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90-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23)03-0055-10 doi:10.3969/j.issn 1007-6522.2023.03.004 电影工业美学是当前国内被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电影美学观念。陈旭光在《电影工业美学研究》一书中阐释其立场时指出:电影工业美学承认电影的本体与功能都是复杂多元的,是艺术与工业、产业的复合体,因此在电影生产中最大限度地平衡电影艺术性/商业性、体制性/作者性的关系,追求电影美学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结合新力量导演群体的创作,它的美学原则有商业与媒介文化背景下的电影产业观念、制片人中心制观念、类型电影实践、“体制内作者”的身份意识等;在方法论立场上,它是电影理论“中间层面”的研究,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观念革新意义和实际操作指导性意义等等重要思想。[1]10-13 不难看出,电影工业美学在繁荣中国电影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种宏大愿景和务实理想。对电影工业美学的持续深入研究和探讨,于中国电影工业以及整个中国电影产业的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毋庸讳言,电影兼具技术、文化、产业、商品、艺术等特性,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反映着人的价值愿望并参与各类社会关系的构建。由此来看,人类的电影工业生产活动也必然具有丰富的伦理意蕴,而秉承唯物辩证法这一科学的方法论、认识论,对其存在的伦理规范与伦理失范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前瞻性探讨和伦理审视,对于增益电影工业美学理论的发挥具有重要的启示性意义。如笔者曾指出的,“随着西方工业化、商业化思维不断渗透进影像作品,在我们积极推动电影产业升级的同时,资本的血液大量地浸染和输入,加之缺乏相应的制度和伦理规训,影像打上了‘金手指’式的‘非道德’标签。它们解构崇高、消解社会主义道德观,贩卖‘肉感’‘大腿’,突出‘暴力宣泄’。这种带有‘原罪’的影像使得人类陷入更难以把控的道德困境”。[2]可见,电影工业美学在倡导对大众文化、工业美学、技术美学、实践理性美学等理论的运用和疆界的拓展中,其如何能够促使工业体系下的电影生产在满足社会伦理、道德要求的基础上趋利避害,显然是一个极富张力的问题。 由于现代工业体系下的电影产业链十分强调工业化生产、技术化呈现和大众化接受三个层面,因此,在电影工业美学的伦理命题探究中,本文将从生产伦理、技术伦理和传播伦理三个方面展开。首先,生产伦理聚焦于生产制作层面的伦理问题,探究电影工业生产目的和生产手段的伦理取向,并结合当前的电影工业生产实际思考其在道德价值层面的表现。其次,技术伦理聚焦于影像技术层面的伦理问题,探究影像技术对电影艺术表现力的拓展及其与人的现实世界的生存互动等方面彰显的伦理价值,并警惕其可能引发的伦理问题。最后,传播伦理聚焦于电影映后的传播消费等层面,重点探究在工业体系下的观众接受、文化批评和营销传播三个维度中,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力求彰显的伦理精神。 一、生产伦理:践行从“手段善”到“道德善”的伦理诉求 《易经·系辞上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3]古圣先贤将主导世间有形之物运行的一般规律或抽象概念称为形而上者,而组建、构成有形之物的具体手段和物质本身称为形而下者。由此类比,电影作为一种有形之物,对其审美规律进行一般总结和抽象概括的电影美学,可以说是一种形而上学,而对其生产创造进行工具开发和实践运用的电影工业,便是一种形而下学。所以,电影工业美学在研究思路上可以说是一种运用自下而上的美学研究路线,对电影工业的生产流程及其作品进行审美研究,最终归纳和概括出一般美学原则的一种电影美学观念建构。直观上看,艺术创作强调的个性化、独特性和超功利性,与工业生产追求的标准化、规范性和商业性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存在。但对电影艺术来说,它的诞生本身便基于放映机、摄影机等工业化产品的出现,且影史早已揭示,每一次电影技术上的进步最终都更有利于电影艺术的表现,如声音、色彩、虚拟数字影像等技术的出现。可见,艺术与工业之间的二元关系在电影艺术中有着更为复杂而辩证的表现。因此,如何从生产伦理的层面看待这种二元对立又辩证统一的矛盾关系,是电影工业美学中的一个重要伦理命题。 首先,从伦理的视角看,电影工业之于人的电影生产活动是一种“手段善”。在元伦理学中,“善”是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达成主体目的的效用性,且根据这种效用性,又可以将其划分为“目的善”和“手段善”等。所谓“目的善”,即事物其自身而非其结果就是人们可欲的,能够满足人们需要,成为人们追求的“目的善”;而“手段善”乃是事物自身作为人们追求的手段,而其结果才是人们所追求的“目的善”。[4]198-199电影工业作为一种物质生产方式,其自身并不是人们追求的目的,但电影工业的进步,能够不断优化电影生产流程,丰富电影艺术的表现形式,对其合理运用后产出的电影作品能够给人们带来愉悦感、幸福感等审美享受。无疑,这一结果是人们所追求的目的之一。因此,从伦理学的角度看,电影工业之于人的电影生产活动是一种“手段善”。以当今全球电影工业实践最为成功的美国好莱坞为例,它不但使美国大片具有一种全球化的吸引力,还在体制机制上形成了一套保障其源源不断生产的高超管理技巧(如制片人中心制、明星制、剧本医生制等)。然而,作为“手段善”的电影工业也受到了社会学理论家和电影理论家们的高度警惕。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电影装置论者就指出:“好莱坞是一个在某种程度上一体的‘装置’(apparatus),它通过把精神分析和意识形态的引诱及媚惑相结合,从而对每个观众产生影响。”[5]24在道德层面,部分影片就存在表现性爱、毒品、暴力、犯罪等内容时,过于强调视觉刺激和欲望消费等伦理失范行为。因此,在伦理规范上,电影工业作为一种“手段善”,只有在具体运用中进一步落实为“道德善”,才具有更大的社会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