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心态的显著变化,这种变化在经济运行和社会运转中表现出的推动或制约效应愈加明显(汪新建、姜鹤,2021;谭旭运等,2024)。在此背景下,社会心态研究致力于构建“微观个体—中观群体—宏观国家”的多水平解释框架,通过历时性与共时性双重视角,系统解析社会转型期群体心理的稳态特征与动态演化规律(杨宜音,2006;王俊秀,2013;周晓虹,2014)。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化,社会心态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呈现研究问题更为深入,研究对象群体更为广泛,研究队伍学科背景更为多元化,研究范式更为多样化的特点。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知网查询到的以“社会心态”为篇名的文献高达6147条,以杨宜音、王俊秀、周晓虹等为主要研究者的社会心态议题的学术专著先后出版,建构起系统化的社会心态研究理论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连续13年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更成为辅助政策制定的重要智库成果。这些进展标志着我国社会心态研究已从概念探索阶段,迈入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并重的新发展时期。 社会心态研究的学术史书写受到关注,诸多学者通过阶段性回顾系统总结了该领域的发展脉络,勾勒出社会心态研究的阶段性特点和发展趋势(程家明,2009;周晓虹,2009;王俊秀,2017)。科学知识图谱技术的突破为此提供了方法学创新,井世洁、谭旭运(2024)率先利用CiteSpace以“社会心态”为关键词开展文献计量研究。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将从理论深化、范式创新和治理协同三个方面进一步讨论社会心态研究的阶段性进展和未来方向。 一、社会心态理论体系的深化拓展 (一)强化政策演进与学术研究的耦合 政策演进是政策体系在时间维度上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渐进性、系统性和路径依赖性。政策的演进是制度变迁的正式而基本的形式,也是社会变迁的基本表现(陈潭,2006)。政策演进能影响民众的社会心态,而民众的观念、价值观与认知也构成了政策实施的社会基础(曹蓉等,2024)。而且公共突发事件也可能在短期内引发“公众观念”的非常规性突变(杨大瀚,2023)。社会心态的概念发展史也表明,社会心态研究的演进始终呈现学术性与政策性深度交融的特征。作为兼具社会心理学与发展社会学内涵的学术概念,社会心态的生成过程本质上也是一部政策驱动与学理建构的双向互构史(王俊秀,2014;汪新建,2025)。从“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到“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的政策实践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治理目标,政策需求通过设置研究议题、整合学科资源,持续推动着社会心态研究的现实性转向。值得关注的是,社会心态研究的政策属性并未削弱其学术自主性,反而催生出“心态秩序”“社会心理建设”等具有理论张力的关键概念和分析框架(成伯清,2016;王俊秀,2015),形成了“政策需求—学术响应—理论创新—实践验证”的良性循环。 社会政策与社会心态的耦合表现为双向互动逻辑。社会政策影响社会心态的作用路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政策内容调整能够直接重塑利益格局,直接影响民众社会心态,如农业合作化政策对农民心态的冲击(庞琳等,2023)。另一方面,政策话语通过影响构建社会认知框架,间接影响社会心态的形成,如改革开放政策对发展价值观的塑造作用(马福云,2023)。同时,社会心态影响政策的反馈机制也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心态能通过显性表达为政策提供反馈,如将获得感作为评价深化改革成果的标尺之一(谭旭运等,2020)。另一方面,社会心态也为政策实践产生隐性制约,如因环境不确定性引起的焦虑迷茫情绪等消极社会心态会影响经济社会改革的环境氛围(马福云,2023)。 综合既有研究来看,社会转型中的政策演进与社会心态学术研究的耦合,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典型表现。 一是将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概念及其指标纳入社会心态指标体系的探索和研究。典型的研究是来自政策概念的获得感、美好生活需要以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研究。获得感常与安全感、幸福感并称“民生三感”,是关键的社会心态子概念。研究者对获得感与美好生活的概念和结构进行了系统研究,主要采用字词联想、原型枚举等心理学研究方法了解民众如何理解概念,进而建构框架,编制出包含“获得内容”“获得环境”“获得途径”“获得体验”与“获得共享”在内的五维度获得感测量指标体系(董洪杰等,2019),以及得出包含个人物质、家庭和人际关系以及国家和社会环境三个维度的美好生活测量体系(王俊秀、刘晓柳、刘洋洋,2020)。 在此基础上,研究者们开展了广泛的全国调查,以了解当前我国民众的获得感现状和特点,并初步探索获得感的影响因素(谭旭运等,2020),研究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关系(王俊秀、刘晓柳,2019;谭旭运等,2020)。何健康等(2025)的研究提出“富足心态”的概念,认为富足心态包含富足认知、富足价值观和富足行为意向三个维度,富足心态对幸福感、获得感和希望有正向推动作用。此外,作为政策概念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英文应译为public health services而非psychological health service,其中内容与要求的微妙差异值得学界慎重对待(吕小康、汪新建,2018)。学界的初步共识是社会心理服务从属于社会治理领域而非健康治理领域,因而不等同于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辛自强,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