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论“物”,多以西方主、客二分式的认识论逻辑范式为前提。霍布斯对“物”定义:“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1]121;康德也设定“物自身”作为“显象的原因”,乃是能够刺激认识主体的认识能力而又不依赖于主体的外部存在[2]66-74。这种基于主、客二分范式而形成的对“物”的设定,常常导致传统西方哲学的心与物、神与人、存在与意识、事实与价值、本体论与认识论处于外在对峙状态中。休谟断言从“是”推不出“应该”;康德坚持吾人之认识对象只能是现象而不能达及物自身(本体),皆是对此对峙状态的典型表述。 中国哲学以“道”的实现为进路,孕育出一种不同于西方哲学认识论意义上的“物”论论域。在这一思想论域中,“物”并不被理解为静态设定的外部存在对象,而是表现为动态创生的实现显象。此一义的“物”,展现了“物”这一概念本原性或原初性的义涵,我们可以称之为“本原义的物”。与之相应,中国哲学中的心物关系在这种“本原义的物”的论域下也就不再是与本体论相分离的、主客对峙型的平面认知关系;而是被转换为一种与存在论内在关联着的、立体纵贯型的一体实现关系。这种心物一体的存在实现关系蕴含天人关系这一本体论或形上学之层面于其中,中国古人“下学上达”“成己成物”的修为工夫论亦由之得以圆成。[3] 在宋明诸儒中,将中国哲学这种“本原义的物”的精神开显得最为“深切著明”者莫过于王阳明。作为心学的集大成者,阳明悟道后自觉秉持“从本原上说”的思维方式,经由对“致知格物”“心外无物”“万物一体”等诸命题的阐释,将中国哲学这种本原义的物的内涵开显无遗。由此,立足阳明“本原”义的思维方式对“物”进行深入分析,对于我们准确理解阳明学的心物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深刻把握中国哲学“天人合一”思想的精神特质,皆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一、“从本原上说”的思维方式 关于阳明心学中“物”和心物关系问题的重要性,学界早有指出。牟宗三在谈到阳明致良知思想的困难时说:“对于致良知之疑难,全在此‘物’字之训解上发,亦全有赖于此物字之详细考虑而得决”[4]173;陈来也说,心物问题乃是“阳明哲学中格物理论的基本前提,它与体系中其他部分密切关联,具有重要的意义”[5]43。两位先生的论断颇为中肯。不过问题是,学界在具体解决这一问题时,往往又面临本然自在物、知识物与意义价值物、行为物之间的尖锐对立与矛盾。面对这一理论困难,学者们或将阳明心外无物之“物”只限定为意义价值物,而弃本然自在物于阳明的视野之外;或如牟宗三等港台新儒家那样,从阳明以“意之所用”与“明觉感应”来论“物”的两种不同表述出发,区分知识物与行为物,进而力图将知识物统摄于行为物之内。对于前一种解决方案,陈来指出其终究“不能说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心外无物完全“可以被相当合理地理解为‘离开人的意识山川日月都不存在’这样的看法”;[5]55而对于后一种解决方案,陈立胜不无见地地指出,牟宗三讲的“意之所在”之物与“明觉感应”之物的区分在阳明那里似乎并不成立,其所论“固可以说顺着阳明的思路而进一步推进之结果,但终究非阳明‘心外无物’字义之训”[6]202。可以发现,由本然自在物、知识物与意义价值物、行为物之对立造成的内在矛盾,在学界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这一点又恰恰构成理解阳明心物关系问题的关键。 解决这一理论难题,关键并不在于在预设“本然自在物”与“意义价值物”这二“物”对立的前提下“曲”为之说,而在于从阳明学本身的精神出发,抓住阳明“从本原上”讨论问题的思维方式来消解此二者所形成的抽象对立。 在《传习录》中,针对马子莘依朱子之说将《中庸》“修道之谓教”解为“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7]41的理解,阳明批评道:“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何须要圣人品节?却是不完全的物件。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谓之教,但不是子思本旨”,“子思性、道、教,皆从本原上说。天命于人,则命便谓之性;率性而行,则性便谓之道;修道而学,则道便谓之教”。[7]41阳明批评朱子训“教”为“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的根本依据在于子思是“从本原上说”性、道、教的内涵。那么,何谓“本原”呢?在阳明看来,“本原”就是“道”,“从本原上说”也即从“道”上说。阳明的“道即性即命”,以“道”为始来点醒马子莘,正表明了这个道理。这一点在阳明《答季明德》一书中展现得更加明白。对于时人沿袭朱子以“效”训“学”的理解,阳明评论说:“今遂以效训学,以学训效,皆无不可,不必有所拘执。但效字终不若学字之混成耳。率性而行,则性谓之道;修道而学,则道谓之教。谓修道之为教,可也;谓修道之为学,亦可也。自其道之示人无隐者而言,则道谓之教;自其功夫之修习无违者而言,则道谓之学。教也,学也,皆道也,非人之所能为也。知此,则又何训释之有!”[7]228以“效”训“学”并非一定就不行,只是这种训释有些表面,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源。因为无论是“教”还是“学”,皆是“道”的展现,二者在本原上“皆道也”。这就明确点出阳明讲的“本原”就是“道”。 从“道”这一“本原”上理解事物,每一事物必然展现出“完完全全”“不假修饰”的特性。“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在阳明那里,作为最高绝对、全体自足的“本原”之“道”,在化生万事万物及流行于人伦日用之际,亦将它自身所拥有的那“全体”“自足”的内在本性赋予其中。这一点正构成阳明龙场悟道的核心:“圣人之道,吾性自足。”[7]1234每个个体都由道而来,本就先天地拥有着“整全”的道体,故而吾人之性本就是圆满自足的,本就是“圣人之道”。阳明晚年发“良知”之旨,宣称良知之体“本自聪明睿知,本自宽裕温柔,本自发强刚毅,本自斋庄中正、文理密察,本自溥博渊泉而时出之”[7]224,正与龙场悟道此旨一脉相承。由此,包括人在内的每一现实事物不是柏拉图式的部分“分有”着道体,而是全体葆有、显现着“道”。阳明所谓“一节之知即全体之知,全体之知,即一节之知:总是一个本体”[7]105,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这导致阳明在讨论其心学概念时,总是把诸概念看作是此一“本原”或“本体”在不同环节、不同层面的现实呈现:“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则谓之物”[7]83。在这种理解方式下,不仅“道”或“理”是本原,“性”“心”“意”“知”“物”亦同样是本原。故而除了讲“理一而已”,阳明也常讲“心一而已”“性一而已”等等。可见,“从本原上”理解事物和概念,每一具体事物和概念必定表现为此一“本原”在不同环节、不同层面上的“全体”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