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复杂体系。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三教”)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它们之间既有层次联系,又有类型关联。客观地讲,“三教”侧重点不同,面对的主要人群不同,培养人才的层次、规格、素质和能力均存在明显差异,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也有所不同,但都是国家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为改革和完善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指明了方向。毋庸讳言,“三教”协同创新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学界关于“三教”协同创新发展的内涵尚无定论。笔者以为,“三教”协同创新发展是在国家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教育普及化得到比较充分实现的背景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由各自分离发展走向相互交叉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以达到教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应,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三教”协同创新发展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以后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由之路。 据统计,2022年我国各级教育普及化达到了很高发展水平,其中,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89.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1.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9.6%[1]。从规模看,除高等教育在数量增长上还有一定空间外,其他层次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应在于结构优化和质量提高。所以,协同创新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 一、“三教”协同创新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门类不断扩充,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国力与日俱增。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结构得到改善,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我国教育事业规模与质量同步发展,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势头强劲,国民素质显著提高[2],2020年新增劳动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0.9%。经济与教育的同频共振为“三教”协同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三教”由分离发展走向协同创新发展既是社会进步的要求,又是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是经济社会累积发展和教育体系走向成熟的必然结果。 (一)“三教”分离发展的历史背景 “三教”之间的关系是在教育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演变中逐步建立起来的。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有其自身的发展过程,它们的早期发展与高等教育并不关联。职业教育最初是一种社会教育,起源于生产劳动,师徒制是其基本制度和组织方式,普通正规学校并不开展职业教育。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传播,以集中培训方式开展教育活动的职业培训机构产生了,职业教育开始走向学校化,从初等职业学校,再到中等职业学校,直至高等职业院校,形成了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这个过程虽漫长而曲折,但意味着职业教育在走向发达。继续教育最初主要表现为补习学校、工人夜校教育等。尽管这些学校教育与现在的继续教育存在明显差别,但它们是为在职职工补习文化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机构,从其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看,具有继续教育的属性。随着社会生产不断进步和教育事业愈益发达,继续教育越来越向更高层次发展,尤其是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后期和普及化阶段后,高等继续教育逐渐成为继续教育的主体部分。由此可见,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逐渐在高等教育阶段走向重叠、产生关联。值得注意的是,即便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继续教育发展起来了,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仍存在深深的鸿沟。三类教育机构之间不仅存在显著差别,而且相互之间的交往、交流非常少见,更难以组织有效地合作办学。 在“三教”关系的政策演进上,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表现出相对独立发展到沟通衔接发展再到统筹协调和协同创新发展等阶段[3],其中相对独立发展阶段历时最长。在新中国成立乃至改革开放以来的20余年时间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基本按其自身的价值取向发展,处于相对独立的发展状态。无论是20世纪50年代初政务院公布实施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还是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抑或20世纪90年代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三教”均提出了相对独立的改革要求和发展任务,旨在夯实“三教”各自的基础,促使不同类型的教育持续发展。直至20世纪末,为促进教育适应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并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包括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以及继续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4]。进入21世纪以来,在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各种政策文件中,比如,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第十二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不断强化“三教”沟通与衔接发展要求。2019年,中央首次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将“三教”关系提升到“统筹协调”的战略高度。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从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出发提出“三教”协同创新发展要求。 “三教”关系的政策变化反映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发展的需要。“三教”分离发展与教育不发达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时期,经过解放初期的接管改造和以院系调整为中心的教育改革,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事业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5]。尽管如此,由于历史欠债太多,教育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仍长期处于欠发达状态。欠发达不是某一个层次某一个类型教育发展水平的表现,而是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突出特点。高等教育受众人数很少,作为国民教育制度最高层次教育,绝大多数民众“可望而不可即”,尽管党和政府推行“向工农开门”和招收有文化的解放军官兵的政策,但高等教育仍维护了“精英化”传统。职业教育以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为主要任务,建立了完整的初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旨在培养大批劳动技术大军,即初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继续教育则主要面向工农群体,亦以中等教育为主,使不能升学的群体掌握一技之长以便就业。此外,新中国成立之初,教育普及化水平低,人口文化素质差,文盲率高,80%以上的人口不识字,农村文盲率更是超过95%。这一时期,继续教育的功能主要表现为扫盲,即面向成人群体开展识字教育。总之,“三教”之间的关系最初不存在关联性,它们相互独立组织开展,既不存在连续性,也不存在包含性,少有协调关系;而且它们所面对的是不同群体民众,这些民众在各类教育中少有交集,因此,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三教”分离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群体差异性: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主要面向教育程度较低的民众,且以开展初中等教育为主,只有少量继续教育是在高等教育层次开展,而高等教育主要面向文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毕业后直接被赋予“国家干部”身份。由此可见,“三教”分离在制度上不仅有“普教”与“职教”之别,而且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异,往往泾渭分明,加之它们的教育对象存在较大差异,进一步加剧了“三教”的分离趋势。这一状况导致即便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阶段,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体系日渐完善,“三教”之间的隔阂依然根深蒂固,相互之间沟通衔接与统筹协调发展之路阻且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