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学科的发展,都受到学科内外因素的推动和左右。建构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自然也就需要借助这两方面的合力,建设中国社会心理学学科体系也是如此。但是,不同学科的发展仍带有一定的特殊性,使得其学科体系的建设面临着不同的困境。就中国社会心理学而言,比较突出的一点是:作为一门明显具有学科交叉性质的“中间学科”,虽然内部早已萌发出关于学科体系建构一系列自发的、主动的学术探索和前期积淀,但这种内部的学术共同体意识并未得到学科制度意义上的承认,难以在我国特有的学科分类体系和学科评估办法等现行教育行政管理制度下形成稳固的学科建制。以此为镜像,可以透射出几乎所有萌发期的交叉学科如何徘徊于“问题”(即作为一种重要的研究议题或研究方向)与“学科”(即作为一门拥有独立学科代码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之间。借此也可更好地反思当下中国“交叉学科”建设热潮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建立中国自主学科体系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点。这也正是追寻中国社会心理学之学科自性的必经过程。 一、“问题性”强于“学科性”的中国社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是“舶来品”,但在中国有其特殊的发展路线。虽然从名字上看,它似是“社会学+心理学”的一个交集,也即社会学或心理学下的一个分支学科,但就其全部研究内容和发展过程而言却并非如此简单。在这两大学科下也确实产生了不少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心理学研究队伍,但无论哪个学科都未能在“社会心理”的相关研究中占据完全主导的位置。这既保障了社会心理学总体作为一个热门的交叉研究方向而得到普遍认可,又使得它一直陷于不同范式、不同学科的建构与竞争过程中而无法成为一门制度意义上的独立学科。更确切地讲,中国社会心理学一直以来处于一种开放性的“中间学科”位置或学科交叉的“前学科”状态,其知识汇聚与智力建构基于人们对“社会问题”的相互理解,而非基于某种抽象原则或明文规则意义上的“学科属性”的类型划分。简言之,其发展一直处于以社会问题为核心设定学术议题、汇聚科研力量、驱动学科融合的开放性状态。 一直以来,中国社会心理学的“问题性”强于“学科性”,即人们更易于从问题本身来认可哪些研究属于社会心理学,而不是从研究者的学科背景、所属机构出发做出界定,这使得社会心理学具有典型的跨学科属性,既不完全属于社会学,也不完全属于心理学,还不仅仅是这两个学科的交集。其他学科如政治学、人类学、传播学等也深度参与了各类社会心理问题的研究与解决,从而影响着社会心理学的学术思潮与研究范式。传统上,人们往往将社会心理学区分为“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和“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前者更多偏向社会学视角和方法,将个体视为特定时代背景与文化情境中的“社会人”,更多把个体行为视为社会力量支配下的后果,更加偏重于对集体性、群体性心理现象和行为机制的探索;后者更多偏向心理学视角,更多基于个体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去观察个体行为在社会情境下的变异性,传统上更偏重于人际水平或小群体水平内的社会心理研究。①但这一分类视角其实是学科内部的观察视角,侧重的是判定其学科归属而非其议题归属,仍是一种“学科本位”而非“问题本位”的视角,更多考虑狭义上的学术思想史的志趣分野,而非整体学科发展史。这一分类法并不能很好地观照中国社会心理学的历史与现实。 从中国社会心理学的发展历程来看,一些早期的代表人物本身就具有跨学科的理论视角和研究实践,很好地体现了问题中心的学术旨趣和学科交叉的研究进路。例如,孙本文常被视为民国时期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家代表人物之一②,其视自身理论为社会学的“综合学派”,即注重同时从环境、生物、心理和文化诸方面来考虑社会问题的成因及应对方案。在其思想的早期阶段,孙本文坦承,尝试“全从心理的观点,解释社会问题。以‘社会态度’概念,说明社会问题的起因”③。其将社会问题归因为态度问题的“心理学还原论”,认为:“一切社会行为,其始都发源于态度;态度的交互刺激与反应,产生社会上种种行为。故态度为社会行为的基础”④,“社会问题之有无,全视社会上多人态度为转移”,“就社会问题而言,其发生之枢纽,还在社会态度之变迁”。⑤此后,孙本文观点发生转变,更加注重从环境、生物、心理和文化这四个方面来解释多种社会问题的产生。这也是他被称为“综合学派”的重要原因。有意思的是,在提及解决社会问题的策略时,孙本文注重社会层面而非个体心理层面的改变,即使是在注重从心理因素解释社会问题之成因的早期思想中,他也认为“转移社会态度之途径有三:(一)教育,(二)宣传,(三)立法”⑥。毫无疑问,这种解决问题的策略是偏向社会学的,即视社会态度之转变为社会政策或社会行动的后果。这就又回到了彻底的社会学立场。 因此,不论将其思想归结为单一的心理学派、社会学派,还是人类学派,均不能完整揭示出孙本文“从一个心理学派社会学家向综合学派社会学家的转变”的波浪式前进过程⑦,也不能完整地解释其内在思想的某种“矛盾性”色彩。但这种矛盾性只有在学科中心的视角下才能存在,如果回到问题本身,则不必强求问题的起源与解决必须统一在一门学科的视角下,而是自然而然地采用综合分析、综合解决的实践进路,甚至可以说,恰在于这种所谓的“矛盾性”,才能理解孙本文等人视“社会心理学”为介于社会学与心理学之间的一门中间学科的定位,因为它以其特有的方式同时联接了社会学和心理学,兼容了两个学科的解释视角与理论学说。这种基于对问题领域的宽泛理解而将社会心理学视为社会学学科体系一部分的观点,代表了社会学界对社会心理学的基本看法。此后,社会学界关于社会心理学在20世纪后二十年的发展综述,都延续了“问题导向”的成果界定和学科归属模式⑧,并进一步强调了社会心理学在社会改革和社会变迁过程中对大众心理、社会心态等“社会心理问题”的问题敏感性与学术参与度,并借此使自身成为社会学领域的一个实质性分支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