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老年教育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新时代社会发展新要求,尊重老年生命价值,使老年人重获幸福感的必由之路(吴遵民,2023)。老年大学是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什么样的老年大学,怎样发展老年大学,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命题。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新华社,2021)。在国家战略的指引下,国家开放大学积极响应,谋划筹建国家老年大学,并于2023年正式挂牌成立。 相对于地方所设立的老年大学而言,国家老年大学无疑是层级最高且最具权威性的老年教育机构。对于这样一所初创的、冠以“国家”名义的老年教育机构,其究竟应该具有何种性质?长远来看,又应秉持何种目标与功能?今后的发展和推进路径又应朝向哪里?对于以上问题的探索,有利于为国家老年大学的长远发展规划及本土化老年大学体系的构建提供基础支撑。为此,本研究在回溯我国老年大学历史及国家老年大学设立背景的基础上,尝试提出有关国家老年大学的目标与功能定位,以及未来发展路径的思考与建议,以供相关实践参考。 二、老年大学历史溯源及国家老年大学设立背景 国家老年大学作为新生事物,其设立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与现实考量。一方面,当下我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峻,国家已陆续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文件,发展老年教育和成立老年大学作为破解人口老龄化难题的重要举措,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另一方面,我国老年大学已历经长达四十余载的发展历程,累积的丰富实践经验有助于为国家老年大学的设立及未来发展提供历史镜鉴。 1.我国老年大学的历史沿革 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始终受到来自宏观人口变化及制度变迁的重要影响,而由福利型老年教育逐渐转向权利型老年教育则是大势所趋。以相关标志性法律与制度作为划分依据,可以将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历史大致分为自发探索、渐进发展与赋权增能三个时期。 (1)自发探索期(1982-1995年) 1982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在此背景下,由于离退休老干部们迫切希望继续学习,于是创办老年大学被提上议事日程。1983年,我国第一所以“老年大学”命名的“山东省红十字老年大学”(“山东老年大学”前身)正式设立。为加强老年教育的协调工作,“中国老年教育协会”和“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相继于1984年和1988年成立。老年大学与相关协会的成立为我国老年大学的自发探索奠定了基础。截至1992年,全国建立老年大学(老年学校)2500余所,学员近30万人,而到1995年,全国老年大学更是猛增至6000多所,在校学员达到50余万人(陈乃林等,1998)。 在这一时期,由于老年大学主要由老干部自发建立,政府给予支持和补贴,因而其服务的对象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内容则以休闲、康养为主,呈现出福利型老年教育的特征。故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一些词典就将老年教育的对象直接界定为“离休、退休干部和职工”(马国泉等,1992),而其基本宗旨是使他们在退休后可以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教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1991)。 (2)渐进发展期(1996-2001年)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中国人大网,1996)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老年人的受教育权利,意味着老年教育对象将不再限定为离退休干部,而是包括全体年满60岁的老年人。 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6.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1),这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面对这样的人口变化形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中国政府网,2000)。2001年,为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发展,国务院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强调培育“示范性老年大学”,并提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等任务和“建立老年教育网络”等措施(国务院,2001)。与此同时,北京、上海等地开始尝试开办空中老年大学。 在这一时期,老年大学的教育对象开始从离退休干部扩展到社会各阶层的老年群体,办学主体和办学形式亦逐渐表现出多样化、体系化的特征。相关法律的出台,逐步明确了老年教育应是每个老年人享有的权利,于是老年教育在法理上开始由“福利型”向“权利型”转变,老年大学也开始进入一个“以法治教”和“以法赋权”的时代。但在实践中,由于老年大学的供给范围仍然有限,课程内容还是以娱乐休闲类为主,因而其福利型的社会属性仍未发生根本改变。 (3)赋权增能期(2002年至今)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相关养老理念逐渐传播并深入人心,老年教育的议题亦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党和政府的政策议程中,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也开始步入赋权增能的时期。 2002年,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决策(新华社,2008)。2007年,《国家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将“办好老年大学”列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出“重视老年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0),这也是“老年教育”第一次被写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