促进社会的公共利益,这反过来也增进了他自己的良好生活。因此,一个有智慧的人在生活中必然表现为良好的个人品德。虽然良好的个人品德在通常情况下来自耳濡目染或学习,但一个有智慧的人即使未曾了解和学习过道德规范,他的智慧也必然会激发出良好的个人品德。可见,良好的个人品德只是个体智慧活动的一种自然表现,而不是相反。另一方面,人实施道德行为恰恰是一个需要运用智慧的过程。《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记载了子贡赎人的故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9] 意思是说,鲁国有法律规定,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仆,凡有谁能将他们赎回,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却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得知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国外赎回自己的同胞。显然,一个人在行使道德行为时如果缺少智慧,其结果就是所谓的好心办坏事。也就是说,缺乏智慧的人难以有效实施道德行为,即使他有良好的个人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