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和科技革命正全面而深入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教育和工作方式。就教育领域而言,教育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很多国家的优先战略议题[1],并正在通过完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健全数字技术治理体系、强化数字技术价值引领等多种举措来推动这一战略的落实。就数字技术在各级各类教育体系的应用来看,其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的应用都得到更多关注,而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应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简称“儿基会”)2021年发布的《儿童人工智能政策指引》中就指出:“现有的大部分技术都没有考虑儿童。”[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经合组织”)的调查也发现,儿童通常在3岁之前就开始接触数字技术,到3~4岁时,大部分儿童每天都在使用数字设备上网。虽然学前儿童使用数字技术有多重目的,但最普遍的是娱乐,而且学前儿童往往对数字环境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认识极其有限。[3]这意味着学前儿童的数字技术使用亟须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引导,但是相关的政策、研究、实践面向的群体主要是5~6岁以上的“学生”,对于学前儿童的关注不够。 应对数字技术对学前儿童的影响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议题,非常需要各国与国际组织的共同努力,互相取长补短。美国等国家和儿基会等国际组织已经基于相关研究与实践成果,发布面向学前儿童数字技术使用的政策文件。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可以为我们制定政策、优化实践提供镜鉴。 一、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学前儿童数字技术使用政策立场的形成历程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的“技术”泛指基于电视机、计算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电子阅读器及其他各类设备实现物联、互联网连接,包括数字媒体、应用程序、电视节目等内容的硬件和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总和。数字技术主要是指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化技术及其载体。由于在不同国家,技术及数字技术的发展存在差异,因此在不同的文本和语境下,这些术语所指称的技术载体和内容会有所差异。 近年来,虽然世界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都围绕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发展规划、治理体系、人员和课程标准、使用规范、安全保障等议题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但多是面向中小学生和大学生,面向学前儿童的并不多,专门发布学前儿童数字技术使用政策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更是少数。梳理世界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学前儿童数字技术使用相关政策发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儿基会与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简称“教科文组织”)以及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相关政策声明和文件,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这是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对象(见下页表1)。 此外,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和欧盟等国际组织也发布过相关的研究报告或学会行业标准。例如,英国2018-2024年每年都定期发布《儿童与父母:媒体使用和态度报告》,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指导提供依据;[4]加拿大儿科学会(Canadian Paediatric Society)于2017年发布立场声明《屏幕时间与幼儿:在数字世界中促进健康和发展》,提出最少化使用、最大化减轻负面影响、谨慎使用和形成健康使用方式等指导原则;[5]欧盟也于2015年发布《0~8岁儿童与数字技术》的研究报告,提出应提升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数字素养,[6]2020年又发布《数字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7年)》,强调要让所有学习者具备数字能力。[7]但因这几个国家及国际组织专门面向学前儿童的政策文件尚未发布,因此只作为本研究的必要佐证材料。 (一)美国学前儿童数字技术使用政策的发展 美国是较早发布学前儿童数字技术使用声明和政策文件的国家。虽然在2015年、2016年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和教育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才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但是这些政策文件中都充分采纳全美幼教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更早发布的立场声明文件中的建议。全美幼教协会在1996年、2012年先后发布两版技术与儿童的立场声明。[8]1996年的《技术与3~8岁儿童》强调技术只有在“发展适宜性实践”的指导下,才能促进儿童学习和发展。[9]2012年的《技术和互动媒体应作为服务于0~8岁儿童发展的工具》在强调“适宜地”使用技术的基础上,更倡导要“有意地”使用技术,保证技术使用中的公平性问题。[10]美国儿科学会虽然在2016年才发布专门面向学前儿童的政策声明,但其已于1990年、1995年、2001年、2010年、2011年陆续发布一系列“儿童、青少年和媒体”的政策声明(限于篇幅,在表1中未逐一列出),探讨开展媒介教育(Media Education)的必要性。[11]此外,美国儿科学会还于2011年和2016年发布两份专门面向学前儿童的政策声明,即《2岁以下儿童的媒体使用》和《媒体与学前儿童》。前者重申2岁以下儿童“限制使用”“不鼓励使用”媒体的建议[12],后者提出关于0~5岁儿童是否以及如何使用媒体的政策建议。[13]正是在这些声明中的大量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的推进下,美国发布《利用技术支持早期教育实践》《早期学习和教育技术政策简报》两份政策文件。前者分析用来支持教学和评估的各种常用硬件、软件等技术设备与程序,解析从业人员使用技术的障碍,并提出改进建议。[14]后者阐述支持学前儿童公平、恰当地使用技术促进身心健康成长的愿景、指导原则和行动路线,主要围绕学前儿童使用技术的时空限制、成人陪伴、引导主动互动、隐私保护等议题提出政策建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