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电影哲学语境中,尽管卡维尔、德勒兹等思想家已把关于“电影是什么”的电影本体论拓展到广义思辨领域“作为思想的电影”,但电影本体论的狭义艺术问题域“电影是什么艺术”是任何新近理论都无法忽视的思想前提①。在狭义艺术问题域中,巴赞于1945年发表的《摄影影像的本体论》(The Ontology of the Photographic Image)使他成为电影本体论的首倡者②;另一位公认的巴赞现实主义美学的继承者克拉考尔,却在电影本体论的思想史回溯中被巴赞遮蔽③,人们认为:“在对电影本体论问题的回答上,克拉考尔和巴赞的立场几乎完全一致。”④这很大程度上是克拉考尔在电影理论教科书中的固化形象“天真的现实主义”(naive realism)⑤在电影哲学语境中的延续。卡维尔、德勒兹等电影本体论的思考者多次提及巴赞,却忽略了“天真的”克拉考尔。当下电影哲学研究者试图破除克拉考尔的“天真”形象而揭示其未被挖掘的思辨性⑥:有的在现象学背景下揭示克拉考尔理论的哲学渊源,强调“生活世界”概念对其思考的决定性影响⑦;有的在历史语境中还原克拉考尔的时代思考者角色,赋予其书有关“二战”后历史的互文解释特性,即“羊皮书性质”⑧。笔者认为,这些工作虽然揭示了克拉考尔思想的复杂性,但同时也削弱了电影在克拉考尔思考中的核心位置,前者使电影成为某种哲学理念的流俗应用,后者则使电影成为反映时代问题的时尚载体,由此所得的哲学思辨性是封闭的:其思想穿透性被掩盖在哲学史渊源之中、阻挡在历史语境之内。笔者认为,尽管电影理论教科书对克拉考尔的“天真”定性带有偏见,但此定性所依凭的研究路径是正确的:电影本身是克拉考尔的思考出发点。我们对克拉考尔的理解应充分尊重电影在其思考中的核心位置,克拉考尔的电影哲学所指向的真正思辨性应从电影本身中探寻,而不能颠倒地直接用哲学理念或时代语境去观照电影。就此而言,电影本体论是电影哲学研究的必由路径。 从电影本体论的视角看,对克拉考尔的研究的确离不开巴赞这位电影本体论的首倡者,但一个基本的文本事实必须被充分重视:“在克拉考尔的众多参考书目里,我们看不到巴赞及其弟子的一丝踪迹。”⑨因此,我们必须在学理层面构建极其坚实的思想对话关系,才能把两位在文本层面完全隔绝的思想家关联在一起。就此而言,现有的电影理论史写作差强人意,它们仅呈现了巴赞与克拉考尔所共享的宽泛对话主题——现实主义。因此,本文将通过揭示巴赞与克拉考尔围绕电影本体论的实质对话关系,论证克拉考尔的哲学思辨性。 一、基于主客二分逻辑的电影实在之论 巴赞与克拉考尔根据摄影的复制逻辑,建立了电影与客观世界——摄影对象之间的现实主义对应关系。且不论二人所论证的现实主义对应关系之具体内涵,事实上,任何现实主义对应关系必须以一个本体论命题为前提:电影是一种实在(reality),即巴赞所说的“电影的实在”(cinematic reality)⑩和克拉考尔所说的“摄影机-实在”(camera-reality)(11)。宽泛地讲,“实在”指一个东西确定地存在,其存在的确定性在于它可以通过与其他东西区分开而构成独立完整的“一”(12)。换言之,电影只有作为一种实在与客观世界中的其他实在区分开,才有可能与其他实在建立对应关系。因此,现实主义审美奠基于电影本体论之上,“电影为什么是一种实在以及是一种什么样的实在”是电影本体论的首要问题。巴赞对此给出了一个重要思考线索:“摄影制造了影像(image),影像是一种自然实在,也就是说,幻象也是一种事实(fact)。”(13)巴赞承认电影是幻象,但同时认为它是事实性质的自然实在,巴赞通过把电影理解为“影像事实”(14)(image facts)界定了电影实在。 影像事实是电影的叙事单位:“电影《战火》的叙事单位不是镜头——一个有关正被分解的实在的抽象视角,而是事实。”(15)众多影像事实如果要构成完整的电影叙事,依赖人在事实之间建立心理联系。对于人认知事实的心理活动,巴赞这样描述:“观众的思维必须从一个事件跳跃到另一个事件,就像过河的时候从一块石头跳跃到另一块石头上;我们有可能会在跳到另一块石头之前心生犹豫,或者失去平衡、脚底打滑,观众的思维也是一样。”(16)影像事实的认知过程之所以是“跳跃的”,甚至会出现“打滑”,是因为影像事实并不由认知者所主宰,“我们的想象会利用事实,但事实并不是为了我们的想象而存在的”(17),即影像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巴赞在此意义上认为“电影就是宇宙、世界、自然”(18),“宇宙”“世界”“自然”均指称电影的客观实在性。巴赞的“跳跃”比喻表现了如下存在图景:所有自然物、人造物等实在作为客体与认知主体保持间距——主客二分。具体讲,由于自然物的生成与人无关,因此自然物与人先天地主客二分;人造物则要被区分为两类:桌、椅等物质形态的人造物虽然由人制作,但它们被制作出来后可如自然物一般独立自存,但电影、音乐等观念形态的人造物则与主体具有更加紧密的关系,人们会误以为它们的存在依赖主体认知。但是,巴赞通过强调“影像是一种自然实在”(19)而把电影归到了客体范畴,并且要求电影客体与主体认知保持间距:“一部电影需要我付出努力才能理解和欣赏它,但电影的存在并不依赖于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