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影视艺术发展到今天,研究者早已无法忽视空间叙事的重要性及其在影视叙事系统中所承担的关键作用。不同的地缘文化带来了不同的景观,而对空间的选取和呈现本身就构成了叙事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空间的视知觉中还蕴含着丰富的信息,指向身体经验和情感建构。本文将基于对过往影视艺术领域理论和创作实践的观察和审视,以空间叙事为切入点对国产现实题材剧集投以关注,进而聚焦其对物理空间的视觉呈现、心理空间的情感建构和隐喻空间的主题表达。 一、叙事时空:时间与空间之思 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认为:“叙述是在人类开蒙、发明语言之后才出现的一种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的古老现象。叙述的媒介并不局限于语言,可以是电影、绘画、雕塑、幻灯、哑剧等等,也可以是上述各种媒介的混合。”①由于叙事具有较强的时间特征,在早期的叙事学研究中人们往往重时间而轻空间。古希腊时期,柏拉图(Platus)认为,理式世界、现实世界、艺术世界,每一种都是对前一种的摹本。在其理式论的哲学基础之下,《理想国》中提出“模仿”和“纯粹的叙述”②两种形式。此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诗学》中开始论述悲剧的情节和时间,并将悲剧分为“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③情景并未被亚里士多德纳入悲剧的组成部分中,在他看来,悲剧不需要情景就能产生效果。尽管叙事的历史源远流长,但直至1960年才由茨维坦·托多罗夫(Tzvetan Todorov)在《〈十日谈〉的语法》中明确提出“叙事学”的概念,此后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框架之下,热拉尔·热奈特(Gérard Genette)、米克·巴尔(Mieke Bal)、西摩·查特曼(Symour Chatman)等学者分别对叙事时间进行了研究和阐释。由于书面叙事与影视叙事的近亲性,对影视叙事的研究往往会习惯性地沿用书面叙事的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影视叙事研究出现重时间性而轻空间性的趋势。不过,影视作品所具有的视觉直观性,又使研究者不得不重新思考叙事的时间与空间,以及其与情节结构、空间呈现乃至故事内容的关系。正如安德烈·戈德罗(Andre Gaudreault)和弗朗索瓦·若斯特(Francois Jost)所分析的那般:“影像能指的图像特点甚至可以赋予空间某种优先于时间的形式。实际上,尽管时间是影片画面的一个基本的、本质的参数,空间还是以某种方式先于时间。”④“电影中的时间性确实必须建立在空间上,由此置入叙事之内。只有当人们将第一个画格(它已经是空间)连接到第二个画格(它也已经是空间),时间才能够生成。”⑤ 伴随20世纪下半叶理论界的“空间转向”,哲学、社会学、现象学等领域的研究延伸至身体感知、主观体验、文化等领域。与此同时,书面叙事越发重视对空间维度的研究,影视剧研究中对空间独特性的关注也愈发凸显。米哈伊尔·巴赫金(Bakhtin Michael)在理论层面上提出“时空体”的概念,认为“文学中已经艺术地把握了时间关系和空间关系相互间的重要联系”。⑥在叙事学领域,查特曼通过区分“故事—空间”与“话语—空间”明确了小说与电影叙事结构的异同。⑦值得留意的是,与小说等创作实践不同的是,电影自诞生之日起便拥有空间特征,在贝拉·巴拉兹(Béla Balázs)眼中,电影“通过视觉来体验事件、性格、感情、情绪,甚至思想”,⑧能够让人们突破印刷术的局限,从而“人又重新变得可见了”。⑨而这种空间呈现正是源于对摄影机的创造性作用,通过视点认同达到观众与人物的合一。大卫·波德维尔(David Bordwell)认为,“在电影中,空间是个相当重要的因素”,⑩既对空间如何在故事叙事中发挥作用的具体案例投以关注,又在理论层面肯定了空间的表现力和叙事功能。马赛尔·马尔丹认为电影“通过移动摄影使我们去感受,或者是去构成空间,创造一个综合的整体空间,这种空间在观众眼里是统一的,但实际上却是许多空间段落的并列联接,这些空间段落彼此之间完全可以毫无具体联系”。(11)当研究者从或微观或宏观的角度不断对影视艺术空间叙事的现象和价值加以探讨,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影视创作对空间营造的实践探索。 二、虚实之间:幻觉空间的真实感 空间叙事离不开对虚实关系的探讨,而在影视艺术领域,对真实的关注始于电影。有研究者总结,“爱森斯坦说,电影是旨在建立含义和效果的画框;巴赞说,它是面向世界的窗户;米特里说,它既是画框,又是窗户。精神分析学则提出一种新的隐喻,说银幕是一面镜子,这样艺术对象便由客体变为主体”。(12)伴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观念的演变,研究者越发认识到,电影本身既是想象,也是人们表现想象的手段,当受众在影视艺术创建出的幻觉空间中体会真实,真实感也就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交汇融合中。 关于真实的讨论,又总是会不自觉地落入哲学的范畴。本体论意义上的真实往往指向客观存在的真实,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实则指向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判断。影视作品中的真实主要是建立在生活真实之上的艺术真实,即其创作来源于生活真实或者现实存在,尽可能地接近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真实;与此同时,创作者对于真实感的把握又是认识论层面上的,即通过主观判断来确定艺术创作的真实,然后采取适当的创作方法来表达真实;最后,从受众层面来看,无论创作者采用何种视听语言、何种手段方法,只要能让受众在观赏过程中获得真实的感受,并达到情感上的共鸣,那么便已经拥有了真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