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代经济学“新增长理论”,在信息时代,生产已不仅仅由资本与劳动两大要素组成,科技与资本、劳动已并列为生产的三大要素,且是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台湾地区经济走向繁荣的事实,也已证明科技进步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积极发展科技、以科技为导向带动经济增长,是该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40多年来,我国台湾地区在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过程中,逐渐制订的科技政策,对促进产业调整、工业升级、实现经济发展目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我国台湾地区的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一初步的分析。 一、科技发展政策的演进 众所周知,我国台湾地区的科技发展战略是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科技发展政策是经济发展战略的必然产物。因此,该地区科技政策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其确立、形成、调整和演进都同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 国民党退台后,在“进口替代”战略指导下,该地区充分利用了劳动力资源丰富这一优势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低,因此,直至60年代中期,从未制订过积极鼓励科技研究的政策措施,这一点可以从该地区实施的前三个经济建设计划得到佐证。 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我国台湾地区的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也给科技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原因在于:一是1965年“美援”中止,引进技术的渠道受阻,迫使该地区寻找新的出路;二是发达国家工业升级,加速向外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竞相引进,促使该地区参与国际竞争;三是随着加工出口工业的不断扩展,对实用性的工业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些新变化,台湾地区提出了“应倡导并重视科技的策略方针”。1968年“科导会”拟订了为期12年的《“国家”科学发展计划》,明确提出科技发展要以开发实用型应用技术为目标,不断增强对外来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从目标上将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70年代中后期,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战略由“进口替代”逐渐转为“出口导向”,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已成为工业升级的中心课题,加强科技研究势在必行。1978年我国台湾地区提出以“科技升级”作为80年代科技发展的“主攻目标和振兴经济的重要手段”。同年,召开第一次科技会议,由“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研讨科技发展的方向。1979年公布了“科学技术发展方案”,确定了科技发展的三大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增强民生福祉和建立自主的国防体系。 进入80年代,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受到岛内外压力的夹击。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新台币对美元汇率的不断升值、本岛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环境意识的增强等使该地区在国际市场中原有的竞争优势逐渐丧失,工业升级换代已迫在眉睫。纵观世界经济的发展,以技术密集型产业取代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工业升级的关键因素是科技的发展。为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1982年,台湾地区召开了第二次科技大会,修改颁布了许多新计划纲要。如修订《科学技术发展方案》,提出以资讯、自动化、新材料等8项“策略性”科技为重点,实现基础科学、 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发展三者兼顾的目标。1983年又制订了《培育及延揽高级科技人才方案》。在1986年的第三次科技会议上,公布了《“国家”科学技术发展10年长程计划》,明确要在坚持“四大前提”(“科技与经建结合”、“科技与民生结合”、“科技与国防结合”、“基础科学、人文科学与应用科技三者结合”)和“五项基本原则”(科技发展的前瞻性、整合性、继续性、升根性与国际性)的情况下推动科技发展。同时,从这一阶段起,研究发展的资金和人力投入都呈现稳定上升趋势。 90年代后,台湾当局积极承担起主导科技发展的角色,并协助和支持产业界的研究开发活动,实施了自主研究发展、技术引进和对外投资、健全科技发展环境三者并重的发展战略。1990年召开第四次科技会议,将《科技发展10年长程计划》修订为《科技发展12 年长程计划》。 1996年9月,召开第五次科技大会, 会议以“科技资源规划与有效运用”、“高科技发展体系之建立”及“以科技引导现代化”三项为议题,确立了科技发展为台湾地区长程建设的重要目标,并达成了“以科技带动经济”的共识。 台湾当局在制订科技发展政策以推动科技进步的同时,还制订了一系列经济政策,以确保、强化技术进步。这些经济政策主要有: 利用外资政策。台湾地区利用外资的政策始于50年代。先后颁布了《外国人投资条例》、《华侨归国投资条例》等,以奖励措施来吸引外资。70年代起,利用外资政策的范围和重点逐渐拓宽到包括第三产业的某些部门和科技发展部门。修订《奖励投资条例生产事业奖励及标准》,引导外资集中于制造业的重化和电子工业。1979年公布了《科学工业区设置管理条例》,设置了新竹科学工业园区,这标志台湾地区利用外资政策的重心开始转向高科技事业的发展。90年代以来,台湾地区重点引进了通讯、超大集成电路、光电、新型材料等先进技术。 财政支持政策。台湾地区经济结构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约占企业总数的98%。为在资金上保证和鼓励企业的研究发展活动,当局的财政支持政策主要是利用税收杠杆的调解功能,并通过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令来保证企业加速折旧率和科技投资经费。比较重要的政策有《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所得税法》等。 金融保证政策。主要是各经济职能部门——“中央银行”、“经济部”、中小企业银行、“财政部”等,用提供配合款、配资便利、优惠贷款等方法,通过利率杠杆的作用来为企业的研究发展铺平资金道路。这对于缺乏资金的风险性科技投资来说非常有意义。 为了保证科技政策的实施,当局还制订了人才资源政策、科技服务政策等,全方位地推进科技发展,最终带动了台湾地区经济的增长。 二、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力 纵观台湾地区科技事业的发展,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虽然科技发展起步晚,研究水平不高,却促进了台湾地区的经济发展。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在于正确选择了符合台湾地区实际的“定位点”——“实用”,而且始终以其为宗旨,因而使科技获得了较快的进步,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