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升到党和国家全局战略的高度进行专门论述,强调要“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江金权在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时表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方面是由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显著特色。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新时代背景下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要求。共同富裕是我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主要特征,需要在长期内逐步推进而非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住房在人民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特殊地位,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住房的数量、质量、配套服务设施与占有分配状况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将住房制度改革纳入共同富裕的建设框架之中是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推动城市化进程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共同富裕目标的达成要求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①改革开放以来,住房的市场化对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社会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住房金融化则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市住房不平等,对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②因房价会对居民收入进行强制性再分配,房价对贫富差距的影响比工资收入本身更大,③故住房的财富效应也会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尤其是房价上涨会显著扩大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④和区域差距。⑤此外,房价上涨会加剧社会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性在租户人口中更为明显。⑥缓解住房不平等问题主要通过住房保障和征收房产税两种途径,住房保障制度以满足“弱势”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为基本目标,政府保障性住房支出对居民可支配收入产生调节效用,通过影响再分配来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⑦房产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低收入人群的保护,有助于减少收入不平等、促进社会公平,⑧房产税的开征对于调节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具有重大意义。⑨ 综上,现有文献中就共同富裕与住房制度改革的研究稍显不足,二者之间的理论逻辑关系有待厘清。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着重阐释了共同富裕目标下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并立足现阶段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制约,尝试提出共同富裕目标下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构想。 二 共同富裕目标下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一)溯源:马克思主义住房相关理论 结合马克思主义住房相关理论分析共同富裕目标下的住房制度改革,首先要从住房自身的基本属性出发。马克思认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作为一种商品,其使用价值主要是指房屋的居住价值和投资价值,是由房地产开发商雇佣劳动力、利用土地等资源创造出来的;其价值不仅包含土地的价值、建筑材料的价值及劳动者创造的等于劳动力价值的新价值,还包含劳动者创造的供房地产开发商获利的剩余价值。在住房市场中,住房价格围绕住房价值上下波动,时而高于价值,时而低于价值。在住房价格的波动过程中,价值规律采取住房价格与住房价值相背离的形式,调节住房的供给与需求。 除住房自身属性以外,住房市场也是影响共同富裕目标下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的住房市场主要存在房价上涨过快、住房空置率高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致使住房市场中存在市场失灵的状况。在住房市场失灵时会出现资源浪费和错配、民众社会福利降低等现象,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恩格斯指出:“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⑩这表明当住房市场失灵时需要政府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进行宏观调控。共同富裕目标下,住房制度改革必须以居民对住房的合法权益和刚性需求为核心,将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将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结合、将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对住房资源配置、供求总量与供求结构进行多维度精准有效干预,以促进住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二)延展:新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探索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对不同时期的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深入探索,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理论和观点,成为我国住房领域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思想指导。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恢复国民经济,我国致力于推进工业化建设。工人数量持续增长造成城市住房短缺问题。对此,毛泽东指出:“我们必须把安排人民生活、安排公社积累和安排国家需要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同时统筹兼顾。”(11)“一五”计划期间,毛泽东将解决工人的住房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迅速在上海、济南、沈阳、鞍山、北京及天津等地建造了主要服务于工人的“工人新村”。三大改造完成后,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政府在城镇地区实施了福利分房制度,即以国家为主体投资、建造住房,采取以租养房的模式对各企事业单位员工按照级别、工龄、人数等一系列条件分配住房。“工人新村”和福利分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的住房问题,也保护并解放了生产力,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