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创建18年了。18年来的变化,日新月异,昔日的边城小镇,如今变成了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1997年,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1130亿元,出口总额25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8.5亿美元, 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145亿元,整体经济实力和经济素质已跃升到全国大、 中城市第五位。现在的深圳,高楼大厦林立,人民生活进入小康,城乡呈现一片兴旺发达的繁荣景象。有人说,深圳是“一夜城”,人们对深圳的发展和建设给予很高的评价。 深圳市的前身是宝安县。1979年撤县建市,1980年在深圳市靠近香港的地区划出327.5平方公里土地举办经济特区。 我在深圳工作的时间不算短。1974年1月开始主持宝安县的党政领导工作, 后在市委担任领导工作至1984年。有幸同深圳市的干部群众一道参与了深圳特区初创时期的建设,见证了在深圳这块热土上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这段经历深刻难忘。我深深感到,特区建设18年的成就,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广东省委正确决策与领导的结果,也是深圳的广大干部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积极开拓的结果。 人民呼唤开放改革 在“文革”十年动乱中,宝安县和全国各地一样,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人们饱尝极“左”路线带来的痛苦,粉碎“四人帮”后,人民在实践中觉醒到:林彪,“四人帮”搞的极“左”的那一套只能带来动乱、贫困和痛苦,迫切希望社会安定,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呼唤对外开放和改革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 宝安县委的工作重点是农村工作,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到农村蹲点、劳动和调查研究。每年春插秋收和“双夏”都组织机关干部到土地较多、劳动力较少的社、队劳动。1976年我们到莲塘、罗芳等边境农村参加劳动,罗芳生产队长陈天乐等基层干部,比较系统地向我反映边境经济政策问题。社员更是议论纷纷,他们强烈要求改革开放,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和县委工作组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深感群众的要求有道理,是符合实际的。 宝安县与香港新界毗邻,双方耕地“插花”。我方边境农村有四千多亩耕地在香港新界辖区,两地经济联系密切,人民交往频繁。边境群众历来有过境耕作习惯,两地的农民和渔蚝民经常在同一片耕地或水域生产劳动。1951年强化边境线管理,我方仍允许边境农民持证过境耕作,渔、蚝民出海捕鱼养蚝。六十年代初,三年经济困难;生产力下降,经济萧条,浮肿病出现,宝安县委经请示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宝安县实行“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三个五”及“小额贸易”政策。所谓“三个五”即允许过境耕作的农民和下海作业的渔蚝民,每月可以有五次、每次可以带5斤副食品或价值不超过5元的东西入境。所谓“小额贸易”,即允许边境社队对国家外贸部门不经营的稻草、河鲜杂鱼、吊钟花、甘蔗尾、草皮等农副产品,由社队在指定的口岸自营出口售销,所得外汇可购回化肥、农药、农具等生产资料自用。同时,允许蚝、渔生产队在香港销售或在海上交易渔蚝产品,所得外汇就地购置生产队自用的渔船渔网等生产工具。1961年实行这些对外开放、灵活变通的边境经济政策,促使宝安县经济形势很快好转,农业生产发展较快,较早地解决了三年经济困难问题,干部群众欢欣鼓舞。可惜“文革”期间,极“左”路线盛行,把“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政策批判为“依靠香港,建设宝安”的“修正主义路线”,把“三个五”和“小额贸易”等政策批判为“向洋、慕洋、靠洋”(简称“三洋”),“走资本主义道路”;批斗积极推行搞活边境经济政策的干部,要“割资本主义尾巴”、“斗私批修”,废除了这些有利于发展生产的边境经济政策,农村经济再次陷入困境,非法越境居港不回的农民日益增多。