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22)11-0048-08 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立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关键一招。[1]2022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职业教育必须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为发展遵循,同时也势必要探寻出一条与教育系统外部协同增效的新路径,以谋求办学行为的价值最优解。然而,作为我国教育改革的新生事物,职业本科教育在办学探索中难免存在实践误区,限制其协调跨界主体利益、整合多方办学资源等功能的实现。我国迫切需要一套适应现代社会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框架。那么,基于职业本科教育类型化、跨界化、高端化的办学特征,其办学治理遵循什么样的逻辑?这些逻辑又是如何生成的?相对应地,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面临哪些阻碍?又该如何破解?上述问题亟须得到系统讨论。 一、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的逻辑遵循及其生成路径 办学治理是指管理跨学校育人、技术研发、资源分配等多个办学议题,实现权责利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2]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旨在将办学实践置于社会整体场域中,凭借先进治理理念、平等治理关系和适契治理制度,促进人才培养发展与决策。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经历了“探索发展—试点落地—稳步发展”三个阶段[3],其办学逐步从顶层设计下沉到区域实践,体现出多维多向的逻辑生成路径。 (一)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的逻辑遵循 1.以适应社会发展为原动力 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是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的逻辑起点。当前,国家引导职业本科学校优先发展新兴专业,加快建设紧缺型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撤并淘汰落后专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社会发展需求变化所引发的。20世纪初,杜威(John Dewey)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批判了二元对立的教育价值理念,强调社会生活和社会需求对教育目标具有指向作用。[4]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更是将理想中的现代大学定义为“智力之城”(the City of Intellect),表明高层次教育机构的办学目的在于适应国家进步与社会发展。[5]职业本科教育同样是面向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的新型“智力之城”与“技术之城”,只有使其办学实践高度匹配社会需求,才能有助于消除外界对职业教育的刻板印象,增强公众对职业本科教育的认同度与价值感。在党和政府的持续关注下,将职业本科专业建在“产业链”和“创新链”上,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的主要驱动力。职业本科学校需以专业建设优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并以自身办学特色构建科学化治理体系和系统性治理结构,从被动模仿模式转变为主动创新发展模式,按市场和社会需求办学,制定专业建设与调整规划,克服专业设置的“功利性”和“多散性”,[6]确保办学治理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2.以营造协作氛围为突破口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保持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职业本科教育办学的本质依然是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共商共治,其办学行为也依旧是多元权力主体协同参与的组织行为。由于职业本科教育兼具“职业属性”与“高层次性”双重属性,[7]其办学治理势必囊括多元主体的合作行为、合作下的组织目标、制度化的组织结构、规范化的协同行为等要素。格里·斯托克(Gerry Stoker)曾指出,系统协作的伙伴关系涉及“规则的游戏”(Games about rules),这是由于协同过程必须设计或采用某些治理规则和结构。[8]职业本科教育办学中的利益相关者是为实现协同合作而自愿进入治理组织的主体,但由于各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在面临办学利益冲突时可能会出现协调失控的情况。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L.Olson)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指出,“几乎所有的集团和组织都服务于其成员的共同利益。”[9]因此,必须基于协同治理的视角,形成多方参与的合作办学利益契合点,营造一种和谐共处的协作环境,为跨界的利益协调提供规则平台。 3.以人才培养质量为观测点 人才培养作为职业教育办学的逻辑出发点与落脚点,是办学治理成效的重要观测点。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四新”经济使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改革面临新挑战,要求其所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符合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的新要求。为此,职业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始发生转变,从传统的双主体育人向多机构合作共享模式进阶。此过程要求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模式因时而变,进一步发挥服务于人才培养的功效。一方面,技术变革造成产业结构与工作世界的改变,通过对人才数量、规格等提出要求来规范办学,以此规制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行为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职业本科教育对各行各业劳动者职业素养的提升具有显著作用,为行业、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本与技术创新服务。加塞特(José Ortega y Gasset)将人定义为“一种技术性的存在”[10]。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治理的概念本能地将人才的职业能力拔高到了技术的层面,内在地将与技术技能提升相关的办学主体囊括其中,避免了单一权力主体管理下的技术垄断,保证了育人活动的全域性及公平性。可见,形成科学合理的办学治理模式同样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个体受教育权的必要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