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具有重要意义。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是推动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内生资源,也是其合法性基础和现实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农民工职业培训也随之发生持续性变革。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梳理和分析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演进的深层逻辑和规律,对于有效开展农民工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而言,既是一种认识论,也是一种方法论。 一、历史制度主义分析范式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政治学家斯科克波尔(Skocpol,T.)、瑟伦(Thelen,K.)和斯坦莫(Steinmo,S.)等人提出了“历史制度主义”的概念。历史制度主义超越一般制度研究的范式和分析框架,体现在其不再静止地看待制度或者从规范的角度被动地认同现存制度的稳定性,而是追溯历史的根基,从历史背后去寻找表面上所看到的制度的动力因素[1]。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追溯和解读一段时期内政策变迁的历程及其对当下的影响,以此来揭示政策变迁的深层动因[2]。 历史制度主义有两个重要概念。即关键节点和路径依赖。关键节点指的是历史进程中的某个特殊时间节点,此时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对后续历史的走向和发展会产生深远的影响[3]。关键节点发生的重大事件会影响甚至是改变制度演进的方向和进程。路径依赖则是指已经形成的制度范式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自我强化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的优势地位,从而对其后政策制定的方向、内容和模式等方面产生同质性的影响。对于制度的产生,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宏观社会背景和偶然事件的影响;而在考查制度的发展演变时,其分析则特别侧重于强调路径依赖[4]。 历史制度主义范式强调制度变迁是将制度当作因变量,分析在历史复杂变量的影响抑或是在某个偶然要素的作用下,制度会发生再生、转型、替换和终止的过程。历史制度主义力图通过回溯历史事件本身的演变轨迹,剖析其产生的历史原因和对后继事件的深远影响,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诠释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在宏观层面,聚焦于制度变迁的深层结构分析。这包括考察经济、政治、文化等复杂因素对制度生成、转型及衰退过程的关键作用。其核心在于探寻制度现象背后更具普遍意义的基本因素(即深层结构),并运用这些因素来阐释复杂而特殊的制度现象[5]。在中观层面上,聚焦于制度发展中的路径依赖,分析新旧制度在生成过程及运行机制之间的关联与互动,揭示制度变迁过程中在方向、内容或模式等方面存在的依赖性关系等。微观层面上,聚焦于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核心在于考察行动主体与权利关系的互动,以及不同主体基于理性选择所生成的制度内生动力。 历史制度主义为长时段政策变迁提供了制度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框架,为探讨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带来了新的研究思路。 二、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的历史变迁 根据政策演进的关键节点,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分析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的变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的变迁过程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一)萌芽孕育期:地方政府零散实践(1978-2001年)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国家迈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民工潮”。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扩大,他们在为城市经济建设带来发展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因此,这个时期的政策主要以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的科学技术文化水平为目标,并未出台专门性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政策。例如,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两份文件明确提出,要“极大地提高广大农民首先是青年农民的科学技术文化水平”[6]。对于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中未作出明确的规划,只有部分地方政府基于生产实践的需要,开展了零散的农民工职业培训[7]。这种培训具有空间维度上的“两头性”特点,即主要以农民工集中的输出地或输入地为中心开展,地方政府利用技术学校、农民技术学校、职业培训中心等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工获取一定的职业技能。 (二)起步探索期:明确培训目标,扩大培训规模(2002-2007年) 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在这一背景下必然伴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的转移。为缓解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过程中由于文化技能素养偏低而导致的就业压力,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颁发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明确从2003年到2010年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阶段性目标,旨在扩大培训规模,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质量。2004年,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项目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以及检查验收等事宜,是落实《规划》提出的培训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