陈天乐等基层干部谈到上述情况时,还带着我走到深圳河边,让我看境外的我方耕地丢荒情况。他说,新界农民养鱼养鸡种菜,在香港市场自由销售,一户年收入可达二、三十万元,他们雇请的工人月工资也有一千多元。 我们在境外农田种水稻,还要运回境内交售公购粮,所得无几,劳动比他们重,收入却比他们少得多。这是境外土地丢荒的原因,也是社员外流香港屡禁不止的原因。我问他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他说要开放,恢复“文革”前的边境经济政策,要借鉴新界农民发展经济的某些做法。 1977年,我到人少地多每年上调粮食任务很重的沙井、福永公社的沙田地区调查研究。公社副书记吴震、吴章向我系统介绍新中国建立以来沙田地区贯彻“以粮为纲、多种经营”方针的情况。“文革”前,他们因地制宜,根据沙田的特点,低洼咸田一造种粮食,一造养鱼虾,粮食连年增产,鱼虾连年丰收,人民生活较富裕。“文革”期间,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实行“以粮唯一”的方针,强要把低洼咸田改种双季水稻,粮食虽然有所增加,鱼虾却大量减产,收入减少。农民在丰收时多售“忠字粮”,上级却把它作为新增加的公购粮任务。沙田农民劳动强度大,收入少,因而非法外流增多。他们提出,要因地制宜,调整生产方针,改革现行的计划管理体制和耕作制度,把“文革”期间新增的粮食征购任务酌减,恢复基围一造种水稻,一造养鱼虾,他们认为,这样有利于发展生产、增加对外贸易收入,可以稳定人心,煞住外流风。 1977年和1978年宝安县秋收粮食大增产。但是,由于连年偷渡外流,留在农村的劳力多是年老体弱和未成年人,加上长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出勤“一窝蜂”,分配平均主义,农民的劳动热情不高,有的社队水稻成熟了无人收割,黄熟的稻谷落在田里出芽,令人看了心痛。我到大鹏、葵冲、坪山、龙岗等社队蹲点和调研,当地干部群众告诉我,在村的老弱劳动力要承担外流劳动力的公购粮任务,和他们留家老少的口粮,“做死也无法摆脱贫穷”。他们还说,外流出港的人每月能够赚二、三千元,寄个“零头”回乡,父母子女的生活就可以过得较好,出港二、三年就能建新楼;而留在村中劳动的人,却替人养老少,替人承担公购粮任务,太不合理了。有些社队不顾上级的禁令,偷偷地试行“联产到组到户”。我到这些社队看,社员劳动积极性高,社队各项生产任务都提前完成,出现一片生机。事实告诉我们,公社体制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 群众的实践回答了我多年来萦回在脑子里一直未能获得正确答案的难题。回想1973年底省委任命我为惠阳地委副书记兼宝安县委书记时,地委书记与我的一次谈话。他说,宝安非法越境外流问题长期解决不了,近几年还逐年有所上升。你较长时间在沿海搞公安工作,又曾在宝安搞过四清和担任代理县委书记,比较熟悉边境情况,省委才决定让你去宝安县兼任县委书记,希望你到任后能较好地解决该县的偷渡外流问题。我时刻牢记组织交给的重任,也曾与同志们一道采取多种措施:如严密边境线管理,加强堵截工作;依法惩处以赢利为目的的偷渡团伙的为首分子和引渡分子;每年由县委领导带队,组织几百名机关干部深入社队蹲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对农业生产的具体指导,落实增产增收的各项措施。省政法战线和省军区的领导同志也很重视,带着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到宝安县蹲点指导。上述多种措施实施后,非法外流问题曾有所好转,但是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当我感到苦无良策的时候,群众的实践和强烈要求开放改革的呼声,使我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向和前景。我想,要根据宝安靠近香港这一特点,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华侨港澳同胞众多,进出口方便以及过去行之有效的边境经济政策等条件,改革不适应边境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群众非法外流问题是可以解决好的。我有责任向上级反映群众的实践和意见,相信上级领导同志和领导机关了解实际情况和人民呼声以后,会作出正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