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作为“新领域新赛道”,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在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占据着重要地位。[1]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向未知领域的探索,都会拓展人类的认知维度。每一次技术—经济范式的变革都会推动经济学理论的同步进化[2],经济的发展有赖于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经济范式,降低了交易运行成本,提升了经济效率,重构了全球价值链,推动了组织创新,重塑了经济形态,形成前所未有的复杂社会经济空间,其底层逻辑超越了原有宏观—微观经济学概念。[3-7]一方面,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广泛扩散对现实经济社会的重塑和颠覆,一系列无法用已有现代经济学理论解释和支撑的社会经济现象频发。[8]另一方面,当下中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着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产业融合动力不足、数字治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而相关经济理论研究滞后,难以有效指导新发展阶段下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9-10]因此,迫切需要从多维视角探究和创新经济学理论,以更加全面地认识数字经济发展机理。 域观经济学范式从经济理性、价值文化和制度形态三个维度来观察和刻画复杂多元的社会经济空间,弥补了西方主流经济范式舍象不同域群异质性的缺陷。[11-12]区别于传统经济学范式,域观经济学范式的逻辑导向是探究多元域态和发现域际机理[13],有助于更加深刻地理解和刻画数字经济的基本内涵和运行机制。同时,可以以更宽广的视角审视和指引中国方兴未艾的数字经济发展,并以此为逻辑依据做好战略谋划和路径选择。 二、数字经济的域观属性 当前,广泛达成共识的数字经济定义来自2016年G20杭州峰会提出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即“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ICT)的有效使用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14]。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出现正在加速变革传统经济模式。可以说,数字经济的底层逻辑超越了原有“宏观—微观”经济学范畴,在传统经济学范式的逻辑下,很多数字经济带来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将无从解释。例如数据要素确权问题,按照传统的确权理论应首先强调和关注数据要素的所有权,然而由于数据要素区别于传统要素,具有非排他性、可再生性及规模报酬递增等特性,传统对要素产权划分的原则和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数据要素产权的界定,以所有权转移为基础的传统确权思路在处理数据确权问题时难以为继。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将关注点放在数据使用、流通和共享方面,这显然更为合乎现实的逻辑。[15]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的最底层假设是个体的同质化和资源的稀缺性,将个体视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或“理性人”,将经济社会的目标设定为“均衡”和“最大化”。然而,在现实的经济社会中,个体与个体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会带来不同的经济行为。成千上万个相互依存的个人组成了人类社会,这些个体相互作用使每个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产生了自发性的自我组织。人们通过满足自己物质需求的买卖行为,无意识地组成了某种经济体制。特别是在数据要素无限复制再生的数字经济环境中,市场高度互联,海量信息涌入,个体的决策依据和行为方式均发生了巨大改变。虽然传统范式并不是故意忽视个体之间差异化的意义,其主要原因是为了方便分析,同时也囿于当时的信息获取和处理手段。然而,在当下市场高度互联的网络生态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对“粒子”化的个人和企业进行差异化分析成为可能,不同群体或个体的差异化需求也越来越得到重视。从某个角度来讲,这已经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经济人”的假设。 域观范式尝试弥补现代经济学范式中的抽象假设对复杂多元的现实经济世界的过度简化。其底层逻辑是将行为相似性较强的人群活动空间定义为一个“经济域”或“商域”,域内的经济活动主体理性和行为的差异赋予经济活动空间不同的域观特质。[11]同时,在不同的域类中,理性、文化和制度因素相互渗透,使其中的经济体表现出特有的域观特征。现实的经济空间内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经济域”,并且域类的划分是多层次的,域中有域的嵌套结构形成了复杂多元的经济系统。 域观经济学范式从经济理性、价值文化和制度形态三个维度来观察和刻画复杂多元的社会经济空间。[13]第一个维度沿用现代经济学“宏观—微观”的范式和承诺,刻画“经济人”抽象假设下匀质空间的一般规律。然而,现实经济活动主体的理性和行为是存在显著差异的,也就是说,经济活动中的个体会受到不同经济商域内环境的影响。因此,第二层维度增加了价值文化的考量,诠释个体所处经济域的价值文化对个体的观念意识、行为倾向产生的影响,以及域际之间的差异、通融关系等。第三个维度从制度形态的角度观察域内的规则生成和治理体系,以及域际关系的衔接、协调和共治。 数字技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具有显著区别于传统产业性质的特殊域观现象。进一步说,数字经济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一般认为,所有以数据要素为引导,以数字技术为驱动,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经济形态,均可以称之为数字经济。这个复杂的经济空间具有显著的域观属性,依照技术扩散和应用的方向,可以将数字经济包含的内容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层、产业层、平台层、应用层和生态层,每个层次按照具体的领域又包含若干商域范围(表1)。这些商域与传统经济学范式相应商域相比较,呈现出独特的经济管理、价值文化和制度规范特征,这些特征也难以用主流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因此,在数字经济时代框架下研究和理解这些新兴领域的经济现象,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将理论研究置于某一域境之内。一方面,中国独特而丰富的国情,可以给经济学范式创新提供研究的对象和平台,助推域观经济学范式的建立和发展;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时代,中国面临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也迫切需要以域观范式的视角更加深入地观察和解决。具体来说,数字经济表现出技术、制度、文化三个方面的域观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