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数智技术发展,出版产业的生态结构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变革。多元利益主体的跨界涌入打破了传统产业格局,催生出新型生产关系与利益分配机制。这种结构性变迁不仅重塑了产业协作范式,更引发了权力结构的动态重构。何种主体掌握主导权,关乎出版领域文化供给特征与类型。传统出版社作为系统性知识传播的关键主体,能否占据主导权,不仅影响到出版企业未来发展,而且对于促进文化多样性、形塑公众认知框架、实现社会价值引领等都至关重要。 当前,出版界仍旧习惯性将出版社置于出版融合的核心主导权地位,认为“数智赋能”是人工智能作用于传统出版社的显著特点。这一主流观点大多默认出版社为实践主体,将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平台视作出版社业务升级的一种新兴工具,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推动出版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动力,能够重塑出版生态体系①。实质上,这种“数智赋能”话语作为出版界对人工智能的技术想象,体现的是出版业对数智化转型变局的期待和当下数字出版盈利困境的焦虑②。在这种“技术乌托邦”气氛下,既有研究大多强调人工智能技术可供性,很少将人工智能技术依托的科技公司作为潜在的最大的内容生产商纳入论述之中,容易掩盖不同主体参与后的利益分配不均和主导权竞争问题,特别是科技公司对传统出版社主导权的潜在颠覆性。 分析人工智能及其背后的科技公司对传统出版社融合发展的影响,必须摒弃“就技术论技术”的工具论观念,意识到人工智能技术在出版领域的赋能来自其与平台经济及其资本逻辑结合之后所引发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效应③。本文认为,科技公司作为新兴的内容生产商和渠道分发商,通过持续介入知识生产过程及其产业模式,进而颠覆了传统出版社的主导权。本文将这一过程称为科技公司对于出版业的“领域越界(sphere transgressions)”。 2 “领域越界”:理论发展与出版业适用性分析 2.1 “领域越界”理论框架的提出及其发展 “领域越界”这一理论框架由荷兰拉德堡德大学数字化与社会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塔玛·莎朗(Tamar Sharon)及其研究团队提出,这一概念借鉴了美国哲学家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的正义论,借指科技公司向新领域的扩展。 在沃尔泽看来,自由社会可以接受领域内的不平等,如有些人可能更富有,或有些人拥有更多政治权力,但是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这些不平等绝不能从一个领域转移到另一个领域。例如,财富,即在市场领域获得的优势,不应转化为更好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或政治影响力,而政治权力也不应转化为其他领域的优势。沃尔泽将这种转化称为领域之间的“越界”④。沃尔泽将社会划分出政治、教育、商品、福利等不同领域,莎朗则进一步将这一理论的适用范围拓展到数字技术领域,并从个体层面的分配正义延伸到机构主体层面。莎朗指出,科技公司在数字产品领域合法获得的优势(即数字技术及其专业知识)目前正在转化为医疗保健、教育、农业等经历数智化转型的领域中的优势,成为几乎所有社会领域中的“通用货币”⑤,“领域越界”现象已成为一种常态。目前,已有研究对大型科技公司在教育⑥、健康⑦、科研⑧、法律⑨等领域的扩张导致的“越界”行为及风险进行了深入探讨。 当前,并不缺乏对平台化及大型科技公司扩张主义的批判性研究,而“领域越界”这一理论框架的价值在于,超越了既往质询科技公司“隐私与数据安全”以及“平台化”的分析思路,转而关注科技公司扩张主义所造成的合法性与主导权的问题⑩。首先,由于科技公司的商业模式逐渐由出售数据向产品、服务和计算基础设施的货币化转变,因此隐私问题仅是科技公司扩张主义的冰山一角(11)。从正义论视角来看,这些大型科技公司不一定具备其他社会领域的核心专业知识,也不像公共部门那样承担社会责任,故大型科技公司的“领域越界”行为不具备合法性。其次,平台化只是科技公司集中权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正在经历数字化转型的其他社会领域之中的机构主体热衷于与科技公司合作,不仅是因为后者的市场主导地位或资本,也是因为其所具有的数字专业知识。数字化意味着其他社会领域对科技公司主导的数字专业知识的吸收和接纳,即引入科技公司擅长的技术逻辑,这可能导致科技公司在该社会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进而威胁其他社会领域的自主性和完整性(12)。大型科技公司越深入这些领域,凭借其高效、快速且低成本的技术解决方案,就越能使自己成为这些领域正常运转的必要渠道,增加该领域对科技公司的依赖(13)。最后,“领域越界”不仅赋予这些科技公司在定义专业领域价值观方面的话语权,还赋予他们在该领域未来发展方向的决策权(14)。例如,数字新闻相关研究发现,数字技术的提供者(科技公司)和技术的专业用户(记者和新闻编辑)在追求和优化哪些职业价值观方面存在根本差异(15),且记者愈来愈受到技术逻辑的影响,改变了传统新闻生产的采写流程、生产绩效以及职业理念,以适配数字时代对资源与品牌的渴求(16);在司法领域,技术驱动的解决方案虽然提高了效率和可及性,但也挑战了传统司法权威、管辖权和法律专业知识(17)。 2.2 “领域越界”理论框架对于出版业的适用性 出版业同样面临科技公司的“领域越界”。长期以来,在出版融合进程中,传统出版企业在观念、技术、人才等方面均落后于科技公司,数智出版的发展方向由科技平台主导,出版内容成为新技术做大做强的物质支持(18)。时至今日,生成式人工智能已显示出“颠覆性变革逻辑”(19),其影响力逐渐从内容传播端向内容生产端延伸,使得科技公司越发成为知识的组织传播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者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本身正在改变其技术工具的属性,其通过公共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整合至许多行业性应用中,又一次促进科技公司的权力激增(20)。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撑的传统出版企业很难自主研发出与当前科技公司的大语言模型相抗衡的模型,出版的数智化转型和融合发展不得不“向外求索”,通过API接入外部大模型使用(21),或与高校、技术企业展开跨界合作,参与研发(22)。这意味着,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未来大规模应用,传统出版社融合发展将呈现出更为显著的外部依附特征,尤其是对科技公司所掌握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其基础设施的依赖,甚至于传统出版社的核心功能被科技公司所取代。以教育出版为例,大型科技公司已经广泛涉足教育出版领域,通过与高校合作并推广其研发的沉浸式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23)、鼓励教师和学生利用其在线学习平台(24)(25)等方式,持续推动教育出版的数字化,并逐渐在其中掌握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