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①在近几十年已经成为席卷全人类的重要文化现象,从日常生活到学术研究,遗产已经日益成为当代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概念。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所指出的“遗产是我们过去的遗产,是我们今天生活的东西,也是我们传给后代的东西”[1]。“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推动下,无论是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已经成为当代语境中的重要话语,遗产保护已经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的一项“社会工程实验”[2],并由此形成了一部分学者所命名的“遗产运动”[3]。在当代全球语境中,“遗产”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保留物或历史性对象,而逐步演变为一个充满争议与权力结构交错的知识领域、政治场域与行动平台。伴随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而开启的制度化进程,遗产已成为一种规范化、项目化的全球治理手段,并被广泛嵌入民族国家建构、文化外交、经济发展与身份政治之中。[4]正如史密斯(Smith)指出的那样,遗产并非一个自明的客体,而是一种社会实践与话语建构的产物,它服务于特定群体的记忆政治、意识形态与权力再生产。[5]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遗产,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物质还是非物质,它们并不互相排斥,而是形成了由许多不同的、复杂而相互依存的表现形式组成的社会集合体。[6]因此,“遗产”逐渐从物的保护对象转化为分析当代社会的理论工具,其政治性、文化性与建构性日益受到学界关注。 一、问题意识:“遗产时代”多重张力下的理论转向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正处于一个被广泛称为“遗产时代”(heritage era)的文化语境中。[7]在这一语境中,遗产既是地方文化身份的资源,也是国家软实力的投射,更成为全球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支点。然而,这一看似普遍积极的文化趋势背后却潜藏着显著的理论矛盾与实践危机。首先,遗产保护话语的“物质主义偏向”仍然主导主流实践框架,[8]许多遗产项目的认定标准仍停留在可视性、纪念性与艺术性的物理维度,而非从社会关系、历史过程与社区记忆出发加以考量。[9]其次,世界遗产评定机制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偏差与“欧洲中心主义”倾向。已有研究指出,在世界遗产名录中,欧洲和北美地区的遗产数量远高于非洲、亚洲与拉美地区,这种不均衡体现了知识生产与文化资本分布的全球不平等。[10]同时,遗产认定与管理往往以专家话语为权威基础,构成所谓的“权威遗产话语”(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AHD),其本质是对文化记忆的再编码与去政治化。[11]这种权威体系不仅压制了社区参与和地方知识,也进一步使遗产变成一种合法性资源,为国家或机构服务。 在这种全球“遗产转向”的背景下,遗产本身已无法仅以保护对象或文化政策项目加以理解。相反,它需要作为一种方法重新被思考——一种理解社会结构、认识权力逻辑、介入文化冲突、组织认同机制的分析性范畴。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近二十年来国内外遗产研究不断拓展,其理论基础仍显脆弱。 在国内学术体系中,遗产研究长期被视为文化政策的附属物,[12]研究重心多聚焦于申遗策略、制度分析与管理对策,而较少触及遗产背后的知识谱系、权力机制与社会意义。[13]有学者指出,文化遗产基础理论构建不仅“找不到理论原点,而且没有可供借鉴的体系架构……整个遗产领域都表现出一种理论的匮乏”[14]。如果说部分学者面对遗产研究呈现了理论焦虑,另有部分学者则试图绕开理论话题,直言“遗产学只能是研究遗产保护的学科”[15]。在众声喧哗中,不断有清醒的研究者指出,“这个领域还没有行之有效的研究范式与方法”[16],同时,也“需要兼顾深度和反思性的理论方法”[17],更有学者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的遗产研究迫切需要体系性理论建构,减少“遗产现象”“遗产问题”“遗产对策”的浅层分析,加大对哲学、历史、理论及方法的研究。[18]在对遗产本质的探究上,国内的遗产研究存在三种倾向性问题:一是将遗产简化为发展旅游、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工具,忽视其复杂的文化生产过程与政治张力。[19]二是将遗产视为民族文化的“原样保留”,忽略其实际是被话语、制度与利益重构的现代概念。[20]三是大部分遗产话语仍服务于民族国家建构的叙事框架,未能跳出国家主义的逻辑边界。[21]正如洛温塔尔(Lowenthal)所言,“遗产不是历史的真相,而是我们想要记住的过去”。[22]这一判断指出了遗产研究的关键问题:如何从“保存什么”转向“为何保存”“谁决定保存”与“为谁而保存”。这意味着,遗产不仅是一种对象(object),更是一种结构性的社会过程,[23]它需要理论上的重新界定与方法论上的突破。 在此理论困境与实践张力中,“遗产作为方法”(Heritage as Method)的提出,不仅是对遗产研究范式的自觉超越,更是将遗产转化为理解社会现实与政治关系的新型思维工具。将“遗产”视为方法,意味着其不仅是研究对象,而是更深层次地追问“遗产制度如何建构合法性”“谁在建构”“何种机制使其持续运行”等问题,从而探寻理解文化权利重组的路径;意味着更加致力于探寻“遗产如何成为族群、国家、社区认同的场域”“其生成过程如何体现排除、边界与记忆选择”等问题,从而揭示当代认同政治在遗产领域的运作;意味着更加深刻地反思“遗产知识是如何制度化的”“专家话语如何构建‘真正的过去’”“哪些知识被遮蔽与排除”等问题,从而在解构已有成见的基础上走向新的知识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