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法国电影评论家安德烈·巴赞(André Bazin)发表了三篇关于克里斯·马克(Chris Marker)的经典电影《西伯利亚来信》(Lettre de Sibérie)的评论文章,并指出他的作品是“一篇通过电影来记录的随笔”①。影片中,马克以第一人称影像的形式书写了西伯利亚的过去与现在,这种报道自述式的电影实践也证明了对现实的记录不尽然是通过文本呈现,影像化书写同样值得关注,此类实践被电影理论家定义为一种新的电影语法,即“电影—随笔”(Film-Essai)。随着数字技术与互联网平台的升级,影像书写形式变得更加的自由,同时,通过沿用“随笔式”的蒙太奇语法,书写内容也由对生活现实的纪实性书写扩展到了对电影本身的观点性书写。该实践不再仅作为此前指涉现实的自述式电影创作方式,而是跃迁为一种新型的电影评论写作工具。受数字网络深刻影响,影评写作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文字媒介表达,而是立足于数字平台语境,形成融合影像、音频与文字等多模态的影评现象。作品形式也不再以小时时长的电影出现,而是通过对电影的直接剪辑,制作出3至20分钟不等的视频作品,并在YouTube、Vimeo等各大平台直接发布,此类作品被学界称为视频论文(Video Essay)。因此,要把握当下影评的特质,厘清视频论文所处的数字社会以及媒介交织的复杂性,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就描述批评而言,视频论文作为一种视频影像评议电影的方式,是一种居间性影像或是二次影像;另一方面,就解释批评而言,视频阐释让渡了以文本为中心的理论批评路径,是一种通过数字编辑排列的过程,以触发观众的知觉在场,而非文本观点论证。认识上述两方面,能够更好地理解视频论文的“新”便不啻体现在媒介上,还能从批评过程的嬗变上可见一斑,对电影批评而言,它既是一种新型的视频化思考的可能,又是一种新式的写作工具甚至是学术批评视角。 一、视频论文的概念界定 电影理论家巴赞在《电影是什么?》(What is Cinema?)一文曾对影评如此界定:“如果说评论是电影的良知,那么电影正是借助评论而对自身有了自觉意识。”②回顾早期电影史,最初的影评都是以刊登在大型日报的形式进入公众视野的,而后影评有了专属的独立杂志,通过一批专业的影评人对电影的艺术性、社会意义等方面进行的深入探讨,拓宽电影理论的边界③。电影通过影评中延伸的理论去构筑自身的艺术独立性,使得影评成为了巴赞强调的介入电影、研究电影,甚至是连接电影史的方式。而这些对电影实践的影评无一不是以纸媒为载体的传统文字影评,通过文字对电影进行分析、评价和解读,将电影的视听语言传递给读者。可见文字影评在前数字时代构筑了影评对于电影的独有意义,而要了解视频论文及其相关特征,则有必要将文字影评置于视听逻辑的视频化影评语境比较,才能清楚揭示视频论文在影评中扮演的角色与意义。 随着数字互联网的兴起,影评的书写已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文字媒介表达,而是逐渐演变为融合了影像、音频与文字等多种模态的视频论文。视频论文的概念提出始于2002年,由瑞士艺术家乌苏拉·比尔曼(Ursula Biemann)组织的作品研讨会议中提出,会议出版的论文集表明要将视听作品重新置于新媒体、互联网与数字图像生产的技术文化矩阵中,以此揭示了视频论文是一种由数字技术影像变异,既继承又区别于论文电影的新形式④。这一观点将视频论文与传统论文电影从构成上区分开来,强调它的赛博格书写特质,而这种特质离不开网络平台的数字支撑。2006年之后,诸如Youtube等平台开始涌现,视频论文创作开始正式发力,一批影评制作者开始基于数字剪辑技术发表自己的电影观点,例如早期开设博客Shooting Down Pictures专题的创作者——李起万(Kevin B.Lee),在其专栏中汇编了1800个关于影评人、制片人、学者的列表,同时他的博客影评都会附有在线电影的片段以及视频链接。