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的急剧变革,中国大陆涌现了一批以革命斗争为背景的现实主义小说。与此同时,英语世界开始对中国大陆的“红色经典”小说进行了富有特色的研究,其研究格局也经历了发展演变,从初期偏向于社会学的外部审视到晚近回归对文学本体性的审美观照。随着国内对“十七年文学”研究的日益深入,研究的创新需要借助来自异域的“他者”视角,英语世界学人对“十七年小说”的评析往往自觉运用富有西方特色的文学理论及方法论,其成果与国内的相关研究可以互为参照,在中外文学研究领域中能够形成某种对话。因此,国内学界应当更深入地了解与探析英语世界学者对十七年小说的研究现状,为国内十七年文学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一、革命的多面:红色话语与个体化表达 十七年小说中的革命英雄主义叙事与正反面人物书写现象是英语世界研究者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1949年后的十七年小说一改古典小说中的个人英雄主义叙事特征,因其建构的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文学世界”[1](P188),所塑造的社会主义英雄形象更多地体现了集体组织的重要性,但人们仍然能在其中觉察出中国传统价值观对正面人物塑造的深远影响,英雄所体现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与传统道德并不冲突,甚至十分契合。一个英雄人物可以是一名合格的党员,亦可以是一名合格的父亲、丈夫或儿子,前者是后者的延伸,只不过在叙事中人物的公共场域身份要比家庭身份显得更为重要。美国学者克里斯塔·杭(Krista Hang)指出,红色小说在古典小说的基础上,于善恶冲突中注入阶级斗争的主题。读者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并对阶级路线上的角色产生同情。以正反面人物的战斗为框架,政治叙事融入了一种道德抉择的元素,吸引了许多喜爱传统小说叙事模式的读者。读者厌恶反面人物低下的道德感,如此反派们的政治倾向也自然而然地遭到了唾弃[2](P103)。克里斯塔显然确信道德叙事始终是十七年小说叙事的核心要素。国内学者徐勇也表示,不同成分和阶级的人物,往往被耦合进“道德善恶对立的框架”内,使得阶级差异不仅是一种社会政治区分,更是一种道德意识形态的体现[3](P146—147)。美籍华裔学者黄胄(Joe Huang)的视角则更为动态,他以反面人物形象的流变为依托进行论述。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恶人往往是暴虐的地主、贪婪的资本家或腐朽的官员,恶人作为剥削者的行为既不符合共产主义价值观,又是对公序良俗的破坏。比如很多土改小说中都有地主霸占佃农女儿的情节,表明了地主既是阶级斗争论中的压迫者(oppressor),又是践踏社会道德底线的罪人(sinner)。而在革命胜利之后,恶人便失去了压迫和剥削人民的特权,此时的他们通常会被称作“反革命分子”,从事着破坏整个社会运行体制的勾当,他们不再与其他受压迫者争斗,而是以个人之力对抗集体[4](P320—322)。由此可以看出,随着革命的胜利,红色小说对“恶”的书写,经历了一个逐渐从社会道义与政治话语的双重背离到只需考虑单一维度的后者的演变过程。随着时代语境的演化,小说中的正反面人物的划分依据愈发不同于民间朴素的伦理道德评价体系。黄胄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克里斯塔与徐勇在十七年小说叙事中对道德观念的考量。 除了黄胄、克里斯塔等人对十七年小说人物设置模式及其背后所隐含的价值评判标准的考察,20世纪90年代开始,部分英语世界学者转而对十七年小说的创作策略及叙事技巧进行分析。英国学者英尼斯·赫尔登(Innes Herdan)认为,在1950年以来的二十余年间,中国小说和戏剧中的反面人物往往透着从外到内的邪恶,受众往往自人物一登场便能从着装和言谈之中轻易判断出他(她)的善或恶,甚至人物最终的结局也从一开场便能确定。简单化的叙事话语使得在这种原则指导下创作出的一批小说艺术感染力远不及《家》《呼兰河传》和《阿Q正传》等批判现实主义小说,而后者往往是以主人公的悲剧结尾,善与恶并不会左右人物命运的整体走向。赫尔登认为感染力上的差距源自读者对文学的共同体验,即他所提出的“讲述最悲伤意识的往往才是那些人类认为最甜蜜的歌曲”[5](P97)。21世纪初,美籍华裔学者王德威提出:无论是战争题材小说还是土改小说,正反面人物分明的二元创作手法实际上是一种修辞上的冗余和夸张,这也是彼时文学所必要的文法,透过激烈、重复的语言表达,正反面人物不可调和的矛盾被放大。反复强调反面人物对正面人物的伤害,本质上是作家主动暴露伤痕的书写策略,表达了作家一种决绝的写作态度[6](P177—179)。反面人物实质上仍不具备独立的个体生命,只是革命话语之下的陪衬道具。与其说反面人物的塑造对十七年英雄史诗体系的构建造成冲击,毋宁说它们从逆向角度强化了这一体系[7](P99)。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的设置完全服膺于革命话语的叙事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说的语言表现力与叙事张力,招致上述英语世界学人对十七年小说艺术审美价值的质疑。 除了对正反面人物形象多向度的解析,不少英语世界研究者还对十七年小说中作为个体化表达的重要形式——“中间人物”及其叙事实践意义进行了不同维度的探究。早在20世纪60年代,英国学者威廉·詹纳尔(William J.F.Jenner)就认为中间人物在被塑造的过程中保留了一定的个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彼时中国乡村的社会文化心理,成为中国红色小说的一大审美特质[8](P191—192)。英裔美籍学者白芝(Cyril Birch)也认为,中间人物本质上是介于英雄与坏人之间的一类人,他们既无恶意去破坏但也不会全力支持革命事业。他们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重,是千百年来生活与文学中处处存在的充满七情六欲的“俗人”(l'homme moyen sensuel),他们的存在大大增加了文本的可信度[9](P776)。白芝所说的“俗人”为中间人物的学术探讨增添了研究的民间维度。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国内学者陈思和才提出“中间人物”是“民间隐形结构”在叙事层面上的具体表现[10](P100)。表面上所谓的中间人物反映的是“不好不坏、亦好亦坏、中不溜儿的芸芸众生”[11](P35),而抛开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他们是在民间社会传统中自然存在的、数量众多的一类人,并以自我否定的形式时常出现于小说叙事架构中,体现着民间文化传统在十七年小说文本中顽强的生命力。中间人物折射出作家个体观察与集体话语体系间的罅隙。在看似一元化的文艺政策引领下,生活与艺术仍旧在文学作品上呈现出某种张力。正如多年后国内学者吴秀明所认为的,十七年文学绝非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简单、绝对和纯粹,它呈现出极为矛盾复杂的状态,既是高度“一体化”的,又是充满“异质性”的[12](P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