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从无到有,从初步尝试到深入探索,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议题。早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就首次明确提出“混合所有制”概念,并且强调混合所有制里面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也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历任中央领导集体都强调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并且不断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指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先后出台22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N”系列指导文件。2018年,党的十九大报告继续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途径。2020年,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这是我们党将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目标从顶层设计向具体执行目标的行动指南。2022年,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收官,多项改革举措取得预期成效。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包含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及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内容。表1列出了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的调整过程,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突破方向。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演进脉络 混合所有制存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概念差别。宏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更多地倾向于阐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所有制结构问题,指的是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属性,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内部既包含以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也包含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和外资企业的非公有制经济,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下的所有制结构。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指的是各种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内部的财产联合关系,集中表现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所有权的非单一属性。混合所有制改革始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演变。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演变催生不同所有制之间相互关系的调整,进而催生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多样化实现形式。 目前,学界关于混合所有制的内涵、概念、路径及混合改革的效率等相关研究的著述颇丰,但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历程的研究,多数以改革开放为起点,如柳学信和曹晓芳认为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大致历经以横向联合为中心的形式混合阶段(1978-1986年)、以股份制为中心的产权混合阶段(1987-2012年)、以治理体系为中心的机制混合阶段(2013年至今)。①何瑛和杨琳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演进历程在时间轴上亦与经济体制变迁、国有企业改革与民营企业发展的步调具有高度一致的吻合性,整体上可划分为“形式”混合、“资本”混合、“产权”混合和“机制”混合四个不同的阶段。②我们认为,我国混合所有制思想演进,需要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变化、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关系调整、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多样化实现形式等方面进行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历经“初步萌发”“有所发展”“基本成型”“全面深化”多阶段发展。所有制结构方面,历经单一向多元化发展;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地位与关系,历经对立、主体与补充、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转变;所有制实现形式方面,历经“国有国营”、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单向混合的“混合经营”、多元产权融合发展的现代公司内的“混合经营”的发展历程。 (一)初步萌发:国有企业经营体制改革下混合所有制初步酝酿(1978-199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工作的中心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提出要构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运行机制。我国经济体制开始进入以计划经济为主、有条件地利用商品经济的新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定性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中央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理论,这是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国有企业经营体制改革时期,改革主要集中于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方面,并未触及企业产权变革及混合所有制的内容,后期的股份制改革尝试才逐步催生各种所有制混合经营的思想,混合所有制得以初步发展。在该阶段,如何有效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公有制的弊端,激活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效率,科学认识公有制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社会生产力过程中的作用,成为所有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这个时期混合所有制得以初步萌发的基础在于国有企业内部改革调整。在所有制结构方面,随着单一公有制弊端不断显现,社会所有制的结构开始逐步突破严格的单一公有制限制,非公有制经济有所发展,所有制结构趋于多元化发展。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改革成为核心改革举措。虽然改革仅仅限于公有制经济内部的局部调整,但是随着经营机制的放活,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出现与外资合作经营的发展模式,股份制改造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以股份制的形式参与到公私合营企业建设,混合所有制得以初步萌发。这时期的混合所有制仅限于企业层面的局部财产混合。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地位及关系方面,这个时期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依然稳固,在部分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经营的混合经营模式下,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得以初步恢复和发展。在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方面,国有企业微观治理改革历经放权让利、两权分离以及最初级的股份制改造三个阶段。放权让利阶段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允许国有企业在生产计划、产品销售、资金使用等方面拥有部分自主权;二是首创于四川的利润留成制度;三是实行“利改税”与“拨改贷”。两权分离改革是在不改变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通过利润承包的方式,将经营权下放给企业,主要形式有租赁制、承包制和资产经营责任制。同时,在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对经营状况比较好的部分国有企业试行股份制改造。③放权让利和两权分离改革都没有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都只是对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局部改革调整,旨在将国有企业打造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总的来说,这个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仅仅是内部经营机制的调整,目的主要是为了激活国有经济下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效率和活力,并未深入到混合所有的内部经营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