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安德烈·巴赞撰写的一系列关于西部片的论述文章开启了西方电影理论界类型片研究的视野。半个多世纪以来,托马斯·沙茨(Thomas Schatz)、让—卢普·布尔热(Jean-Loup Bourget)、吉姆·基茨(Jim Kitses)、爱德华·布肯比(Edward Bucombe)、约翰·卡维蒂(John Cawelti)和里克·奥特曼(Rick Altman)等人撰写了大量关于类型电影的理论文章和著作,而他们的研究范畴,也主要集中在对于类型电影的内容与形式及其文化研究意义上的拓展。法国哲学家吉尔·德勒兹在其于20世纪80年代初出版的电影哲学理论著作《运动—影像》关于行动—影像的三个章节中①,提出了“大形式”和“小形式”两个概念,从影像的构成机制角度重新勾勒了类型在电影中的运作样态,为类型电影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高屋建瓴的哲学方法论角度。 行动—影像与大形式的构成 德勒兹的大形式与小形式概念是其行动—影像理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的著作《运动—影像》中,感知—影像、情感—影像和行动—影像是运动—影像的三个演化阶段。人类的感觉系统由接近于无意识、呈弥散状态的直觉化感知,逐渐形成为以意识为中心而散射的情绪性情动/情感状态,进而于外在客体中凝聚且实在化为行动。如果以人为感知主体的话,那么电影影像浸入感官,在其中产生影响和刺激,并最终外化为行动式的反应,正是对运动—影像这三个不同阶段的镜像式反映。 德勒兹对于行动—影像的定义式描述,是建立在对于美国电影的概括和分析之上的。换言之,他认为美国电影及其工业的建立、发展和到达顶峰是行动—影像最典型的实践范例。而在绝大部分对于美国电影历史和理论的论述中,类型电影都是其最为核心的构成部分之一。我们甚至可以提纲挈领地概括,好莱坞商业电影是在类型电影的基础上才得以发展壮大,从而建立起庞大的创作系统和工业体系。在对于行动—影像的论述中,德勒兹谨慎地避开了“类型电影”的观念,而是采用大形式和小形式的概念来重构对于美国电影的描述。在某种程度上,这透露出他意图和“类型电影”背后所涉及的符号学、语言学、结构主义乃至文化研究层面的理论保持距离。实际上,《运动—影像》和《时间—影像》两本著作正是意图在电影领域摆脱上述理论的“统治”,另辟蹊径,构建对于电影本体性的论述,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德勒兹对于“类型”的复杂态度。但本质上,当他在行动—影像中开始设定大形式的公式化流程时,这样的理论构架和“类型电影”理论中对于固定框架、模式和手法的论述指向了同一个实质存在。 电影理论家诺埃尔·伯奇(
Burch)在分析弗里兹·朗的影片《M就是凶手》叙事结构的时候,提出了大形式的概念②,德勒兹将其概括归纳为一个简单的程式:S-A-S′。S代表“情况”(Situation),它指的是影片为人物设置的特定环境,其中蕴含的各种相关因素构成综合性作用力,对人物施加决定性的影响;A是动作(Action),即人物面对“情况”进行相应的反应行为,反作用于环境/情况;人物施加行为和动作改变了初始环境,形成了新的存在状态,即“新情况”,这就是S′。 大形式是行动—影像的核心。它形成的是人物和环境/情况之间互相影响和互动的作用/反作用链条。环境作用的影响激发了动作的产生,动作是对环境刺激产生的反应/反作用,人物和环境会形成作用与阻抗的联动关系。它其实是很多商业类型电影中戏剧性冲突的来源,形成了一种双子星相伴似的二元关系,其中的一方必然根据另一方施加的作用而作出反应,而影片的剧情便是在这样的联动效应下被不断推进。 德勒兹举了拍摄于1928年的美国影片《风》(The Wind)作为例子。一个年轻的孤女从南方嫁到西部,这里自然条件恶劣,终年刮着强劲的大风,牛仔和牲畜贩子们行为粗鲁,她不但受到新家庭的粗暴对待,与新婚丈夫也矛盾重重。狂风大作的草原和陌生的新家庭作为“情况环境”制造了第一层冲突。一个牲畜贩子企图非礼她,她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将牲畜贩子杀死,这构成了影片的第二层冲突。女孩迎着大风尝试将牲畜贩子的尸体掩埋在沙地中,但狂风不断把沙子吹开,让尸体重新显露,这是在人与环境之间展开的第三层冲突。新婚丈夫返回家中,无奈之下女孩实情相告,后者肯定了她的做法,女孩意识到牛仔是真心爱她,于是原谅了他——第一层冲突解决;牛仔凭借强健的体魄和经验在风中掩埋了尸体——第三层冲突解决。在影片的结尾,女孩重新踏上草原,与风和解,御风而行,风和草原成为崭新意义上的生存环境。 《风》是一部典型的德勒兹意义下的大形式电影,它以S-A-S′作为影片剧情的基本推进框架。主要人物面对的是来自外部环境的种种压力(陌生的新家庭、粗鲁牛仔的挑衅以及狂风大作的平原),而他们的行动是伴随着接踵而来的冲突(人物之间/人与环境之间)产生的反应行为,以作用力/阻抗为基本对抗模式,实施了对于环境或者由环境强加的“情况”的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