随着项目的进行,他开始尝试融入新媒体语境,尝试将影评与电影片段结合叙事,制作相关电影类视频论文,迄今为止,李起万与其合作团队在Vimeo平台已发布400余部视频论文作品。随后这一趋势蔚然成风,发布在Youtube、Vimeo等平台的视频论文创作者既有郭共达(Kogonada)这类的专业视频制作者,也不乏凯瑟琳·格兰特(Catherine Grant)、伊恩·加伍德(Ian Garwood)这样的学术研究者。2014年由Media Commons和Cinema Journal发起的[在]过渡([in]transition)学术杂志正式创刊,致力于研究电影影像与流动图像方向,期刊鼓励学者使用构成其研究对象(移动图像和声音)的材料写作,以同行审议的方式专门对现有的视频论文做分析解读,学院派甚至开设了视频论文培训的工作坊,这一阶段的视频论文开始得到正统电影学术界的支持,不论是制作工艺还是教学培训都更进一步学术化。从时间脉络上,视频论文已经影射出在媒介应用、写作风格上与文字影评的不同,接下来,研究将从视频论文的媒介属性、技术史和文体精神三方面,探讨视频论文的特征以及与文字影评的差异。 从视频论文的媒介属性来看,其内容构成是媒介更迭与融合的结果。杰伊·大卫·博尔特(Jay David Bolter)和理查德·格鲁辛(Richard Grusin)在《再媒介化:理解新媒介》(Remediation:Understanding New Media)中指出新旧媒介交互关系的核心在于“再媒介化”(Remediation),即新媒介并非完全取代旧媒介,而是通过模仿、竞争、融合等方式重新定义其存在形式⑤。也就是说,视频并未完全悬搁从前文字影评的功能(例如视频中字幕的作用),而是融合传统媒介的功能(如文字、图像、影像)。影评的更迭体现在视频形式对文字的再媒介化,融合则指多模态融合书写的新型影评现象。其结果不单是一种工具属性的变化,从媒介本体论的角度而言,这种融合文字、音频、影像的影评书写形式,提供的是新型的电影批评和研究方式。视频论文形式的影评使得媒介不再仅仅作为信息传递的某种透明工具,其形式本身便是内容,即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所说的:“媒介即讯息。”⑥这当然取决于不同媒介的特质,视频论文通俗意义上指的是视频的论文化,那么它的本质还是一种视频,涉及了包括电影、电视、录像一系列概念,因此,从狭义上来讲,它就是一种用视频书写影评的实践。米切尔(W J.T.Mitchell)在《图像理论》(Picture Theory:Essays on Verbal and Visual Representation)中提到“图像转向”的概念,他认为图像转向是对图像后符号学的重新发现,视觉经验不应该只用文本来解释,并试图在将理论从文本的概念文化垄断中解放出来,进而提出“元图像”的概念,即关于图像的图像⑦。若将视频论文的概念置于元图像的语境中,那些基于视频论文逻辑创作的影评本身,是对文字影评单一叙事的拒绝,从概念上相当于“元电影”的概念,就是一种图像对图像或影像对影像自我指认。基于此,我们才可以理解视频化的影评是如何摆脱对文本的转译,从而跃迁为一种视频化的制作和思考书写影评的方式。这种视频化影评思维无疑改变了影评内部的走向,首先于电影批评角度出发,视频论文的作者是影评人,影评的视频化书写既属于影像制造的过程,又属于影像批评的过程,影评人的角色因为媒介属性的不同体现为影像制造与批评双主体身份。其次,电影既是被批评的对象,又是影评的书写材料,书写过程运用的媒介(文字、声音、影像)既作为批评的内容,又作为批评的工具,媒介不再仅作为使用的工具,而是一种可言说的内容。诚然,不论是批评者人身份、批评对象还是批评工具,皆体现为影评在制造与批评语境中的互嵌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