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革命推动下的社会形态演进和治理变革,积极提出国家大数据、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战略,对数字政府建设进行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及“数字政府”这一概念。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指出:“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这是首次正式公开将“数字政府”纳入“数字中国”整体布局之中。202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数字政府建设进行了系统部署,这是国家层面首个系统部署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分两个阶段对数字政府建设进行了总体擘画。2022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这是“我国数字中国建设的第一部纲领性文件”[1],明确提出了“2522”数字中国建设整体框架,其中数字政务是“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中国整体布局和“五位一体”推进策略对政府数字化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既是文件相关部分的标题,也是对这一要求的高度概括。它既明确了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方向和边界,也明确了其与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字生态等各领域发展之间的关系。本文从《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和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出发,对政府数字化转型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进行阐释,其核心问题在于:为什么要提出“数字政务”这一新概念,它与“数字政府”有何联系和区别?为什么要强调“高效协同”,它是基于怎样的经济社会和治理实践发展状况提出来的?数字化转型如何支撑和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和数字生态文明建设,进而推进“五位一体”深度融合的? 一、数字政务:一个新概念的提出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数字政务”这一概念。在此之前,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政策文件基本使用“数字政府”一词,那么二者有何不同?为何需要创造出一个新的概念?实际上,相关概念更早还有“电子政务”这一词汇,而在中央和国家层面的文件之外,诸如“智能政府”“智慧政府”“数智政府”“智慧政务”等概念也被学术界和地方政府广泛使用。这充分说明了政府数字化转型形态的阶段性和多样性,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不同期许,但在客观层面上也带来了理解和研究的不便,引发了从政策演变、政务信息化与治理现代化分野等维度进行的概念辨析与争论。[2,3]从《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本身内容来看,它无意从理论层面参与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讨论,更多地还是想让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践更加聚焦政府自身创新与变革,同时实现党政机关数字化协同发展。它并不是对数字政府概念的替代,而是在数字中国整体布局下,对其进行聚焦与拓展。 (一)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两种界定及其在实践中的混用 在当前的研究中,数字政府建设或数字政府治理与政府数字化转型往往被视为同义词,是指政府为适应和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对政府治理理念、职责边界、组织形态、履职方式以及治理手段等进行系统变革和发展的过程。其内涵包含三个层面:技术层面,数字政府要求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结构层面,要求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治理流程再造、模式优化,驱动政府治理方式系统性变革,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政府运行新形态;宏观层面,数字政府建设要对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所引发的治理挑战进行回应,并通过制度变革促进数字经济和社会形态的协调发展,体现的是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4]这就带来了数字政府建设界定的广义与狭义之别:狭义的数字政府建设仅是政府自身业务运转、管理方式乃至治理结构的数字化转型;而广义的数字政府建设还应包括政府数字化转型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的引领和驱动效应。 当然,这两种不同的界定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太多关注和区分。众多相关理论研究和政策文本往往将其混用,甚至不见得严格遵循广义与狭义界限,而是在二者之间“便宜行事”。在此,我们主要关注实践维度的混用。以省级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政策文本为素材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地方对数字政府建设内容和边界的理解有较多共性,但也存在一定差异。 共性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各省市数字政府建设的规划内容均涵盖了政府的五项基本职能,即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政府均从五个职能领域出发进行布局,但划分方式会有所差异。如浙江将五个领域的职能分别按“政务服务”“数智治理”和“智慧监管”三个模块进行规划;江苏则分为政务服务、数字社会和社会治理等模块。二是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均包含政府内部运行有效化的板块。主要针对政府内部的运行管理能力,包括一体化的协同办公平台、视讯会议系统等。三是强调数字政府建设的高水平技术支撑能力。对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支撑要求,各省有许多共性,如集约、安全、可靠等。部分省份如浙江提出云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除上述要素外还应关注“绿色”。四是关注数字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有些省份除了以领导小组为主的推进机制外,还提出许多创新性做法。如广东、浙江提出探索首席数据官、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等制度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